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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在校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学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权利与义务 ,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论述了在校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学校的管理责任与监护的关系、学校承担过错责任的条件 ,以及如何处理学校与家长因学生意外伤害引发的纠纷等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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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7,(7)
高职院校的实习生在实习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人身伤害,对于实习生发生人身伤害后如何进行救济,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文通过分析研究提出问题,并探讨了高职院校的实习生发生人身伤害后的归责原则,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法律救济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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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敏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都对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做了规定.基于教育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的特殊的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关系,法律要求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学校若违反该义务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法律责任.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不能只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学校还要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甚至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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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颇具特色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具有明显的职业特征,牵动着高职院校、高职学生、实习企业之间三方的权益与责任。本文通过分析高职院校、实习学生、实习企业之间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从而为建立健全我国高职院校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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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是我国社会结构中最庞大的群体,也是最易受到伤害的群体之一。学生受到的伤害无非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学校的教职员工的行为及教育、教育设施的瑕疵给学生造成的伤害;二是由于校外的第三人或他人饲养的动物给学生造成的伤害。对这两种损害有关责任主体无疑都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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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小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事实为切入点,明确中小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提出预防学生体育人身伤害的对策,旨在为提高体育工作者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促进中小学校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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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增多的高职生人身伤害事故严重影响到高校的安全、稳定以及正常的教学活动,阻碍了高校的改革与发展。通过厘清高校人身伤害事故概念理论,辨析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明确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归属,探究高职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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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倩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3):115-118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伴随的是社会与法律的剧烈冲突.冲突的主要结症在于四个方面的原因,即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法律运用中的因果关系、精神伤害赔偿和赔偿计算中的平均主义取向.因此,为确保受害学生的权益与福祉,有必要全面认识学生人身伤害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之进行批判,以期重新建构我国学生人身伤害赔偿的理论基础与可行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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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校园伤害事件频发,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极大地伤害,引起了责任纠纷,由于适用法律不明确,法律规定不完善,校方、政府、社会、家长监护责任不明确,困扰学校管理和发展,制约伤害的及时救济和责任的追究。本文根据案例和法律实践,明确学生在校期间校方、家长和社会应承担的监护责任和学生自己的自保义务,预防校园暴力伤害的发生,及时处理校园暴力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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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8,(1)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育环节中得重要一环,对我国技术型人才的培养有着重要作用。由于现阶段高职院校对学生实习管理的缺位和用人单位的消极态度,使得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风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其中人身伤害最为重要和突出。本文将对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发生人身伤害现象得原因进行分析,并浅显地从三面论述学生顶岗实习中人身伤害的法律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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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是我们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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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基于多元互动教学模式的高职院校英语教学进行研究,首先介绍教学模式与多元互动教学模式。其次介绍多元互动教学模式依据,即高职院校学生特点,以及包括建构主义等的多元互动教学模式理论基础。最后提出基于多元互动教学模式的高职院校英语教学策略,即明确高职院校英语教学目标,巧设问题;设置教学活动与任务,引导学生有效思考;小组活动,实现合作学习;注意教学总结,实现有效教学评价;优化教学环境,创造有效学习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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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是发展主流,但目前在试行摸索中,出现了一些现实问题,需要去研究解决,这样才能保证学生的企业顶岗实习顺利进行。当前,探索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责任归属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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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高职院校由于地理环境特殊、办学实力相对较弱、相关预警与救助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经常发生学生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建立较完善的学生校园人身伤害救助机制,重点是建立预警体系,丰富预警手段,购买保险等。防范事故的发生,有效的措施是建立校风检查巡视制度,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档案,警校共育,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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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实习时,与企业是准劳动关系,与高校是民事法律关系.实习生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企业和高校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高校毕业生企业实习人身意外伤害的救济,可以通过构建“两位一体”的高校毕业生企业实习人身意外伤害救济机制来加以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17.
雷培梁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14(2):45-47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面临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怎样承担责任”的一系列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坚持“一种关系”“两项原则”,明确赔偿责任;举办者出资承担,保障赔偿来源;创新赔偿责任分担机制,实现权益保障,是推动学校走出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困境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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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是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文章围绕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人身安全权益问题,对其保障现状和原因进行分析,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顶岗实习学生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及划分进行深入论述。进而,对完善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人身安全权益风险防范与保障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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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