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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义务教育权首先是一种应然的权利集合,宏观表现为平等权和免费权两种权利,平等权又包括平等就学权、教育条件平等权、教育效果平等权三项内涵.从实然权利的角度来看,受义务教育权由于受到社会分层的影响,其应然权利束的实现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由此造成的不平等,应当通过相应的法律对策来加以解决,具体包括:通过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明确并落实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以充分保障免费权、教育条件平等权的实现;通过松绑户籍制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在财税法上建立公平、规范的义务教育补偿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充分保障平等就学权、教育效果平等权的实现;通过建立完善的受义务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并确立义务教育公益诉讼制度,以全面救济受义务教育权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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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现象浅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尚未完全实现。本文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机会、受教育条件和受教育过程三个方面分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产生的原因,并从教育投入、师资配置和师生关系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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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地受教育机会是《教育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尚未完全实现。本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机会,受教育条件和受教育过程三个方面分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产生的原因,并从教育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和师生关系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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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性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常见的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类型主要有:侵犯学生的入学权;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侵犯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侵犯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侵犯学生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强制“分流”学生;迟送入学通知书;随意开除学生;家长不让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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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我国宪法确立的“受教育权”实际上其本质是指人的“受教育平等权”,或者称之为“享有国家、社会教育资源和国家、社会提供的受教育机会的权利”,它属于人权中“平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所谓人的受教育平等权更确切地讲是指“人有获得国家为其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客观物质条件的权利”。在我国立法史上,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就确立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权”。“受教育”仅仅是人作为社会个体成员(或称“公民”)的一种主观行为状态,是一种一般民事行为,而不是能产生民事和行政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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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的受教育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了一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0(1):56-60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项权利具有全民性、无财产内容、不可转让性和权利义务统一性的特点。接受义务教育权、入学就读权、教育平等权、终身教育权、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权构成了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应当重视和解决目前社会中存在的教育费用增长过快和乱收费现象,社会力量办学中的违法问题和教育法制的缺陷等问题,确保公民受教育权的切实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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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在农村的全面实施,城市也开始对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但是,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却未能纳入“两免一补”政策的享受范围。免费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有义务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民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由于现行义务教育投入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义务教育法也没有明确规定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承担主体,大多数农民工随迁子女被排斥在城市公办学校和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范围之外。建立由中央政府、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三方按比例共同分担机制。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两免一补”政策的享受范围,是保障农民工子女教育平等权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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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建青 《太原教育学院学报》2003,(Z1)
义务教育从属性上说是国民教育 ,实现义务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机会均等有三层含义 ,每一层含义都有其特定的内涵。根据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内涵 ,实现义务教育机会均等发展可分三个阶段的设想 ,即入学机会完全平等阶段 ,受教育过程相对平等阶段 ,受教育结果平等阶段。这三个阶段的目标与重心不同 ,第一阶段要继续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 ,第二个阶段是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最后提出基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都获得规定标准的知识和能力。同时围绕每个阶段的不同目标 ,可采取一些对策 ,如实行有条件的免费义务教育 ,建立教育保障体系 ,建立资源平衡机制 ,建立科学评估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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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3):96-97
人权是宪政的基本。平等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而平等受教育权更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和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重要遴选机制,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教育机会不平等和教育途径的限制,义务教育变得日益贵族化,而广大农民工子女群体所亟需的义务教育日益萎缩,这无疑有着深刻的制度与法律方面的原因。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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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建青 《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学报》2003,21(Z1):8-11
义务教育从属性上说是国民教育,实现义务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机会均等有三层含义,每一层含义都有其特定的内涵.根据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内涵,实现义务教育机会均等发展可分三个阶段的设想,即入学机会完全平等阶段,受教育过程相对平等阶段,受教育结果平等阶段.这三个阶段的目标与重心不同,第一阶段要继续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第二个阶段是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后提出基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都获得规定标准的知识和能力.同时围绕每个阶段的不同目标,可采取一些对策,如实行有条件的免费义务教育,建立教育保障体系,建立资源平衡机制,建立科学评估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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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均衡化发展:理想与现实的抉择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教育均衡化发展是针对我国教育发展不均衡状况,近年来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阶段出现的一个新提法。其实质是要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向受教育者提供相对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本文客观、实证地分析了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在三大地带之间的巨大差距。并就此提出促进我国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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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8,(11):164-166
"就近入学"既是英美等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普遍实行的政策,也是我国教育实践中秉承的办学思想。"就近入学"的宗旨已经由最初的扩大入学机会演变为保障受教育者公平的入学机会,虽然限制了受教育者自由选择教育的权利,但是最大程度保护了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受教育平等权。针对就近入学与户籍挂钩导致我国学区房价格畸高的现状,本研究认为不能因此全盘否定该规定的合理性,而是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包括制定校区划分的基础标准、公开学区划分过程,从长远来看,均衡和优化教育资源才是解决中国教育问题的根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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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平等权有丰富的内容。教育平等权是种种平等权的一种.它的价值根基是人格尊严,反对任何在义务教育方面的歧视性对待.这首先就包括教育内容方面的平等。在义务教育中实现学生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教师负有特殊的责任。本文在前人经验总结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积极探索,在新课程理念和素质教育思想的指导下.遵循科学规律.理论联系实际,就教师如何在教学中改变基础教育中学生的不平等权利.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雪怡 《职教通讯(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1997,(8)
第三层次——第二级教育第二阶段 A.特性 43 在有义务教育制度的国家中,这一层次教育恰好在义务教育结束时开始,如与ISCED第二层次相比较,这一层次将更加专门化,更要求教师具有资格或专长,这一层次的标准入学年龄在15至16岁之间。 44 进入这一层次课程,需要事先接受全日制教育9至10年(从第1层次开始),或者是教育与职业经历的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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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说的基础教育,主要指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两部分.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属于相关部分,非基础教育的构成要素.在义务教育实现普及之后,基础教育自然出现两个基本走势:一是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二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当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实现普及之后,基础教育无论从管理思路,还是从质量标准来看,都面临着调整和改革的艰巨任务.
义务教育的首要任务在于保障学龄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普及阶段的任务重心是保障入学机会,提高阶段的任务重心是保障教育质量.21世纪初开始的新课程改革可视为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核心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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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可攻玉。现将近期在日本考察的观感择要记之,以期对我们有所启迪。 一、日本基础教育的突出特征:为国民提供机会均等、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 日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从满6周岁后的第一个4月开始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的中小学都实行免费。同时,还有为残疾儿童设立的盲人学校、聋哑人学校、保险学校和设置了特殊班级的中小学。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后,97%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 由于公立中小学教育质量优良,给国民提供了均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所以,日本一般不存在择校的社会热点问题。 日本之所以能提供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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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建青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25(3):27-30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而实现义务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如何实现义务教育机会均等,根据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内涵,实现义务教育机会均等发展应该分为三个阶段,即入学机会完全平等阶段,受教育过程相对平等阶段,受教育结果平等阶段。根据这三个阶段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对策与措施逐步推进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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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的受教育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鹏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8,29(3)
受教育义务是各国公民的一项普遍义务.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国家逐渐建立了义务教育制度,对公民实施一定阶段的强制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公民既有受教育权,又有受教育义务,从而与国家形成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教育义务,是公民对国家所负的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