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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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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阐述环境侵权不同于传统的民事侵权,针对现行司法实践中一般只对能够确定的人身、财产损害予以民事侵权赔偿,且环境侵权双方当事人地位的不平等迫使一部分受害者放弃了法律救济的途径等问题。提出在环境侵权中应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求为环境侵权救济寻求一条更加畅通的路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七章首次规定了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能否适用该制度存在争议。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主旨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兼具惩罚功能的公法责任,赔偿范围限于环境公益,原告是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救济方式以预防修复为主而非赔偿。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是以惩罚、遏制为主要功能的私法责任,赔偿范围限于环境私益,原告是环境私益受害者。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两种制度的功能存在重叠、赔偿范围不同、诉讼原告有别、救济方式差异决定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宜适用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刑法关于民事赔偿责任规定的缺陷,民事赔偿能力的认定,民事赔偿责任的实现等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及其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特有的制度,它有损害填补与威慑预防功能。对于是否扩大我国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法律界人士存在着激烈的争议。本文首先分析我国现有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然后提出我国应在产品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民事侵权、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故意犯罪附带民事赔偿等领域增设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后对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火灾事故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本文对火灾事故中的民事侵权行为、民事责任及民事侵权责任的相关概念进行研究,并就火灾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项发源于英美法系的赔偿制度,从受害者、当下的不法行为者和潜在的不法行为者三个角度考察,分别具有补偿、制裁以及威慑三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功能,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在我国,这项制度更应当适用于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对于产品责任则需看其是否涉及重大人身侵权。当然,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在实践中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损害赔偿是产品责任法的重要内容。产品责任损害赔偿除了具有补偿性之外是否还具有惩罚性则体现了人们对法律责任的主观判断。为了制裁侵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威慑潜在侵害人重复类似行为,我国产品责任法中应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对这一制度规定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其具有的惩戒功能而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在侵权责任法领域和合同法领域得以广泛应用。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肇始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于《食品安全法》,发展于《侵权责任法》。就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而言,由于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使其执行效果与立法目的存在巨大差距。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起到对同类违法行为的遏制作用,必须从立法角度完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采用无过错(严格)责任;修改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标准,变"价款"为"实际损失";将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围,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为社会提供安全食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相似文献   

9.
公司监事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规定了监事对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这种民事赔偿责任,从对公司监事履行职权进行监督的角度而言,由于立法规定的原则性以及监事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缺失,难以解决监事不监事、不作为的问题。文章就监事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和构建的内容。就监事对公司民事赔偿责任的完善而言,应明确监事勤勉义务的法律判断标准和监事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就监事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构建而言,应明确公司监事对股东和债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条件和方式。  相似文献   

10.
惩罚性赔偿是不同于补偿性赔偿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赔偿方式和机制,但从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况看,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以及适用数额等方面加以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以期有效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功效。  相似文献   

11.
惩罚性赔偿责任因其在惩戒加害人和保护受害人方面的双重作用而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但是基于惩罚性赔偿责任和责任保险之间的内在冲突,即使最早在保险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美国,各个州对于惩罚性赔偿是否具有可保性的争议从未停止。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可保性理论引入我国保险法,对于提升保险人的诚信经营意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惩罚性赔偿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责任制度。在我国的立法中有若干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其具体适用还存在不少争议和缺陷。在分析惩罚性赔偿的性质、适用前提、赔偿数额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衔接当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就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争议。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吸收和借鉴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必要在消费、特定侵权、故意犯罪的附带民事赔偿领域和妨害民事诉讼领域建立我国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一方面可以从经济上给予侵权者以有力的削弱,使其不敢也不能再侵权;另一方面,也可激发受害者维权的诉求,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利于弥补法律上的空白,完善我国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这与传统民法的主体平等、损失填补等基本价值形成冲突。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应当充分注意到不同法系国家对该制度的态度和思考,努力发挥其"惩戒功能"同时避免其被当成"牟利工具"而滥用。利益平衡的关键在于惩罚赔偿金的限度与分配。  相似文献   

15.
对国家赔偿和民事赔偿的行为性质、赔偿主体、赔偿责任性质、赔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地位以及赔偿目的、赔偿方式等方面的区别进行了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6.
提供证据责任与证明责任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将二者罗死在一个“举证责任”概念之下,并从提供证据的立场把握证明责任的法律性质是难以解决问题的,考察举证责任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两大法系的举证责任理论都承认在举证责任的不同解释中证明责任为其本质,证明责任的法律性质应为负担,是当案件事实于最后仍真伪不明时,一方当事人所承担的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17.
惩罚性赔偿以实质正义、社会效益为法理基础,具有经济法属性。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有关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规定有待完善,建议规定以补偿性赔偿数额为基数,确立适当比例区间的计算方法,并考虑其他相关参酌因素,最后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8.
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及第47条分别规定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和恶意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我国民事基本法律首次对两制度的明确规定,是我国立法上的重要进步.但同时,因为两种制度在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及制度功能等方面多有交叉和重叠之处,在实际同时运用时会带来困惑,但《侵权责任法》及我国此前的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中对此均无明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了举证时限制度,并明确规定了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本文就该制度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0.
在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的行为可能受到多重法律评价,并因此而产生多种性质不同的法律责任,而这些责任的承担均有可能涉及责任主体财产的转让与剥夺。实践中,犯罪人因财产不足,难以同时支付的情况屡见不鲜。针对这一问题,许多域外法治国家和地区均规定了"被害人民事赔偿优先执行制度"。该制度的构建对人权保障、法律功能的实现、执行效果的优化和国家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被害人民事赔偿优先执行制度也已经为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所确认。但总体来看,由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相关规定的缺失,该制度在实践中的实现仍然困难重重。因此,完善相关立法,补充相应的保障机制和配套措施,是实现该制度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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