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不属”应是“不相关”《核舟记》:“佛印绝类弥勒,袒胸露乳,矫首昂视,神情与苏、黄不属。”课本注:“不属,不相类似。”我认为不妥。揣摩文意,“神情”句的原意并不是说相似与否。正如课文第  相似文献   

2.
释“贰”     
《左传·隐公元年》:“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贰堪。’……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一连用了三个“贰”字。对此,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修订本)第一册第10页注[13]、[15]、[21]分别解释为:“贰,两属,属二主。贰于己,一方面属于庄公,一方面属于自己。”、“国家受不了两属的情况。”、“贰,指前两属的地方。原先该是两属,现在段则正式收为自己所宥。”释“贰”为“两属”,“属二主”,这是采用晋人杜预的注(《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既而人权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杜注:“贰,两属。”又“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杜注:“前两属者,今皆取以为己邑。”)。 对于《古代汉语》教材(以下简称《教材》)的这一注释,我有如下三点看法:(一)《教材》这样注是有旧注为据的;(二)《教材》的注释又是错误的;(三)《教材》释三个“贰”为一义亦是不妥当的。下而说说自己的意见: 关于第一点,《教材》编写《凡例》五去:“注释一般采用传统的说法。某中有跟一般解释不一样的。则注明‘依某人说’。但不兼采众说,以免增加学生负担。特别是  相似文献   

3.
初中语文第五册《论证》一文中说:“论证要严密,要遵守归纳、推理的逻辑方法,努力把论点和论据间的联系交代清楚。”从逻辑角度看,这句话有三个毛病:(1)属种关系的概念并列。“归纳”是“推理”的一种,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属种关系。属种关系的概念一般是不能并列的,如“钢笔”和“文具”是属种关系,它们就不能并列。而这句话中却将“归纳”和“推理”这两个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并列了,这显然是不恰当的。(2)误将“推理”当成“逻辑方  相似文献   

4.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语文》(试验修订本·必修 )第三册有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的名篇《赤壁赋》 ,课文中有几个注释或不正确 ,或解释较为含糊不明确 ,现分别简单分析如下 :一、几个不正确的注释1.“举酒属客”中的“属”。课文注为“属 ,通‘嘱’ ,这里指劝人饮酒”。“属”有解释为“通‘嘱’”的 ,如范仲淹的《岳阳楼记》 :“属予作文以记之”中的“属”。《辞海》里也有“通‘嘱’”这一义项 ,但解释为“托付 ,请托”。同时 ,《辞海》里又有“倾注 ,引申为劝酒”这一义项 ,并引用“举酒属客”为证。徐中玉先生主编的《大学语文》(华…  相似文献   

5.
江青是属什么的?现在知道了:她属虎。这是当她最后一次窜到天津,在两个场合分别对人说的。一次,她问宝坻县司家庄大队一个干部:“你属什么?”那个干部说:“我二十二岁,属马的。”江青的回答是:“我属虎的,能吃你们。”又一次是问一个知识青年,当知识青年回答也是属马的时候,她又一次说道:“我属虎的,当心我吃你们!”  相似文献   

6.
《语文教学与研究》1991年第1期上,《“本体和喻体必须不同类属”异议》一文(下称“异文”,笔者)举“他像巨人一样挺立着,两眼放着坚毅的光芒”一句,对一般修辞学强调比喻的本体和喻体“必须是不同类属的事物”提出了异议,道是这个句子是比喻句,其本体和喻体就并非“不同类属的事物”,可见“必须不同类属”之说并非  相似文献   

7.
合成词中的语素是按一定的语法关系组合成词的,如“眼红”属陈述式、“司机”属支配式、“火车”属偏正式、“揭露”属补充式,“代替”属并列式。前四种语法关系跟语素的排列次序密切相关,次序颠倒后原来的语法关系就不一定继续存在。其结果不外两种可能:或者不能成词,或者能成词,但改变了结构关系和意义。并列式的合成词呈现另一种情  相似文献   

