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回顾60多年乡(镇)村关系的演变转化与发展创新,总体上它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乡村政权下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政社合一下的脐带式与民主关系和民主政治下的指导与协助性关系,但在中国民主政治的现实运作过程中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间关系出现明显的异化现象:“指导与协调关系”异化为“非均衡性的交换关系”;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异化为“半自治半行政性”;乡镇党委和村支部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在善治视阈下创新发展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问关系,使两者真正实现精诚合作与良性互动,这是中国乡村民主政治的趋势所向。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各地开展的村民自治实践中,部分地区存在着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强势干预现象.乡镇政府通过对村委会的行政影响,对村民自治进行干预,已经严重影响了村民独立自治地开展村民自治,同时造成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矛盾的加深.本文通过对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干预现象的总结分析,探求出造成矛盾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改善两者关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村民自治进程中乡村关系矛盾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政府及实行村民自治以来,乡镇政府与民选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乡村”关系出现了种种失调现象,其根源在我国“压力型”的县乡行政体制,“两委”体制为表征的党政关系,立法与司法体制和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税收制度。村民自治进程中的乡村关系矛盾凸现了我国现有体制的弊端。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1982年《宪法》首次提出“村民自治”这一概念,到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村民自治”的性质及职责,自此就确定了村民自治这一基本政策,也逐步确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其自治性质。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尚未完善,政治体制改革又存在滞后性,导致现实中村民自治运作过程中存在着乡镇政府过度干预村民自治以及村委会角色不明确等问题。当前如何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的效率、进一步加快基层民主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实现乡镇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的结合,成为新时期我国农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5.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于乡镇政权建构,必须结合国情、民情和历史传统,采取全新的治理模式——“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即把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合二为一,成为由各级县政府指导下的基层联合自治组织,这既是政府体制改革的突破——乡镇政府成为自治组织,又使农民群体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基层联合自治组织,实现中国政府体制上的双重优化,即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和基层自治组织健康的发展、成熟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于乡镇政权建构,必须结合国情、民情和历史传统,采取全新的治理模式——“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即把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合二为一,成为由各级县政府指导下的基层联合自治组织,这既是政府体制改革的突破——乡镇政府成为自治组织,又使农民群体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基层联合自治组织,实现中国政府体制上的双重优化,即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和基层自治组织健康的发展、成熟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管理体制逐渐形成了"乡政村治"格局,即在乡镇建立基层政权,对本乡镇事务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在村级建立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对本村事务行使自治权。农村治理结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应以"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为原则,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相似文献   

8.
如何克服行政官僚化的弊病,是教育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重要课题。蔡元培在学习法国“学者的行政”基础上,设立了大学委员会,以学者指导教育行政,试图以此解决这一难题。从现实的运作来看,大学委员会明显与国民党对教育的政治诉求及其集权化原则相左。因此,这一机构的消亡在所难免。但它所蕴涵的学术化原则,对今天教育行政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具体体现,其运行机制存在乡镇政府越位侵权、"两委"职责不清、村民民主意识淡薄等问题。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要重组乡村关系,规范乡镇政府行为,理顺“两委”、村委会与村民的关系,提高村民民主参与度,适度发展集体经济,为村民自治有序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相似文献   

10.
行政指导是政府依靠自身的信息和合法性优势,对公民提供指导,获得公民协力,以完成行政任务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对于当前我国处理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构建适当的基层政府、推进农民的市场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有重点推进的必要。  相似文献   

11.
村民自治运行过程中,由于利益角度的差别,自治体内村民个体的权利、自治机构的权力及国家权力之间,必然会发生冲突。因此,保障村民自治正当有序运转,必须尽快完善村民自治中的权利(力)构架:党委与村委——监督与被监督;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一平等法律主体,主要通过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的手段,以柔性方式促进后者自愿参与,共同完成公共行政目标;村委会与村民——既存在委托与被委托人的关系,又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对其之间发生的冲突,应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相应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2.
法律对村委会的行政诉讼被告主体地位规定不明确,仅把村委会的部分行为纳入民事诉讼的范围,易形成诉讼上的盲区。村民自治权对村民来说是一种内部的公共权力,村委会可以被看做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构,故村委会行使村民自治权的行为也具有公共权力的性质。笔者认为,只有将村委会行使村民自治权的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才能更好地保护村民的行政诉权,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农村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对村民行政诉权保护方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仍存在"村支两委两张皮"现象突出、村民代表素养偏低、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乡镇政府过度干涉等问题。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切实推进"三个转变",加强"一个制度"建设,积极提高村民代表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民主成效,为更高层次的直接民主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素质,遏制家族宗派势力恶性发展对村民自治的干扰,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晰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权力界限。  相似文献   

14.
对中国村民自治制度内在矛盾的分析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村民自治民制度实施后,由于经济利益的原因,引发了地方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于是乡镇政府干预、操纵村民选举,越权干涉村级财务管理,干涉农民经营自主权。因此,要解决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使村民自治制度得以彻底贯彻,就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通过立法,明确界定政府与村的利益关系,乡镇以《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准绳,依法行政;二是建立基层财政自治制度,赋予村委会独立的财政地位并发挥财政监督功能;三是加快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使村民自治向"本我"回归。  相似文献   

15.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既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现代大学重新进行制度变迁与制度设计的再造,更是高等教育领域内的重建运动和制度选择.现代大学制度法治精神的重塑,应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依法调整高校与政府、社会的关系以及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高校与政府关系的良性运行,依赖于"有限政府"的"依法行政",政府对大学管理权限应集中在行政规划、行政监督、行政指导、经费分配等方面,其他事项则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范畴.而高校与社会的关系,则表现为公共教育权与社会教育权的博弈与平衡,通过"协调与张力模式"的整合,使二者的关系从索取走向支持、从非均衡走向均衡、从冲突走向融合,从而实现高校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应彰显高校的学术逻辑,建构学术权力本位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16.
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已成为促进乡镇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深化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行政管理创新步伐。通过借鉴国外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实践经验,树立“以人为本”的创新理念,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细化乡镇政府行政管理职责,构建服务型政府,从而实现我国乡镇健康与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