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聋人手语是聋人使用的一种特殊语言,在聋人手语中明显存在着大量的字词兼代现象。本文从字音、字形、字义、词语类别等方面对聋生手语中字词兼代现象进行分析,发现有同音兼代、形近字兼代、近义词兼代、名词和动词兼代、名词和形容词兼代、数词兼代数量词等现象。本文对聋生书面语中错别字多、词语运用不当、成分残缺,语序颠倒等语法错误成因进行探讨,并作出相关思考。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比揭示了古今单音词兼义现象的差异,提出了白话文单音词的兼义现象是一种词汇现象,而文言单音调的兼义现象却是一种修辞现象的新观点,对传统的把在特定言语环境中才产生兼义的文言单音词也看作是专职的兼义词的看法提出了商榷意见。 相似文献
5.
中国转型期的农户兼业问题研究综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户兼业是中国转型期的重要经济现象,但是目前的研究还有待深入.本文回顾并总结了对兼业进行的多角度研究,包括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农业生产和劳动分工同农户兼业的关系,以及兼业的调查数据分析和国际比较研究,分析了各种研究的贡献及其局限.通过评述与农户兼业相关的文献,对转型期农户兼业的研究思路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几条路线. 相似文献
6.
李换平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4(4):53-55
宋代的知县、县令,也有兼一县兵马的职责。朝官知县兼领一县兵马,被称为兵马都监;京官知县和幕职州县官县令兼领一县兵马,被称为兵马监押;畿县知县兼领一县兵马,称为签书兵马司公事。宋代知县、县令兼领兵马,一是镇压民间的反抗活动,二是抵制异族的进攻。宋代的知县、县令始于宋初;神宗革新,实行将兵法,专门别置教官训练军队,罢黜知县、县令兼领一县兵马之权;到南宋恢复知县、县令兼兵权。 相似文献
7.
宋代的知县、县令,也有兼一县兵马的职责。朝官知县兼领一县兵马,被称为兵马都监;京官知县和幕职州县官县令兼领一县兵马,被称为兵马都监;畿县知县兼领一县兵马,称为签书兵马司公事。宋代知县、县令兼领兵马,一是镇压民间的反抗活动,二是抵制异族的进攻。宋代的知县、县令始于宋初;神宗革新,实行将兵法,专门别置教官训练军队,罢黜知县、县令兼领一县兵马之权;到南宋恢复知县、县令兼兵权,知县、县令带兵制几经变化…… 相似文献
8.
廖洁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2(3):57-61
“使”字兼语句的结构与一般兼语句基本相同,但深层语义结构却与其有很大差别,可以视为话题兼语句。汉语兼语句表层结构的相似性,导致留学生在汉语学习过程中容易将“使”字兼语句与“叫”、“让”字兼语句及“把”字句混淆。教师在教学中必须从深层语义的讲解入手,灵活使用追问法、情境语用法、句子合成法、近义词对比法等帮助留学生正确地使用各种类型的兼语句。 相似文献
9.
王超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11):1-3
“文质兼美”是建国以来一贯坚持的选文标准,含义却长期处于“摇摆”之中.“文质兼美”实际上是一种理想化的选文标准,“合理虚构”是“文质兼美”的实践形态.在现实中,理想标准与实践形态之间出现偏离或矛盾成为必然,这种必然主要体现在:“文质兼美”的中立性与“合理虚构”的去中立性之间的矛盾,“文质兼美”的统一性与“合理虚构”的“骑墙性”之间的矛盾.不存在唯“文质兼美”的选文标准观,也不存在超“文质兼美”的选文标准观.“文质兼美”本身就是一种理想标准,永远走在完善“合理虚构”之路上. 相似文献
10.
官方文献记载的州判官兼领捕盗的制度并不完全符合相关制度的具体运作。州判官兼捕盗之职主要设于无属县之州。元代不少县直接改为州,此种背景下,州判官兼捕盗成为具有元朝特色的制度,其在维护地方治安方面的作用亦较为彰显。目前发现的两方元代"州判官兼捕盗印",进一步印证和补充了元代州判官兼捕盗制度。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赵蒙成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9,16(2):13-16
本文描述了英国兼读制研究生的发展状况,分析了兼读制研究生的入学动力。对兼读制研究生的发展给英国研究生教育带来的影响,进行了简单的论述。 相似文献
15.
《元刊全相平话五种》中的兼语句种类丰富、数量繁多,其中致使类兼语句作为兼语句的原型之一是该书兼语句中最重要的类别。按照兼语句的第一动词对《元刊全相平话五种》中的兼语句进行了分类,并对其特点也作了分析与总结。 相似文献
16.
五年制幼师生儿童文学阅读教学水平,直接关系到其自身母语学习和未来母语教育。本文提出四条改良措施,即变重史学性为兼重文学性和教育性、变重理论性为兼重实践性和操作性、变重知识性为兼重创新性和趣味性、变重课堂性为兼重体验性和互动性。 相似文献
17.
“焉”字兼词说产生以来,从之者甚众。不仅某些古代汉语语法专著及高校教材大张其说①,而且现行中学课本也广泛采用,影响非浅。似乎“焉”为兼词已成为无可争辩之事实。而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未必就是定论,还有必要进一步商讨。一、从“焉”字兼词说的根基看“焉”字兼词说主要有三种,即:兼“于之(于是、于此)”、兼“于何”、兼“于其间”。三者都是以训诂材料为其立说的基础的。主张“焉”兼“于之”者以杨树达《词诠》为代表,该说直接源自《马氏文通》。《马氏文通·卷 相似文献
18.
吴海燕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1(1):90-94
目前学界常把“形声兼会意”与“会意兼形声”、“亦声”、“声符有义”等概念不加区别的运用。本文区别了“形声兼会意”的不同所指,指出会意字和形声字是边界相对清晰的原型范畴,这两种汉字结构类型在边界上的模糊性,使得“形声兼会意”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使用中被不合理地放大了。基于对“形声兼会意”的分析,认为狭义的“形声兼会意”字基本可归入形声字,这种归属问题的研究与判断,对于正确把握汉字字符在构字中的性质和作用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