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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4 毫秒
1.
刑法解释主要存在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折衷说三种争论。客观解释论要求在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过程中,要从已经发展了的客观现实出发,努力实现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文章就罪刑法定原则、个案中法官的能动作用与刑法实施中产生的问题三方面展开分析,未来中国刑法有权解释发展的趋势应当以客观解释为主。  相似文献   

2.
任何法律在法律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问题,而解释存在的前提是解释的主体。在我国,目前对刑法进行解释的机关很多,除有权解释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一些无权解释刑法的机关、部门和个人也纷纷参加到刑法的解释中。这种现状,与我国目前实施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相违背,也违背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刑法解释的制度设计与体制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刑法解释中,有权解释是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这两种法定的解释构成我国刑法解释的二元体制。但由于法律解释权的二元分立,造成刑法解释体制在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冲突。重新定位法律解释,并建构科学有效的刑法解释体制将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刑法的适用过程其实就是刑法的解释过程。刑法有各种解释方法,在处理个案时究竟该如何选择适用才能合乎法理达成正义,这就涉及到刑法解释的规则问题。学界在解释目标的确立上历来存在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和综合解释论的争论。事实上,罪刑法定主义的价值旨趣和存在使命正是刑法解释生成和规则设计的基点。刑法的适用解释应当以文义解释为原则,同时辅之以论理解释,按照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并最终诉诸于合宪性解释的方法与顺序依次展开。  相似文献   

5.
对刑法解释的反思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刑法解释赋予刑法条文以生命。刑法学界对刑法解释的理解存在着诸多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表现在刑法解释的主体、对象和视角等方面。在建设法治国的背景下,遵循刑法的基本理念,刑法解释是指解释者在刑法条文文句所能涵盖意义的限度内,阐明刑法条文的语言意义和内在真意。刑法解释也是对刑法立法合理性的检验,由此引导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6.
我国目前的刑法解释中,有权解释是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这两种法定的解释构成我国刑法解释的二元体制。但由于对法律解释的定位富有本土特色,即法律解释权的二元分立,造成实际运用与法律定位的巨大反差,表现为现行的刑法解释体制在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冲突。因此,重新定位法律解释,并建构科学有效的刑法解释体制将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7.
根据刑法第9章渎职罪各条文规定,渎职罪主体,除个别犯罪外,都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渎职罪的主体,不能构成渎职罪。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扩大了渎职罪主体的范围。这违背了刑法关于渎职罪主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刑法司法解释主体探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刑法司法解释的主体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实际上有诸多不具备刑法司法解释主体资格者参与刑法司法解释。理论上关于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存在不同认识。本文认为,可以从应然和实然两个不同的视角,以及刑法司法解释是否具有规范性等,将刑法司法解释主体分为刑法司法解释的实然主体与应然主体以及规范性刑法司法解释主体与个案刑法司法解释主体。  相似文献   

9.
刑法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离不开刑法的解释。目前,刑法解释主体的多样化带来了诸多矛盾:刑法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存在失谐,司法解释内部存在冲突。本文在考察我国刑法解释权的现状,对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刑法解释权进行尝试性的重构,以期促进刑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协调,实现刑法解释权的合理配置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0.
就目前刑法理论界在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存在的分岐进行了分析,从立法目的、法律条、司法实践三方面综合论证,提出了对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更为易于理解和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1.
刑法司法解释是指享有解释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刑事实体法的适用过程中,对各级司法机关均应遵照执行的刑事法律规范的内涵和适用范围所作的一种直接阐释,从而揭示刑事法律规范所体现的立法者的意图和要求,保证刑法得到准确的适用。就性质而言,它虽是一种创制规则的活动,但须以不违背刑事法律立法本意为原则。尽管如此,由于刑事司法解释是刑法在实际适用中的具体化,也是司法机关适用法律过程中加以引用的重要依据,并为公众所熟知,因而能否全面准确的适用事关行为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刑法司法解释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孟庆华  王伟 《天中学刊》2011,26(1):31-34
刑法司法解释的应然主体不应为法官个人,而应为作为法官整体的最高审判组织。尽管法官解释刑法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是大量的,但不能由此推导出法官具有刑法司法解释权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律系统中的集权,即最高人民法院的"垄断解释权"是完全有必要的。解释法律的集权胜于分权,如果地方法院都享有解释法律的职权,则统一适用法律就难以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具有刑法司法解释权也是完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违反医疗中的注意义务”是医疗过失的本质。违反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在刑法理论上分歧较大。英美法系存在着客观说与主客观统一说之分,大陆法系存在着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之分,而中国刑法学则存在着主观说与主客观统一说之分。通过对医疗过失中违反注意义务标准的比较研究,提出客观注意的主观化标准学说。  相似文献   

14.
非法占有目的是取得罪中独立于"故意"的特殊主观构成要件,这种观念是我国刑法理论中的通说.但近年来,一部分学者对该通说提出了质疑,甚至进而否认了刑法的目的犯理论.笔者认为,"非法占有目的"适用范围并不以法律明文规定为限,故应当承认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且非法占有目的属于开放的构成要件.本文拟通过对刑法中非法占有目的理论的探讨,达到为通说辩护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法律适用采用"重法优于轻法",类似民法上的"向一般条款逃避"。从民刑比较而言,刑法的形式理性更高,刑法适用更应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从法律解释看,格式合同尚且作出对提供文本一方不利的解释,刑法犹如国家与国民订立的格式合同,亦应作出对国民有利的解释;从罪刑法定原则看,犯罪构成要件明确性要求刑法适用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亦是明确性原则的题中应有之意;可见,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亦是刑法的适用铁则。为此,刑法立法上,普通法条应配置较轻的法定刑;司法上,应杜绝随意将普通法条扩大解释,严格普通法条的适用条件,即便例外适用"重法优于轻法",也应当以刑法的注意规定为限。  相似文献   

16.
我国二十多年的刑法解释实践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刑法解释实践,本应由刑法规定的犯罪问题和刑罚问题,却由司法解释替代了,刑法赖以支撑的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解释中成为一纸空,刑法作为国家重要基本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受到严峻挑战。本就上述现象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评述。  相似文献   

17.
刑法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犯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目的犯一种,探讨非法占有目的必须建立在目的犯理论的基础之上。目的犯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和超过的主观要件即目的,因此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类罪必须建立在特定目的之有无上,而实践中正是由于目的认定的困惑造成了办理经济案件的困难。因此有必要探索主观目的的证明方法,而司法推定的方法不失为解决目的犯之目的认定的一种比较有效的手段。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了侵犯财产罪 ,数额是该罪主要的量刑标准。本文从数额入手 ,通过对现行刑法规定的分析 ,揭示侵犯财产罪中的主观恶性。以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为出发点 ,论证主观恶性在本章具体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及衡量主观恶性的客观标准 ,并试图阐明在仅仅侵犯财产权利的盗窃罪中 ,对犯罪人有死刑的适用 ,已远远超过犯罪人的主观恶性 ,是罚过其罪的 ,并力主在该罪中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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