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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顾相伟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16(1):77-80
行贿罪在立法上存在阻却性规定,主观要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可操作性差,客观方面的罪状有失明确,刑罚制度不甚合理。这些都制约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并间接造成了受贿犯罪的屡禁不止。为更有效地预防行贿犯罪,掐断受贿之源,从而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必须尽快完善立法,如对行贿罪和受贿罪统一尺度,取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要件,扩大贿赂的范围,完善刑罚措施。 相似文献
2.
杜文俊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5):81-94+172
轻罪化立法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国刑事犯罪结构的重大变化,结合轻罪特殊属性展开出罪机制建构是适应犯罪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以应然价值为导向寻求轻罪出罪的立法建构固然重要,但尊重现实从既有规范制度展开探索则更为关键。因此,必须正视当前轻罪化立法格局已然形成,司法重刑主义倾向并未得到有效转变的轻罪刑事治理客观现实,理性认识到推进轻罪出罪机制建构的政策逻辑、实践逻辑以及内在理论逻辑。基于此,在轻罪治理理念上需以消极主义司法消解积极主义立法的客观隐患,实现以出罪思维优位于入罪思维的现实转变;在实体规范上应激活既有规范出罪功能,以罪量要素的目的性解释为关键,强化“但书”及免予刑事处罚等规则在轻罪治理中出罪出刑作用的发挥;在程序规范上,应以既有制度改革为契机,深度挖掘酌定不起诉等制度内在独立的出罪价值。 相似文献
3.
在刑罚目的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之争,报应主义以个人为本位,反对将个人作为社会的手段,强调刑罚的施加在于已然之罪的报应;目的主义则以社会为本位,主张为了防卫社会而适用刑罚,强调刑罚的施加在于未然之罪的预防。两者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又具有难以克服的片面性。目前,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逐步趋于调和走向折衷主义。 相似文献
4.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伴随着世界范围内犯罪非刑罚化和刑罚非监禁化的浪潮,西方发达国家逐步控制和减少监禁刑的适用,加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实现了刑罚适用模式由监禁刑为主向非监禁刑为主的转换。由于传统重刑主义的影响、“严打”的刑事政策导向、行刑体制的桎梏以及立法技术的粗疏,我国的刑罚体系仍以监禁刑为主,非监禁刑的适用步履维艰。尽管如此,非监禁刑在我国仍有广阔的前景:社会结构的转型、犯罪人的变化以及国际社会的努力为非监禁刑的大量适用提供了现实条件。 相似文献
5.
《滨州学院学报》2020,(5):79-87
污染环境犯罪较一般犯罪而言,社会危害性更大,辐射范围和区域更为广泛,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对人们的健康产生无形的危害,有预防性刑法介入早期干预、惩罚前置化的现实需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为达到防控犯罪的目的采取合理的犯罪化是必要的,污染环境罪立法修改后呈现的治理早期化现象可以看作是预防性刑法下的部分展开。在反思预防性刑法的背景下重新审视污染环境罪的治理早期化现象,重新梳理并考察此二者间的逻辑关系。污染环境罪治理早期化的问题与困境一方面源于预防刑法本身,另一方面来自于当下立法技术,未来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可寻求刑法理论内部的刑法教义学、刑事政策学与犯罪学,刑法体系外部的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综合调整。 相似文献
6.
刑罚自私有社会产生以来,就存在报应主义刑罚观与目的主义刑罚观之争,延续数千年.报应主义强调正义,着眼于已然之罪;目的主义强调效率,着眼于未然之罪.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各有合理之处,但又都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需要.越来越多地刑法学者试图综合两者的优点,避免两者的缺点,折衷主义刑罚观随之出现.折衷主义刑罚观既强调公平又强调正义. 相似文献
7.
谢常红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32(6):8-11
某一违法行为的犯罪化是指对该违法行为的控制是否有必要通过设立刑法规范进行规制。我国现行刑法典规定洗钱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而我国反洗钱的司法现状说明立法的规定不尽合理。国内也有学者对过失洗钱行为犯罪化持否定态度。从刑法学理论看,过失洗钱行为同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符合犯罪化的标准。同时,国际反洗钱立法标准和域外较成熟的立法经验也说明将过失洗钱行为纳入我国立法范畴是可行的。因此,我国刑事立法有必要将过失洗钱行为犯罪化。当然,过失应仅限于"重大过失",其量刑也应明显轻于故意洗钱犯罪。此外,还应注意区分过失洗钱犯罪与过失处置赃物行为。 相似文献
8.
9.
