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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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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权是一项新兴的、正处于发展中的重要权利,其产生具有深刻的背景和动因。从法律上创设环境权,一方面适应了现实社会的普遍需求;另一方面解决了环境利益与传统权利体系难以协调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现有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环境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应作合理界定。从法律上创设环境权的基本途径是环境权的宪法化。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公民环境权的宪法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环境权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问题,将公民环境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明确规定在宪法中是未来宪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入WTO后,结合我国实际,确立对我国公民环境权的宪法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同时,要真正实现公民环境权,我国宪法必须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环境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环保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3.
公民环境权是人类利用科学技术改造自然、危及人类自身安全时提出和产生的。我国公民环境权可采用宪法修正案方式加以确立。在我国宪法总纲中规定公民环境权的具体内容,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明文规定公民环境权。  相似文献   

4.
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宪法对其进行明确规定后,当公民的这一权利受到侵犯时,就可以在宪法规定中找到对其进行救济的依据和途径。对环境权的宪法保护在现实生活中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国关于环境权的研究起步比较晚,专家学者们对环境权的研究还多停留在环境法学、民法上,甚少涉及到宪法层面。通过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探讨,既可以丰富现有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促进宪法对环境权保障研究方面的相关理论的深入研究,又可以在实现公民环境权宪法保障的实践问题上提出多一点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5.
环境权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权”实质为公法上的权利而非私法上的权利。环境权应是一个类概念,不仅包括道德上折环境权,也包括制定环境法中其他主体在环境方面的权利。环境立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环境主体不同应包括宪法上的公民环境权,法律上的公民环境权,政府环境权和企业环境权。  相似文献   

6.
自蔡守秋先生在《环境权初探》一文中初次对环境权理论介绍以来,我国的环境权理论的研究蓬勃发展,但是我国的环境权理论在研究模式上存在一系列的误区。  相似文献   

7.
环境问题的产生以及全球环境的日益恶化,引发了人们对环境权的呼唤与诉求.至今,环境权被许多学者当作是环境法的基石,并在各国宪法当中被确立.诸多的环境法学者期望通过对权力的诉求来解决环境问题,然而环境权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却是不尽人意的,究其原因就在于环境权本身的定义是不确定的,其实际含义和所诉求的内容均指的是作为基本人权的平等权,而此平等权根本无法解决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解决须以义务为本位.  相似文献   

8.
论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客体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刑法手段打击环境犯罪必须解决环境犯罪客体的界定问题。从评析环境犯罪客体的有关学说、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犯罪本质的一般认识、犯罪客体的两大学说、刑法内部结构协调一致性的要求、打击环境犯罪的司法实践等角度出发,应将环境犯罪的客体界定为环境权。  相似文献   

9.
人类环境的日益恶化引发了公民的环境权问题。作为法治田家的基本要求,环境权的产生应当具有宪法的基础。传统宪法虽未明确规定环境权,但并不意味着否定环境权,通过对宪法的解释可以发现环境权就跨含其中,这种解释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来源于社会事实的进化与法律的进步。而当代环境权宪法化的事实更使环境权具备了坚实的宪法基础。  相似文献   

10.
丁宁 《宜宾学院学报》2023,(3):30-36+81
早期学界对于环境权政治性意义的认知偏离和当下学界所表现出的宪法学和环境法学的分野,使得环境权入宪问题浮于理想化,忽略了现实境遇及入宪后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从环境权的权源、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上来看,环境权自身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从环境权的权利性质和权利构造上来看,环境权难以在现有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获得证成,环境权入宪并不具备现实可能性。就当前来看,对于环境权利保护的探讨应转向对现有环境法部门法体系框架内容的完善和补足,从而在环境法部门法体系视角下实现对环境立法质量和法效果的关注。  相似文献   

11.
略论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不仅有保护相对人实体性权利实现的外在工具主义价值,同时有尊重相对人人格尊严、保障相对人平等地位、维护程序正义等独立价值。其独立价值的实现凸现了程序性权利参政和控权两大功能。基于上述认识,保护相对人程序性权利为行政法治所必须,当前工作的着力点应放在权利保护的系统化和权利实现的机制建设上。  相似文献   

12.
现代民主法治社会,权力须以权利为出发点与归宿.不论是权力对权利的积极保护,还是权力对权利的消极限制,皆以人权保障为首要价值.政府基于对社会连带关系、公共利益、实质人权保障的合理考量,获得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正当性,然此种限制亦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合法性要求,惟其如此,方能实现民主法治与人权保障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13.
公民环境权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工业化和无限制地改造自然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危机产生的,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人权。我国法律对公民环境权的保护有明显的缺陷和滞后性,所以应该顺应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建立健全各项法律制度,使公民环境权得到切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14.
教师培训权是指教师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保障教师依法享有培训权,对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教师培训权由于保障缺失而受到侵害,因此,应从完善立法、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法律救济、发挥教育工会作用等方面来加强教师培训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15.
《太原大学学报》2015,(3):41-46
基本权利的限制是权利的内在机理与外在要求的统一,然二者均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方面,内部限制理论过于保守,难以将新兴的权利涵盖在保护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外在限制又难以描绘其外延,故通过"法律保留原则"与"比例原则"对"限制的限制"进行规制是重中之重。具言之,前者的适用规则为"个案法律之禁止"、"指明条款要求"以及"根本内容之保障";后者则通过规制"立法裁量"与"行政裁量"来实现。基本权利的限制与保障在对基本权利的保护层面实则是"殊途同归",以"限制"的手段来实现权利之间的平等,在运行中保障公民权利的享有。  相似文献   

16.
高校管理中学生程序性权利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尹晓敏 《教育科学》2005,21(4):48-50
尊重高校管理中学生的程序性权利是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不断趋于法治化的重要体现。文章阐释了高校学生的程序性权利及其法律价值,解析了学生程序性权利的内容,提出了高校管理中学生合法程序权利的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17.
程序性辩护是刑事辩护的一个方面,它不仅有利于制约公安司法机关的非法诉讼行为,更重要的是它对保护被追诉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但程序性辩护不仅在我国立法中规定不尽完善,而且在司法中几乎没有被真正适用,亟需进行相关的制度性建设和具体的实践。  相似文献   

18.
民主的实质是保证个人自由的实现,使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有实体民主与程序民主之分。相对实体民主而言,程序民主具有优先价值和监督控权、协调稳定和修正弥补三方面的保障功能。因而,程序民主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当前我国的民主理论与民主实践存在较大的反差。我国民主政治的特点和现状,当前政治改革的现实要求和长远目标,国外广大发展中国家政治民主化的经验都要求今后我国政治民主化的重点应转向程序民主建设。  相似文献   

19.
受刑人诉权对于其实体权利的救济性呼吁立法者建立以受刑人特有权利为中心,以受刑人诉权为外围保护性权利的权利保障体系。我国现行法律对减刑制度规定疏简,缺乏严密的程序保障和运作机制,减刑制度中受刑人诉权保障不力,必须从减刑审批权配置视角保障受刑人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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