8.
“属”是古汉语中常用的实词《说文》:“属,连也 从尾,蜀声。”《击传》:“属,相连续。若尾之在体,故从尾是也。引申为会合之义”“属”的本义是“连接”,其读音及主要义项有:一、zhǔ1.连接例如:①属引凄异。(《三峡》)——(声音)持续不断,异常凄凉。  相似文献   

9.
“隔阂”、“隔膜”兼属形容词和名词。它们都可表示思想感情上有距离。但二者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一、词义范围“隔阂”是单义词。指彼此情意不通,思想有距离。“隔膜”是多义词。1.情意不相通,彼此不了解。2.不熟悉,不通晓;外行。其中,第二个义项是“隔阂”所没有的。如:①我离开故乡多年,对那里的情  相似文献   

10.
课本第55页《美国独立战争形势》图中“西班牙属地”一词不科学。分析:七年战争后,路易斯安那成为西班牙属地,但西班牙属地仅只表示该地区属于西班牙控制;它不能作为地名,最多也只能作为图例的说明文字。建议:将图中“西班牙属地”一词改为“路易斯安那(西)”;同样,将图中“加拿大”改为“加拿大(英)”。“西班牙属地”的标法$北京市首都医大附中@张江平  相似文献   

11.
《屈原列传》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平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高中语文(必修)第六册(人教社1995年10月版)对“夺”字注目:“夺,强取,下文的‘不与’是不给的意思。”笔者对此注有不同的看法。首先,于情理上不通。一方属草稿未定,一方要取来看;一方“不给”,一方以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偏要看,便“强取”。平起平坐,同列为官,人家想看看草稿都不给,这令人费  相似文献   

12.
<正> 《屈原列传》:“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原不与,因谗之日……” “夺”,一本教材注为:“强取。下文的‘不与’是不给的意思。”将“夺”释为夺取、“与”释作给予,不确。 关于这里的“夺”和“与”,近现代学者有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与教材注释相同,这大概也是教材注释的蓝本。如胡念贻先生《屈原小传》:“有一次,屈原替怀王起草  相似文献   

13.
修辞学的性质历来有争议。骆小所先生在《修辞学的性质新论》(《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修辞学属于艺术部门”、“修辞学是一门边缘科学”,“修辞学属于大语言学”。一个部门挂三块牌子,也许可以办很多事情,但也可能职责不清,性质不明。笔者坚持大多数人自觉反对,不自觉认同的修辞学属艺术学的观点。仅这一点说,我和骆先生是一致的。至于郑荣馨先生在与骆先生争鸣的文章(见《修辞学习》1996年第5期)中把我列为“艺派”代表之一,倒使我感到受之有愧。我们承认骆文在理论及表述上是有点问题,仅就“修辞学属于艺术部门而不属于科学部门”这句话来看,较审慎的表述似应为:“修辞学属艺术学而不属自然科学”。尽管如此,细读该文,这一认识还是明确的。又若要避免理论上出现漏洞,在我看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在人文科学内部,修辞学属艺术学而不属于语言学。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骆文在语言表述上出现了什么问题,而在于修辞学属艺术学的观点能否成立。故笔者  相似文献   

14.
朱熹(xī)是宋朝有名的学者。一次,这位大学者去见一位朋友盛温如。到盛温如家时,盛温如正提着一只小篮子要出去。盛温如一见老朋友来了,连忙放下篮子,招待朱熹。朱熹看他忙碌(lù)的样子,问道:“你刚才提着篮子,要去干什么呀?”盛温如回答说:“我正要去买东西哩!”朱熹一听,不觉笑了起来,问道:“买东西?难道就不买南北?”不料,盛温如点了点头,很认真地说:“只能买东西,确实不能买南北!”接着,他解释了一番:“东方属木,西方属金;南方属火,北方属水,水火不相容。再说凡水类、火类的物品,我这篮子也不能装呀,所以确实不能买南北。”经盛温如这…  相似文献   

