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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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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择校费"征税的起始与种种讨论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相关问题,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取得的教育劳务收入的税收管理。其中,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一律须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这一通知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读者热线:公司需要新招一批保洁员和保安员,经研究决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请问什么样的劳务派遣公司才让人放心?应如何约定法律关系和责任?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此外,劳务派遣公司从事派遣业务应当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  相似文献   

3.
自今年1月起,国内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一律要按规定缴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事。  相似文献   

4.
范锐 《教育》2006,(3):62-62
咨询台 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规定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须缴纳营业税。  相似文献   

5.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为加强教育劳务收入的税征管,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其中明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相似文献   

6.
广州开征“择校费税”○贺林平鞠青从今年9月份起,广州市各教育机构收取学生的各项择校费、赞助费等,均须按照文化体育事业税目征收3%的营业税。不过,社会热心人士或企事业单位向教育机构捐赠、赞助的,旨在扶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收入,仍按有关政策免征营业税。为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市地税局日前出台意见规定,对超出国家税收免征税范围的教育劳务收入开始征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均须缴纳。据统计,目前广州市有公办、民办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各类教育机构约2000家。根据规定,11项…  相似文献   

7.
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务派遣行业为广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服务,应当重视跨省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有关异地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有待完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有待强化,被派遣劳动者行使与维护权利的程序有待改进,劳动争议案件管辖与法律适用的选择问题有待明确。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签署日益增多的有关劳务贸易国际条约,国际劳务派遣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及法律主体权利保护成为国际法主要关注对象。而相较于国内劳务派遣而言,国际劳务派遣具有的国际性特征使得各国及地区对国际劳务派遣各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合同性质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规定大相径庭,国际劳务派遣的法律适用难以抉择使得国际劳务派遣员工的权利难以得到救济。为解决这些问题,需从现存国际劳务派遣问题出发,结合国外诸多国家立法实践,寻求冲突解决方式,以完善我国立法,实现利益与公平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中国教工》2009,(6):27-28
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出台《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规定》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相似文献   

10.
略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规制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无序局面,问题多多;《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规范了劳务派遣服务市场,加大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风险.有力地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近来劳务派遣成为了劳动就业规制的重点,随着《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颁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就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填补了法律的空白。但是该规定的内容不够全面,还应规定劳务派遣工伤保险制度中的工伤预防制度。在工伤保险责任分配上应建立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承担补充连带责任的制度,厘清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以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无序局面,问题多多;<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规范了劳务派遣服务市场,加大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风险,有力的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如果想立足于社会,就要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成本。有些企业就在用人制度上“动脑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片面追求其自身利益,逃避责任,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首次对劳务派遣关系进行了立法层面的规定,使得劳务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只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共同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4.
正一、高校后勤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一)编外员工"入口"管理工作有待完善1.招聘形式过于简单,聘用程序不规范高校后勤部门使用编外人员,如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应当根据高校后勤部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招聘,并派遣至后勤部门,劳务派遣单位和后勤部门各自承担法律上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  相似文献   

15.
我国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制度,结束了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历史.但是,劳务派遣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逆向派遣同题.因此,有必要对劳务派遣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市把农村劳动力输出作为致富农民的产业来抓,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并举.促进了劳务经济的较快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人数从1999年的53.9万人增至2003年的68.3万人.转移人数以年均6.1%的速度递增.劳务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9年的28.9%上升至2003年的41.2%。劳务经济在我市农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17.
潘悦 《华章》2011,(15)
劳务派遣是一种由三方组成的非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中共有两份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协议.本文从<劳动合同法>及<合同法>出发,概述认定劳务派遣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无效的情形及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18.
张欧 《职业技术》2009,(6):78-78
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正在我国迅速发展,2008年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专章规定,使我们看到了劳务派遣在制度层面的完善。但事实上,派遣工在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仍难以保证,在实现同工同酬的道路上步履艰辛。本文将就派遣工无法实现同工同酬的问题阐述笔者的思考。  相似文献   

19.
Q:2004年6月,我以临时工身份来到现在的厂里上班,厂里一直没和我签合同。2005年2月厂里让我签了一份《劳务规则》,内容是我作为丙方被甲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乙方(我们厂里)工作。到现在为止劳务公司以及厂里都没和我们直接签订合同,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这家劳务公司在什么地方,每月的工资要比厂里的合同工少好几百,加班工资也没有按1.5倍和2倍计算。请问厂里这样做合法吗?  相似文献   

20.
劳动关系是当今政府、企业和学界共同关注的领域,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就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都是以劳动换取收入的合同,在实践中很难将之正确区分开来;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又是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的。因此,正确的区分这两种合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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