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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NFT具有非同质化特征,可使作品在数字环境中生成的虚拟载体被唯一特定,从而为作品虚拟载体的所有权提供证明。NFT的出现可能对传统著作权法中的传播权权利认定带来挑战,对NFT数字作品的铸造、销售、展览行为认定不同于传统数字作品。NFT的铸造类似于深层链接,可类比适用“实质提供”标准将其认定为信息网络传播。NFT数字作品的网络销售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而应被认定为发行行为,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NFT数字艺术品的高价购买者应拥有将其现场公开展示之权利,可以将此种行为认定为展览,并通过“限量认定+公示”方法将该件认定为原件,从而使其适用展览权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2.
在数字信息时代,区块链、元宇宙、NFT数字作品等新兴科技、经济概念对既有著作权法律概念与制度形成冲击。从著作权法语境下“作品”及相关概念之嬗变出发,分析分别对应不同时代传统作品、数字作品、NFT数字作品的特点以及同作品类型在传播过程中的法律性质之殊异,建立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下以作品类型为分野的发行权与权利穷竭原则的灵活适用机制,厘清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冲击下发行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边界,有利于调和数字网络环境下的作者、传播者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助力我国文化、艺术与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相似文献   

3.
NFT是一种技术,它通过对数字客体进行标识、登记和固定,使其具有可支配性和特定性。数字作品经过NFT处理后,其“物”的特性得到了强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债权客体的范畴,更接近于物权客体的特征。虽然NFT数字作品的铸造和交易应该适用物权规则,但在占有和处分这些作品的过程中,其登记性和非同质性特点却十分鲜明。因此,传统物权规则在应用于该种新型物时需要进行内部调整,同时还需要与外部规则相适配。NFT与区块链登记公示的高度绑定有别于传统的动产物权登记和著作权自愿登记,它应该比照不动产而非动产物权登记机制进行规范,并明确该登记行为在著作权规则中的地位。NFT通过独特识别符形成的非同质性,与同质化代币相比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在适用货币化、证券化规则时应该更加谨慎。  相似文献   

4.
NFT数字藏品作为区块链和大数据时代新兴科技的代表,迅速走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著作权侵权方面的新问题。NFT数字藏品创作的本质是智能合约将一种或多种元数据和NFT进行绑定的过程。NFT数字藏品不仅属于表达的范畴,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故其创作过程存在一定的著作权侵权风险。其次,由于NFT数字藏品创作过程的特殊性,传统的“接触+实质性相似”侵权认定标准已难以完成对NFT数字藏品的侵权认定。建议完善数字藏品创作的中间审核环节、健全版权交易制度、引入市场替代标准,从而实现著作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促进数字藏品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徐鹏  蒲亨莲 《考试周刊》2007,(27):117-119
网络著作权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及其对著作权的冲击应运而生的一种崭新的著作权,其具有的技术性使之与传统著作权发生了一些差异。本文拟从著作权的内涵、特征、原则、权利保护等方面对这些差异作一些探讨,以求对网络著作权的研究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我国著作权法所沿用的“行为设权”的权利配置范式,带有较为明显的技术理性主义的“魅影”和实用主义倾向的烙印,与《民法典》第123条所规定的“专有的权利”之体系价值存在龃龉,并在司法适用中引发了诸多实践难题。为克服“行为设权”范式的不足,应以《民法典》第123条所规定的“专有的权利”为体系依托,充分彰显著作权区别于物权之“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的独特性,对著作权制度的理论前提“经济人假设”进行必要修正,实现对权利人的激励从“一元”走向“多元”,同时将降低交易成本作为著作权权利配置的平衡支点,并将以利益为核心作为权利规范表达的基本形式,切实促进权利客体效益的最大化和著作权立法目标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7.
人工智能的发展打破了人类对艺术创作的垄断,传统的著作权法理论无法对社会现实的变革作出充分回应,因此对原有体系的突破在所难免。在对作品的认定上,应当从以作者为核心转向以读者为核心,以此确认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作品性;在著作权的权属制度方面,将人工智能的投资者"视为作者";在权利内容上,应当将以人工智能生成物为权利客体的著作权与以人类作品为权利客体的著作权相区别,划定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的边界。  相似文献   

8.
作者的著作权是一种受限制的适当权利 ,它从应然的法定的权利向实在权利的转化具有不完全对等的性质。作者著作权的实在化过程作为一个客观事实是著作权自动取得与权利限制的完美统一 ,是人类智慧的成就 ;应正视作者著作权实在化需求对学术期刊的影响 ,学术期刊应以人类共同利益和普遍善良愿望为其超然的鲜明立场 ;编辑流程法治化已成为学术期刊保守这一超然立场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在网络技术与数字化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为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而产生的著作权方面的拓展性权利。该权利的设置,在全面保护著作权人利益、鼓励创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特别是对著作权人作品的过度保护不利于作品的流通,进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权利设置的最终目的都并非单纯保护某一群体的利益,而是实现利益分配的平衡。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的设计应统筹考虑著作权人、网络发展、社会利益等多方因素,具体措施包括对权利的客体作准确具体的分类,设计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利限制制度以及建立保护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0.
在突发事件时期,信息化教学手段的运用面临更为严峻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我国2020年修正的《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权利限制的调整在规制手段、规制模式、规制理念上仍有不足,体现为立法规范开放性程度较低、采用一元化立法模式、一般状态下的权利限制规制思路单一等,无法有效处理高校信息化教学在突发事件时期权利限制中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需要通过制度的设计实现平衡,从而达致突发事件时期的教育目标。基于理念维度、制度维度与界限维度的分析框架,《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权利限制的法律治理模式应当区分一般状态和特殊状态,采用二元化立法模式,扩大特殊状态下公益团体的使用权利,并辅之以补偿金、保证金等调节手段,有效平衡数字化和特殊化语境下著作权保护中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自媒体时代,微信著作权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利用法经济学可以分析微信著作权的主体界定、原创性认定、临时复制、侵权认定、文化因素等问题。保护微信著作权,应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产业发展,利用法律机制保障权利配置,完善技术措施保障交易秩序,加强正确网络文化观念引导,以消弭技术与制度之间的乖离。  相似文献   