15.
一、《季氏将伐颛臾》:“无乃尔是过与?”按:课本注:“这不是你的过错吗?”释“是”为“之”,即助词“的”;释“过”为“错”,名词,非是。此句属疑问句宾语提前,“尔是过”不可解为“尔之过”,因为古代人称代词表示领位极少再加别的虚词。此句“过”作动词,意即责备,归罪;  相似文献   

16.
潮汕方言的“哩”“罗”,与普通话相比较,具有特殊的意义和特点。普通话的“哩”有不同的读音和意义。“哩”与“罗”可以重叠成“哩哩罗罗”,形容说话罗唆不清楚。如果“哩”的读音是(?)就属方言的助词。一般来说,它有两种意义:一是跟普通话的“呢”相  相似文献   

17.
随着毕业生数量的逐年递增,以及各大招聘企业对求职者综合素质要求的提高,毕业生目前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就业难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找不到工作,属于“无业可就”;一种是“挑肥拣瘦”,属“有业不就”目的是找到自己真正满意适合的工作。  相似文献   

18.
苦瓜是瓜吗?     
昨天晚上,家里吃白兰瓜。我的一个小孙女,还不到三岁,一边吃,一边说:“白兰瓜、哈密瓜、黄金瓜、华菜士瓜、西瓜,这些都是瓜。”我很惊奇了:她已经能自己经过归纳,形成“瓜”的概念了(没有人教过她)。这表示她的智力已经发展到了一个重要的阶段。凭借概念,进行思维,是一切科学的基础。她奶奶问她:“黄瓜呢?”她点点头。“苦瓜呢?”她摇了摇头,并且说明她的理由:“苦瓜不像瓜。”我于是进一步想:我对她的概念的分析是不完全的。原来在她的“瓜”概念里除了好吃不好吃,还有一个像不像的问题(苦瓜的表皮疙里疙瘩的,也确实不太像瓜)。我翻了翻《辞海》,看到苦瓜属葫芦科。那么,我的孙女认为苦瓜不是瓜,是有道理的。我又翻了翻《辞海》的“黄瓜”条:黄瓜也是属葫芦科。苦瓜、黄瓜习惯上都叫做瓜;而另一种很“像”瓜的东西,在北方却称之为:“西葫芦”。瓜乎?葫芦乎?苦瓜是不是瓜呢?我倒糊涂起来了。前天有两个同乡因事到北京,来看我。吃饭的时候,有一盘炒苦瓜。同乡之一问:“这是什么?”我告诉他是苦瓜。他说:“我倒要尝尝。”夹了一小片入口:“乖乖!真苦啊!——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说:“酸甜苦辣咸,苦也是五味之一。”他说:“不错!”我告诉他...  相似文献   

19.
“夺”与“与”人教社高中《语文》第六册《屈原列传》中,编者对“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一句如此注释:“夺,强取。下文的‘不与’是不给的意思。”此解,乍看似通,但揆情度理,便颇感蹊跷:对屈原,“王甚任之”,上官大夫想公然抢夺,他没有胆量,此其一;“上官大夫与之同列”,同朝为官,看见便抢,太没有风度,此其二;“屈平属草稿未定”,仅是草稿,尚需改动,抢了没有作用,此其三。即此三点,便可看出,起草宪令是楚王交给屈原的任务,而且“众莫不知”,上官大夫欲“强取”据为己有,岂非过于莽撞而又毫无意…  相似文献   

20.
一、为什么叫“属格”,而不叫“所有格”?名词的“属格”(GENITIVE CASE),又叫“所有格”(POSSESSIVECASE),前者是按结构形式命名,而后者则是按意义命名。我们知道,名词属格(GENITIVE NOUN)是英语名词的一种屈折形式,它以在名词词尾加-’s 或-’的方式来表示该名词与随后的另一名词之间的语义关系。这些语义关系包括“所有关系”、“施事关系”、“受事关系”、“来源关系”、“类别关系”、“度量关系”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