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湖北日报社党委1月30日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关于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表示坚决拥护中宣部等单位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有关规定,采取得力措施,坚决贯彻执行.湖北日报社是中共湖北省委的新闻机构,担负着宣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更应该走在前列,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几年来,湖北日报社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各方面的称赞.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宣部等四单位的十条规定及中国记协公布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湖北日报社作出如下决定:  相似文献   

2.
企业报动态     
为切实贯彻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新闻队伍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的精神,巨化报社制订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规范规定,该报人员必须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和“两为”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职业道德,采访新闻、编发稿件必须做到真实、  相似文献   

3.
殷陆君  王佳  鲍青 《传媒》2021,(15):12-13,15
新闻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新闻职业道德水平,对履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建设高素质新闻队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现实意义.中国记协作为党密切联系新闻界的桥梁纽带,一直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道德建设的方针政策,高度重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将贯彻《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作为新闻战线砥砺道德实践、加强行业自律的重要抓手.  相似文献   

4.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的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3月22日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支持改革…  相似文献   

5.
坚定维护党的新闻工作者形象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中宣部等三部门<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颁布以后,新华社党组和全体采编人员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大家认为,<规定>以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为切入点,体现了在新闻宣传战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我们要把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来加以深刻理解,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相似文献   

6.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既是新闻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改善新闻从业者形象、提升媒体公信力的需要,不仅关系到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全民道德素质的提高.针对"有偿"新闻、新闻低俗化、假新闻等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本文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对如何建设新闻职业道德提出了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7.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九届理事会通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公布了。这是中国新闻工作者进行新闻职业道德修养的规范性要求,对于加强新闻队伍建设、提高新闻工作者思想道德素质、推动新闻工作更好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准则》是一种广义的新闻道德要求,规定了八  相似文献   

8.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形势,重申并制定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相似文献   

1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召开全国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并在会上公布广新修订的忡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宣部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记协的《关于建立新闻工作者接受社会监督制度的公告》。这是我国新闻界的一件大事,也是新闻工作者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的重要举措。我们军队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模范执行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1.
今年1月,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召开了全国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江西电视台被列为全国新间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之一。2月2日,江西省委宣传部等五个部门就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南昌人民广播电台、九江电视台、萍乡电祝台、景德镇有线电祝台被列为全省新闻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这六个单位迅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准则》和《规定》,认真制定措施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心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领头雁”。  相似文献   

12.
新闻腐败现象,亦有人称为新闻道德沦丧或传媒操守问题.全国首个新闻单位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的成立,又一次引发了新闻人的思考: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严防新闻腐败,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3.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本着边学边改的精神,采取台长上电视亮相,欢迎受众揭短和制定有关规定等措施,禁止“有偿新闻”。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刚一公布,安徽人民广播电台立即组织处级干部和编采播人员联系本台、本部门实际,学文件、议摆问题和表现。在提高  相似文献   

14.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本着边学边改的精神,采取台长上电视亮相,欢迎受众揭短和制定有关规定等措施,禁止“有偿新闻”。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刚一公布,安徽人民广播电台立即组织处级干部和编采播人员联系本台、本部门实际,学文件、议摆问题和表现。在提高  相似文献   

15.
中宣部等三部门《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颁布以后,新华社党组和全体采编人员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大家认为,《规定》以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为切入点,体现了在新闻宣传战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我们要把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相似文献   

16.
惩处与自律     
自中央着力抓反对腐败行为以来,新闻界对自身的职业道德也开始造起了舆论,去年以来,中央一级的,省、市级的新闻机构、新闻团体和报纸编辑部,纷纷公布“新闻从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有关规定”或发表“本报关于从业人员遵守新闻职业道德的公告”,似乎以稿谋私、以版面谋私等有偿新闻可以从此绝迹了.但是,依我看来则未必.  相似文献   

17.
《新闻采编》2005,(3):48-48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3月22日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没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江泽民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抵制和反对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树立行业新风,根据新修汀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宣部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国记协关于建立新闻工  相似文献   

19.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公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这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规定,是新闻战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新闻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相似文献   

20.
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近日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规定》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形势,重申并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