12.
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NFT技术应运而生,NFT产品自虚拟货币圈向数字艺术领域转变。然而,在蓬勃发展的同时,NFT系统的技术特性也导致了许多法律风险。NFT产品的价值波动成为洗钱行为的最好遮掩;去中心化对监管作用的削弱,也为洗钱行为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为了遏制NFT市场的违法行为,促进相关市场合规发展,需要对国内的NFT交易平台进一步监管规制。同时,我国也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打击国际市场中存在的洗钱风气,落实反洗钱全球化监管。  相似文献   

13.
生成式人工智能拓展了文本生成的方式,提高了内容的产生效率并促进了专业知识的可及性,具有被制度鼓励的技术正当性。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开发需要复制大量作品作为训练机器学习的材料,但此种复制目前并不受我国著作权立法的豁免。文本与数据挖掘过程中对作品的利用不以欣赏表达或获取信息为目的,不会对著作权人的市场产生替代,具有被作为权利例外的理论基础。域外版权立法也承认文本与数据挖掘中作品利用行为的合法性。未来著作权立法的修改,应当在合理使用条款中增加文本与数据挖掘利用作品的权利例外,对使用目的、使用行为和使用结果作出具体的规定。为应对立法权利例外规定的缺失,应充分利用著作权内置的私人自治、利用默示许可、探索与出版商合作和构建共享数据库等替代性措施来规避当前作品利用中存在的风险。  相似文献   

14.
在现实的市场交易中,我们经常会看见一家设计公司或建筑公司委托他人创作美术作品或实用艺术品,最后由设计公司或建筑公司完全享有包括署名权、修改权等精神权利在内的著作权。对于这种情形,我们已屡见不鲜,毕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意思自治,有什么可谴责的?!而且,现行《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关于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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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已经进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时代 ,它正在对我们的社会生活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就法律领域而言 ,互联网对知识产权的影响尤其突出 ,主要表现在著作权和商标权两个方面。一、互联网对著作权的影响著作权是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作者的这种权利深受作品传播方式的影响 ,传播方式不同 ,作品的表现形式和作者权利的内容也会各异。从历史上看 ,十九世纪以前 ,主要是印刷技术 ,作品形式是纸质文字作品 ,其权利主要是人身权和以印刷、复印为主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二十世纪以后 ,出现了广播、电视新的传播技术和方式 ,便产生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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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权之沿革及其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演绎权是著作权中一种十分重要的财产性权利,是对作品演绎的专有权。演绎权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演绎作品的创作和利用。在19世纪中期以前,作者的著作权控制主要限于对作品的大量复制。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英美法院逐渐赋予作者控制其作品被他人再创作的权利,直至系统地限制他人创作演绎作品的自由。当著作权扩张到演绎权时,对演绎权的保护优先关注的是对作者受合法保护的著作权利益的保障。演绎权的设立是著作权扩张史中重要的里程碑。设立演绎权的正当性可以从激励与接近之间平衡的关系加以认识,一方面,需要通过将著作权保护扩张到演绎权从而在更大程度上激励作者创作;另一方面,也需要保障公众对作品接近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权利来源模式包括权利人授权模式、法律强制模式和权利延伸模式,目前世界上采权利延伸模式的国家并不多,但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在我国实施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具有可行性。对此,应从明确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延伸范围、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管理机制和加强监督等角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8.
如何确保著作权转让的便捷与安全,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著作权转让与登记制度的型构离不开对我国民法物权理论的借鉴与扬弃,其基点在于对民法物权理论内在机理的领悟及对著作权相较于物权的特殊性的考量。物权登记公示的公信力来源于登记制度的科学构造及其较高的权利表征概率,而著作权登记公示因其较低的权利表征概率而不宜被赋予公信力。物权变动的公示要件主义与不动产的公信力制度及动产的种类物交易、未来物交易及多重买卖的交易实践具有内在逻辑相契性,而著作权转让不存在上述对应制度或实践需求,因而公示要件主义对于著作权转让并不具有内在契合性,公示要件主义对于维护著作权交易安全而言,有杀鸡用牛刀之嫌。著作权登记宜采用公示对抗主义,登记不具有公信力。  相似文献   

19.
对目前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流模式——著作权保护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著作权模式保护软件的范围和权利内容方面入手,对比计算机软件这种特殊的文字作品与著作权保护的传统文字作品的不同特性,指出著作权模式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不足。  相似文献   

20.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非常重要的一类,是对人们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是著作权人获得权利救济的最重要方式,也是在理论和实务方面存在诸多分歧的疑难问题;通过对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与赔偿原则的剖析,从而在实务上落实侵权赔偿方式及赔偿额的确定,有利完善我国著作权的立法及著作权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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