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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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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早已不陌生,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的情况十分常见,而且在司法领域打击刑讯逼供的收效并不明显.本文试图通过杜培武案的产生原由入手,反思冤案的“铸造”过程,以程序正义之名追问冤案的根因——刑讯逼供,以期通过探讨西方沉默权在中国的本土化,为走出刑讯逼供的困境寻求出路.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仍在相当程度上存在。刑讯逼供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讯逼供行为举证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为预防和杜绝刑讯逼供犯罪,立法对刑讯逼供应当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相似文献   

3.
余强 《华章》2010,(14)
我国对刑讯逼供明令禁止,但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屡屡发生.从佘祥林"杀妻"案、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等这些全国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刑讯逼供如不加以有效遏制,势必破坏我国司法改革进程,影响社会稳定.本文旨在通过对刑讯逼供存在的根源进行分析,进而探索防治刑讯逼供的有效策略和途径.  相似文献   

4.
无论是从国内还是国外的司法史来看,在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主要方法当中.长期以来,刑讯逼供曾经是合法存在的.但人类社会是不断走向文明与进步的,人们逐渐认识到,刑讯逼供作为一种严重侵犯人权和人类尊严的行为,是不适应人类文明进步的,这样的做法不仅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败坏了司法形象,损毁了执法公信力.如今,刑讯逼供已被世界各国明令禁止,受到了现实的批判和法律的惩处.本文以司法实践中的工作经验结合理论学习,揣摩刑讯逼供行为,总结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发展及变化过程,以期发现些许规律,并按照刑讯逼供的规律找到遏制刑讯逼供的有针对性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刑讯逼供是封建专制纠问式诉讼制度的产物,它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止.司法工作人员必须端正思想认识,确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诉讼价值理念,实行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要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和随时获得律师帮助权.必须保障司法经费的充足给付,加大刑讯逼供案件的监督查处力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刑讯逼供。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刑讯逼供现象却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我国刑事司法中的一大顽疾,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遏制刑讯逼供。  相似文献   

7.
反对刑讯逼供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而确立沉默权原则,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刑讯逼供现象,另一方面也突现了司法理论与实践中人的尊严和价值。  相似文献   

8.
刑讯逼供是封建专制纠问诉讼制度的产物,它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的屡禁不止,司法工作人员必须端正思想认识,确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诉讼价值理念,实行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要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和随时获得律师帮助权,必须保障司法经费的充足给付,加大刑讯逼供案件的监督查处力度。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 ,刑讯逼供是一个影响公安队伍建设和严格执法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虽然我国刑法规定了刑讯逼供罪 ,刑事诉讼法也严禁刑讯逼供 ,但在实践中 ,刑讯逼供在某些地方依然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包括 :封建专制主义刑事司法传统的影响尚未肃清 ;重打击犯罪 ,轻保障人权的观念根深蒂固 ;对严禁刑讯逼供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特权思想严重 ;监督机制的滞后与乏力。强调对刑讯逼供的防范要坚持德治与法治并重的方针。  相似文献   

10.
王亚洲 《华章》2007,(8):62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内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供的行为,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列有专条禁止刑讯逼供,但是,此类案件仍然是层出不穷.本文将从人权保障的角度分析一下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及遏制对策,希望大家能对刑讯逼供有一个新的了解.  相似文献   

11.
口供对于证明案件事实具有独特而又重要的证据价值,但为获取口供而不惜刑讯逼供显然是错误的。本文通过透视刑讯逼供的危害,分析其现实成因,提出对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2.
刑讯逼供是发生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渎职犯罪行为。刑讯逼供犯罪不同于一般职务侵权或“非法拘禁”罪,而有其本身固有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刑讯逼供行为既危害公民,又危害国家;必须依法认定司法机关刑讯逼供行为。依法认定刑讯逼供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刑讯逼供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仅要为被害人恢复名誉,而且要履行国索赔偿法规;对刑讯逼供必须依法予以定罪和处罚,必须加大对执法官员知法犯法打击的力度。  相似文献   

13.
李赪 《天中学刊》2010,25(1):64-66
侦查人员做出刑讯逼供行为的原因既有侦查机关外部的,也有侦查机关内部的。外部原因包括传统的诉讼观念、相关刑事立法不够完善、行政机关对司法的干预。内部原因包括办案人员的职业心理不正常、侦查人员素质不高等。预防刑讯逼供应从完善诉讼程序着手,通过立法将遏制刑讯逼供的有效措施法制化,使刑讯逼供彻底失去存在的空间。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刑讯逼供是一个影响公安队伍建设和严格执法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虽然我国刑法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刑事诉讼法也严禁刑讯逼供,但在实践中,刑讯逼供在某些地方依然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包括:封建专制主义刑事司法传统的影响尚未肃清;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的观念根深蒂固;对严禁刑讯逼供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权思想严重;监管机制的滞后与乏力。强调对刑讯逼供的防范要坚持德治与法治并重的方针。  相似文献   

15.
刑讯逼供现象是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一大顽疾,几经严禁仍无法从根本上彻底消除,近年来一些由此而发的大案更是引起了全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注.铲除刑讯逼供现象需要对现行立法作出修改,包括对<刑法>第247条刑讯逼供罪进行完善,如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扩大犯罪对象、明确刑讯逼供罪的标准、完善量刑方面的规定等.  相似文献   

16.
刑讯逼供的危害、产生原因及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刑讯逼供的危害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使用肉刑和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一种行为。在封建社会,刑讯逼供一直是作为公开的、合法的审讯方法存在,历代造成的冤狱举不胜举。新中国成立后.在司法活动中严禁刑讯逼供。1950年颁布的《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就规定,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受理案件后,应当认真地调查证据,研究案情.严禁刑讯。1979年公布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办案一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  相似文献   

17.
刑讯逼供在我国及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有着深远的历史及现实原因。虽然刑讯逼供已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实践中这种审讯方式依然存在。如何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的现象.已是当务之急。因此,本文在分析我国刑讯逼供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参照国外相关立法,提出确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规则、举证责任倒置等一系列规则.并辅以有效的监督机制来遏制刑讯逼供,以达到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体制,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刑讯逼供这种古老而又野蛮的诉讼手段,历来是我国严令禁止的,修订后的刑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刑讯逼供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然而,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几年来,刑讯逼供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应当对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在掌握其实质根源的基础上,找出有效的遏止途径,以保证法治社会司法的公正性和文明性。  相似文献   

19.
刑讯逼供这种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诟病还时有发生,而且屡禁不止,这里固有司法、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但更多的是制度层面的因素,本文就近年来见诸报段的一些典型案例,分析刑讯逼供出现的原因、危害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作者认为,要消除这种不正常的法律现象,需要改革行政执法及司法机关的人事制度,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进一步健全司法监督机制,使一些概括性的法律法规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20.
刑讯逼供行为既侵犯了人权,又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刑讯逼供产生的根源主要有思想、制度和实践等方面的原因。必须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确立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取消有悖客观规律的执法指标,提高侦查水平等方面来防范刑讯逼供行为,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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