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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信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5(6):99-104
《史记·秦本纪》说 :“大廉玄孙曰孟戏、中衍 ,鸟身人言。帝太戊闻而卜之使御”。历来注家、译家往往把“鸟身人言”解释为 :“中衍身体是鸟 ,能说人话。”其实 ,“鸟身”应属上读 ,鸟身之“鸟” ,为名词用如动词 ,中衍鸟身 ,即中衍刺飞鸟于其身 ,亦即所谓“文身” ,系图腾之标记。“人言”应属下读 ,即有人将中衍的情况言之于帝太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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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柳芳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2)
《毛诗》“六义”之说,本于《周礼·春宫》:“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诗序》因之,称为“六义”。郑玄注“六诗”曰:“风,言贤圣治道之遗化;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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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福祥 《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87,(1)
一《说文解字》(以下简作《说文》)在释义、析形、注音时常用“一曰”别为一说。关于《说文》中的“一曰”,段玉裁云:“凡义有两歧者出一曰之例。”①又云:“凡一曰有言义者、有言形者、有言声者。”②我们觉得段氏所言,尚嫌未尽。本文试就“一曰”在《说文》释字体例中的功用陈述个人浅见,以就正于海内方家。 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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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英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3,(5)
繞朝事见《左传》文公十三年。传日:“繞朝赠之以策。曰:‘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繞朝时为秦国大夫。据孔《疏》:“正义曰:‘服虔云:绕朝以策书赠士会。’”杜注对此却不以为然,认为士会当时即行,繞朝来不及书策为辞,并且事既密,也不宜以简牍赠人.此推断可能从《韩非子·说难》而来。《说难》云:“故繞朝之言当矣,其为圣人于晋,而为戮于秦也,……”《说难》虽记载了《左传》、《史记》二书之未载——“繞朝为戮于秦也”。但只记“繞朝之言当矣”.未具繞朝以策书赠人,故杜氏所疑不无道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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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用“一曰”的体例和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志德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1)
一《说文》中用“一曰”的体例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禋下云:“凡义有两歧者,出一日之例。”实际上,凡字形字义字音有两歧者,许慎都用“一曰”等表示。其作用正如王念孙所说:“凡言‘一曰’及所引经类多有之。盖以广异闻、备多识,而不限于一隅也。”(见《说文解字注序》)这种兼存歧说的训诂方法,《说文》中俯拾皆是。仅《玉部》中就有七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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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2(5):15-15
《淮南子·天文》有云:“物以三成,音以五立,三与五如八,故卵生者八窍。律之初生也,写凤之音,故音以八生。”范宁《集释》:“《吕氏春秋·五月纪》曰:‘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陯之阴,取竹于嶰谿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次日“含少”。次(淡按:“次曰”或作“次日”。今从毕氏校刊《吕览》据《说苑》定作“曰”。)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此引有疏误,故略辩之。范引《吕氏春秋》文,在《仲夏纪》之《古乐》篇,作“吹曰舍少”云云。《吕览》此段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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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刚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6)
《说听》是明人撰辑的一部记载奇闻异事的笔记小说集。关于它的作者,历来有4种不同的署名:一曰“陆延枝”。见《烟霞小说》本、《古今说部丛书》本及《吴县志·艺文考》等。二曰“陆粲子”。见清人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三曰“陆粲”。见刊印于民国四年的《说库》本。四曰“陆廷枝”。见《中国文言小说书目》(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出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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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无达诂。说诗而曲解本义、穿凿附会者,自古及今,实不鲜见。然而我们对于曲解、附会之见却不能一概斥之为虚妄荒诞,弃而不睬。有时情况往往是这样:说诗者以歪曲之意,却以成就无心插柳之功。正所谓歪打正着、捕鱼得珠。孔子解《硕人》曰:“绘薯后素”即其一例。 《论语·八佾》中有这样一段话: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郑玄注曰:“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情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案考工记云,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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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及其注释 ,按要求逐一答题。晏子之晋 ,至中牟① ,睹敝冠反裘负刍② ,息于途侧者 ,以为君子也。使人问焉 ,曰 :“子何为者也 ?”对曰 :“我越石父者也。”晏子曰 :“何为至此 ?”曰 :“吾为人臣③ ,仆于中牟 ,见使将归。”晏子曰 :“何为为仆 ?”对曰 :“不免冰饿之切吾身 ,是以为仆也。”晏子曰 :“为仆几何 ?”对曰 :“三年矣。”晏子曰 :“可得赎乎 ?”对曰 :“可。”遂解左骖以赎之 ,因载而与之俱归。至舍 ,不辞而入 ,越石父怒而请绝 ,晏子使人应之曰 :“吾未尝得交夫子也 ,子为仆三年 ,吾乃今日睹而赎之 ,吾于子尚未可乎 ?子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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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庆翼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4,(5)
首先从先秦时代的构词意义进行考察,便可知其时的诸侯国也就是国家。“国”字在卜辞中已经出现。《说文》: “国,邦也。从口从或。”在解释“邦”时,则用“国”。邦、国互训是合乎先秦典籍所载的。《书·大诰》云“……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曰:‘予复’,反鄙我周邦……”“我国”和“我周邦”并用。按《说文》国从口从或,《说文》“或”字条曰:“或,邦也。从口,戈以守一,地也。”段玉裁注曰:“邑部曰,邦者国也,或、国在周时为古今字。古文只有或字,既乃复制国字。”刘师培说:“国字从一者,以其象土地之形也。加口于一字之上者,一以象城廓之形,一以象营垒之形。其加以戈字者,则古人城郭营垒之外,皆以兵守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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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敏灏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78,(1)
《毛诗大序》说:“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据孔颖达解释:“风、雅、颂者诗篇之异;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所谓“异辞”,指的是不同的表现手法。亦即朱熹所说:“赋则直陈其事,比则取物为比,兴则托物兴词。其所以分者,又以其属辞命意之不同而别之也。”我们打开《诗经》一看,《诗传》指明“兴也”的就有一百一十六篇,但没有提及“比”和“赋”。这是由于“凡托鸟兽草木以成言者皆兴也,赋显而兴隐,比直而兴曲……赋、比易识耳”(陈奂语)。到朱熹作《诗集传》才把每章的赋、比、兴一一加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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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木忝)(拨火棍)有栝、栖异体,“栝”并非如段玉裁所说由“栖”转写致误。(2)唐代韵书(木忝)或掭,“扌”乃“木”之讹。(3)(木忝)之释义,《说文》曰炊灶木,《切韵》一系音书曰火杖,《玉篇》曰木杖,名殊而物一。台湾编《中文大辞典》将炊灶木与木杖分列为两个义项,是承《广韵》、《集韵》之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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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薇 《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1999,(4)
一、歧说 《论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句的训解,历来多存歧义。综诸家之说,有代表性的有五种: 1.治民之术说。 此说以汉代郑玄和晋人张凭为代表。郑注曰:“民,冥也。其见人道远。由,从也。言王者设教,务使人从之。若皆知其本末,则愚者或轻而不行。”(见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论语郑氏注》)张注曰:“为政以德,则各得其性,天下日用而不知,故曰可使由之。若为政以刑,则防民之为奸,民知有防而为奸弥巧,故曰不可使知之。言为政当以德,民由之而已;不可用刑,民知其术也。”(见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论语张氏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