赵波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1,(5):45-49
重刑主义的弊端主要表现在它破坏了罪刑内在的比例关系,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不仅不利于罪犯的改造以及人心归顺,浪费了不必要的司法资源,而且还不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我国刑法的国际化进程,不符合世界刑法发展的趋势。刑罚轻缓化的必要性表现在它是刑法谦抑性、刑法人道性、刑罚功能有效性和有限性、刑罚效益性以及刑法国际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赵德友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2,33(5):69-71
刑罚轻缓化是当今世界刑法发展的主流,它不但能够有效地遏制犯罪,而且在争取罪犯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研究刑罚轻缓化问题对于有效预防犯罪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1.
贿赂犯罪一直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已有的统计数据表明,较多的贿赂犯罪发生在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传统刑法方法的被动性导致其在打击此类犯罪时的效果不甚理想,值得反思。寻找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贿赂犯罪的方法,变被动打击为主动防御,无疑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引入情境预防理论或许是一条有益的路径。情境预防理论是一套系统的犯罪预防策略体系,其立足于犯罪学的立场,跳出传统的刑罚遏制范式,强调事前预防以及与刑事处罚的结合运用,以此对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贿赂犯罪起到较好的预防和遏制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中国贿赂犯罪刑法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秀玲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40(6):115-120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贿赂犯罪的规定上有许多科学创新之处值得我国借鉴。加入《公约》以来,在刑法方面,我国积极通过颁布刑法修正案以及制定刑法司法解释的方式,不断靠近、衔接《公约》对贿赂犯罪的规定,随着《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面世,这种靠近、衔接《公约》的迹象更加明显。在《公约》的带动下,我国刑法促进了贿赂犯罪规制某些方面的发展,而这也必将会对我国转型期贿赂犯罪的严重态势发挥惩治、遏制和预防的作用。但是,与《公约》相比,我国刑法在贿赂犯罪的规制上仍有许多缺位,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於贤淑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3(2)
非财产性利益贿赂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将其立法是大势所趋.刑事立法应细化贿赂犯罪的罪名,降低受贿罪之立案标准,建立多元量刑模式,并完善相关立法以打击因贿赂而诱发的其他犯罪.司法操作中非财产性利益贿赂的认定标准应综合考量,证据规则适用贿赂推定,量刑标准要重点考虑对公权力的侵害程度及社会后果,既得利益之处理适用罚金刑和资格刑. 相似文献
14.
徐艳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1):46-50
电子监听技术作为技术侦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国际反腐败斗争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中合理运用电子监听技术并完善相关立法是非常必要与紧迫的。在借鉴国外相关法律规定及立法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电子监听技术侦查立法提出建议:(1)应将电子监听等秘密侦查方法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法律中单独列章予以明确规定;(2)应将职务犯罪尤其贿赂犯罪明确规定在电子监听的适用案件范围之内;(3)严格规定运用电子监听侦查的审批机制。 相似文献
15.
受贿罪由于自身的特殊性成为近年来在职务犯罪中最严重的一种犯罪,甚至成为整个犯罪体系重要的一罪,在立法和司法上都受到高度的重视。受贿罪客观的隐蔽性、办案机关的主观功利性使得受贿罪自首的问题变得比较莫测复杂。以刑诉法为根据在时间段上类型化地客观判断受贿罪自首能否成立,直接有益于受贿罪正确的定罪和量刑。 相似文献
16.
易芙伊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12(4):86-89
受贿罪严重侵犯了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坚决彻底地打击受贿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是国家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和治国方略。当前,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受贿罪的“直接故意”、“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受贿与接受正当馈赠的法律界限等构成要件产生了一些分歧。鉴于受贿罪具有重大的理论、实践和政治意义,有必要对受贿罪构成要件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卓玲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1):73-74
社会转型期的贪污贿赂频频发生是我国屡禁不止的问题。受贿犯罪因涉及面广、顽固性强,严重损害了我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影响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刑事立法的缺漏是导致受贿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我国受贿罪立法进行理性分析、补缺堵漏已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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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我国现行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在刑罚设置方面存在着一些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内容相脱节的情况,这势必影响到国际社会以及我国国内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实际效果。因此,有必要以我国同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契机,以此为新的视角审视我国刑法规定,达到完善我国有关贪污贿赂犯罪刑罚体系之目的。 相似文献
20.
职务犯罪惩治的国际化趋势与我国的对策——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影响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祖书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3-29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一部包含刑法规范在内的兼具国际法特征的国际刑法规范,是国际刑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这部公约在职务犯罪惩治的立法上,体现了犯罪构成要件设计严密、完整、科学、合理的特点。中国在职务犯罪惩治的国际化方面尚存在种种现实问题,尤其是在职务犯罪惩治的刑法立法方面,需要明确"严而不厉"的立法指导思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我国生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了三个《刑法修正案》,在相关职务犯罪的规定上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适应了职务犯罪惩治国际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