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纪念的日子。2008年4月5日,承载着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凝聚着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条例》终于颁布实施了。《条例》是中国档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档案工作从此走上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前沿,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直接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条例》的实施,明确了各级国家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法律地位,给档案事业带来深远的影响,也赋予档案工作者新的历史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相似文献   

2.
推进和深化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各级公共图书馆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场所。以此为标志,公共图书馆被纳入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新元素。  相似文献   

3.
谈政府信息公开背景下的“两个体系”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民主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政府日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服务民生的重大作用。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其广度、深度、覆盖面较以  相似文献   

4.
政府信息公开对档案工作影响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电子政务的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日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2007年4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92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档案部门作为政府信息的主要集中地,其工作必然受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5.
2007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92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有关保护公众知情权的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高度重视,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相似文献   

6.
2007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正式发布,并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机关档案室及公共档案馆是政府信息资源聚集的部门,同时也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它们具体承担着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与开放服务的任务,因此,如何根据《条例》的要求系统构建起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相配套的单位档案管理体制以及单位信息化建设就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  相似文献   

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对档案馆工作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它对规范政府的信息披露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也是档案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公开服务所应遵循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8.
2007年4月2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趋向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条例》首次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它的颁布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既是我国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9.
余霖  郭珺 《青年记者》2010,(16):77-78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世界民主化、法治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将公开政府信息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加诸政府部门,以制度的力量推开了行政机关与民众沟通的大门,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0.
公共信息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常杰 《档案》2008,(6):23-24
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增加政府透明度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政府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深刻变革,将对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知情权,《条例》规定了公开政府信息的多种方式与场所,其中包括对档案馆、图书馆等部门的要求。这一方面说明公共信息服务同政府信息公开有着高度的关联性;另一方面则表明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创构满足于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的信息服务机制与体系。  相似文献   

11.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的世界潮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众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从以前的理论探讨和立法研究阶段进入了关键性的实施与落实阶段,这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及电子政务的重大进步.  相似文献   

12.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一次将档案馆明确规定为政府信息传播的专用通道,使档案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服务有了依据,政府信息传播也成为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尽的一种职责。《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4年多来,作为《条例》规定的公开查阅场所,档案馆在传播政府信息方面情况如何?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档案馆怎样才能扬长避短更好地为政  相似文献   

13.
今年5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一周年。全国各地各级国家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指定场所,已成为政府现行文件公开中的主力军,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共图书馆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共同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这对公共图书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论文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共图书馆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公共图书馆发展的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15.
政府信息公开与图书馆当前工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建设公开廉洁的政府、实现社会信息公平,这与公共图书馆理念不谋而合,政府信息公开与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相结合,将使社会信息公平成为可能。而且《条例》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地位、作用和工作,这使得《条例》的颁布成为公共图书馆发展的一个良好机遇。但从公共图书馆来说,却不能消极坐等,特别是要抓住现阶段这个时机,精心筹划、认真准备、积极争取,从而把机遇化为真正的推动力。  相似文献   

16.
善玉 《北京档案》2010,(1):34-35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次上升为法的高度。从《条例》实施至今一年半的情况看,很多学者十几年前就提出的包括公民的知情权、政府向民众公开信息是义务而不是职权、政府信息以公  相似文献   

17.
2008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提高政府机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大潮,作为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如何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2007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8年5月1日实施。在国际社会,政府信息资源已经被界定为一项战略性资源。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已经从政策宣示、地方立法  相似文献   

19.
政务信息公开与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慧 《科技档案》2010,(2):21-24
2004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外宣布《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草案)》起草完成,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温家宝总理签署,2007年4月5日,国务院第492号令公布了该条例,并于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自此.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便成为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  相似文献   

20.
曾凡斌 《北京档案》2008,(10):2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公布实施,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并将一定程度上改变如今政府与公众信息的不对称状况,同时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以及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权。如《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出了一系列崭新的理念:“政府是信息公开义务人,人民群众是信息公开权力人,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