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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汤金云 《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5):43-46
证人证言作为法定的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被广泛应用,证人证言同其他言词证据相比客观性更强;与物证书证相比,更为生动具体,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刑事诉讼法规定,用作证据的证人证言应经当事人质证,证人应出庭作证。而在司法实践中,证人证言与证人出庭作证常常面临一些尴尬的境况。 相似文献
2.
张颂雅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3):97-100
我国目前关于证据概念的表述有事实说、根据说、信息说、手段说、材料说等数十种,但由于立法上、理论上、实践上三大悖论的存在,每一种学说都无法全面涵盖证据的本质。由此,根据动态的诉讼程序中证据在不同阶段的演变,为证据的概念进行科学界定,提出裁判作出前证据概念的“材料说”——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以及据以定案的证据概念的“狭义根据说”——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相似文献
3.
李桂英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0,2(4):34-37
作为证据之一的证人的证言是证人对其所知道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含义、范围、条件、权利和义务均有规定,但仍存在作证主体不明、权利义务失衡、权利保障不足等缺陷.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制度,对保障证人依法作证和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方莎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报》2002,(5)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一切诉讼活动都将围绕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展开。离开证据,就形不成诉讼,充分而确凿的证据是诉讼胜诉的基本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说,谁全面掌握了证据并客观而科学地运用了证据,谁就能掌握诉讼的主动权,在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一、对证据概念及其属性的理解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诉讼证据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大量的则是一般证据。所谓一般证据就是在日常生活、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领域中,我们用以证明某个事实是否存在或发生的凭据。但是,仅仅用一般证据的概念来 相似文献
5.
品格证据关乎个人的道德.也反映社会(司法系统)对个人性格特征稳定的认可度.原则上一个人的品格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但如果对案件中的某个实质性争议有证明力,其就具有关联性.而其证明力的大小依赖于一个时期的证据生成机制发达程度.某些情况下也仅是作为加强或削弱特定环境下的行为倾向、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力的证据使用,而不能直接作为认定某一案件事实或者定罪量刑的根据. 相似文献
6.
刘君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7):70-71
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使用,它对于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实现惩罚犯罪以及保障人权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我国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刑事诉讼法中,对证人保护的规定有了更加完善的规定。文章通过对我国刑事证人保护现状的分析,找出当前我国刑事证人保护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结合对域外一些国家的刑事证人保护的考察,在此基础之上试图提出一些能够完善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杨志俊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2):29-31
文书提出义务制度是保障当事人证据收集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使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更为丰富,对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并做出公正的司法裁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的文书提出义务制度中主体范围较窄,仅对当事人做出了立法规定,未将诉讼外的第三人纳入到该制度的调整范围之中。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第三人介入诉讼的案件愈加频繁,对于第三人持有文书证据的法律规制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8.
9.
缪惠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6(1):49-51,59
证人出庭作证是确保司法公开、公正的基本措施。本文通过对现行《刑事诉讼法》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规定的不足进行分析,以期探讨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更好地发挥证人证言在刑事审判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由于证人保护措施的不到位,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着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现象。为解决这个问题,现在不少国家已经逐步开始建立和完善本国的证人保护立法制度,其中“隐蔽作证”即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分析“隐蔽作证”制度并指出其法理基础主要存在于及时发现案件真实、保护证人人权以及提高诉讼效率之中,从而为这种制度在我国的建构提供理论根据,同时也为保护证人的立法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于丽波 《烟台职业学院学报》2004,10(3):9-12
实践中 ,在证据对某一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对盖然性较高的事实予以确认 ,我国诉讼证明中的最高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即高度盖然性 ,法官通过采用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对已有的证据作出评判 ,因证明标准具有的特征 ,使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弹性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 ,弄清认定证明标准及其依据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唐伟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40-43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中规定,严禁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一经查实,则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但在具体司法实务中并非所有欺骗、威胁、引诱的审讯方法都损害供述的正当性,也并非所有的欺骗、威胁、引诱的审讯方法都会导致虚假口供,即这些审讯策略也有一定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笔者通过比较研究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在审讯中刑讯逼供是绝对禁止,对通过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也应当予以绝地排除,但在司法实务中的审讯不可避免地带有欺骗的成分,威胁、引诱的审讯方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该具有一定的容许度。 相似文献
13.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5,(8):132-133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应该仅限于在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理程序中作为依据使用,不应直接作为刑事诉讼定案的根据。行政机关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诉机关即使为了说明有关专业性问题在法庭上出示宣读事故调查报告,法官也应该积极行使对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查权,对其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相似文献
14.
邓复群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
法律职业口才的主体是法律职业人员,法律职业口才的对象是特定的法律职业人员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律服务对象,法律职业口才的内容是事实与法律、权利与义务,法律职业口才的特征是:法律性、逻辑性(准确性)、目的性、特定性等。法律职业人员应加强法律职业问话技巧、宣读技巧和辩论技巧的训练,特别要加强法律职业口语纠错。 相似文献
15.
张颖颖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57-60
我国目前司法改革中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即法官断案是否可以放弃客观事实而只依据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本文通过对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阐释与对比,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相应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7,(3)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被害人陈述这类法定证据的提供主体。本文对被害人控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对其客观真实地提供被害人陈述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对如何完善被害人陈述制度,以达到既加强被害人的人权保障,又防止被害人因当事人地位所享有的诉讼权利过多影响其陈述的客观真实性进行了初步地探索。 相似文献
17.
周波 《烟台职业学院学报》2005,11(4):74-78
将改判和发回重审的两种措施杂糅一处,以及将事实认定错误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种情况一律定为发回重审的做法,既不便于实践中的操作,也有违现代司法理念。但客观地讲,发回重审制度也有其自身的合理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分析其利弊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其适用范围。一审诉讼程序违法或者存在瑕疵、二审中出现了符合证据法要求的“新证据”、应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而一审法院未依法调取等情况则可以适用发回重审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屈舒阳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21,35(2):14-22
“孙杨抗检”事件以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仲裁裁决并发回重审而告一段落。回顾事件发展脉络,可以厘清国际泳联、国际兴奋剂检测与管理公司、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与该事件的关联关系和权责划分。在兴奋剂检测样本采集程序中,孙杨与采样人员的法律关系因国际泳联的授权委托而建立,采样人员的资质牵涉到运动员的重大人身权益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未提供明确授权和资质证明的样本采集属于程序违规,无法期待孙杨配合样本采集工作。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仲裁程序中,有关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品格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并未违反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孙杨抗检”事件反映出我国体育事业在辅助人才建设、法治精神培养和反兴奋剂重视程度方面存在不足。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改革也刻不容缓,避免落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窠臼。 相似文献
19.
林东云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2):57-61
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法官正确、公正地裁判和提高庭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审判实践中却普遍采用书面证言,证人罕有出庭作证。这一客观事实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立法、司法方面的原因,也有文化心理上的原因。证人出庭率低作为困扰我国司法的一大"痼疾",想要旦夕之间彻底治愈它是不现实的。解决这一难题必须遵循循序渐进、整体着眼、重点入手的原则,首先建立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以此作为突破口,逐渐将我国证人作证制度引入立法预设的轨道。 相似文献
20.
陈春丹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3):28-30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出庭作证率普遍低下,究其原因主要是立法缺失和传统的诉讼观念障碍。文章在分析证人出庭作证面临的一些现实困境后,提出建立证人出庭制度,以此解决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诸多制度障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