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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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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担保物权的竞合,是指在同一财产上存在数项担保物权且其效力相互冲突的现象.因同类担保物权竞合时,仅发生排序的问题.而不同类担保物权出现竞合时,则发生何者效力优先的问题.特别当担保物的价值根本无法满足各个债权人权利的时候,必然发生效力冲突,因此,对异类担保物权的竞合时效力优先问题加以分析研究,确认解决竞合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对司法审判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2.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了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制度。作为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相对于《担保法》关于担保制度的规定,《物权法》除了对我国现行担保物权制度中担保物的范围予以确定之外,还新设了一系列《担保法》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担保物权,对物权担保制度作出了许多创新性的规定。深入理解《物权法》关于物权担保制度的新规定,既有助于市场经济主体有效地利用资源,实现物尽其用;又有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利用和实现担保物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税收优先权是建立在税收债权、债务关系说的确立和公法债权私法保护的认可的法理基础之上的,其性质是法律为保证税收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一项法定担保物权,效力范围限于优先受偿和对抗非特定的权利人。实践中,税收优先权经常与其他优先权、担保物权发生冲突,当冲突出现时,应当遵循税收优先权原则上优先于其他公法债权优先权,原则上劣后于其他私法债权优先权,附条件优先于担保物权的解决方法。但是我国现有立法对税收优先权之规定却并不符合上述原则,存在一系列问题,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让与担保制度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了巨大作用,致使许多国家纷纷考虑将让与担保制度纳入担保法体系之中,使其成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这对我国现行的担保法体系和担保物权制度是一个重大挑战。而让与担保制度进入担保法,成为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并存的担保物权的一种已是大势所趋。从让与担保制度的性质、构成要件、效力以及与其他的担保物权制度的关系来论证让与担保制度纳入担保法,成为担保物权中的不可替代的一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破产重整既以实现债务人复兴为目标,也兼顾各利益相关者间之利益平衡。我国《企业破产法》初步建立了重整程序对担保物权的限制及其救济的规则,但应当在现行规则的基础上合理地加大对担保物权限制的力度,以确保债务人复兴之必要物质基础;同时确立对担保物权进行限制的一般适用条件以及对担保物权人利益保护的最低标准,并尽可能地给予担保物权人充分的救济,以避免对担保物权制度造成过大冲击。  相似文献   

6.
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源起于罗马法 ,法国民法和日本民法继受颇多 ,并在大陆法系国家得到充分发展。优先权具备担保物权的本质特征 ,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 ,并简要分析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竞合时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7.
民法上一系列制度对私法自治理念的昭示足以证明其基础性地位。没有私法自治,民法的整个体系将濒于坍塌,所以私法自治被称为民法的基石。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而物权又属于民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所以私法自治亦应成为担保物权所遵守的基本理念。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我们在坚持物权法定的同时,也不应忽视私法自治原则。我国刚刚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并没有彻底地贯彻私法自治的民法基本理念,担保物权的立法应该更加“私法化”。  相似文献   

8.
担保物权是一种物权,具有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同时,担保物权具有流通性和融资功能,是一种价值权利,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  相似文献   

9.
工资债权作为一种保障社会个体基本生存需要的债权,大多数国家均赋予其特定的效力,即优先于普通债权,甚至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但工资优先权在各国有着不同的立法例,也有着不同的性质。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中,工资优先权是具有法定担保性质的债权优先权。即使我国未来民法典确立独立于典型担保物权制度的优先权制度,工资优先权基于其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也仍然应定性为债权优先权。至于未来工资债权是否优先于担保物权的争论结果如何,工资优先权的债权优先权性质也不会发生改蛮。  相似文献   

10.
房地产按揭中担保问题很复杂,房地产交易中的“按揭权”是建立在“自物权”基础上的特殊担保物权,它不同于以“他物权”为基础的抵押梳和权利质押。“按揭权”除了具有物上担保的因素外,还有信用担保的因素,其中,按揭人自身信用担保在房地产按揭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担保物权的实现以债权申报为前提;担保物权人应按期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担保物权人在债权申报材料中,应当说明债权的数额和财产担保情况,并加以证明;债权和担保权有效合法成立,符合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不存在破产法上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担保物权须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由法院裁定。  相似文献   

12.
根据某种担保是否为民法(尤其是民法典)所明确规定,可将其分为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后者的产生与发展主要在于弥补前者的缺陷与不足.随着我国担保物权法律制度的初步建立,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方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日俱增,然而司法实践中遭遇的法律障碍使其陷入发展困境,首当其冲的便是与物权法定原则、禁止流质契约规则、物权公示原则的冲突.司法实践中,应对非典型担保进行重新定位,通过缓和适用物权法定原则、有限解禁流质契约、统一物权公示制度等途径完善我国担保物权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3.
基于物尽其用与私法自治的原理,在民事活动中必然出现数个担保物权同时并存的情形,此即为担保物权竞合。在此情形下担保物权竞合如何实现,我国《物权法》规定了比《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更为明确和科学的处理措施。  相似文献   

14.
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的范畴,不应受诉讼期限的限制。《对〈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2条所规定的担保物权两年存续期间,是担保物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存在的固定不变的期间,其性质属除斥期间,成立于主合同诉讼时效结束时。本文阐述了对《〈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2条的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15.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的物权类型已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的需要。让与担保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私法自治理念的产物。让与担保属于非典型担保,在金融创新中具有广阔的适用空间。《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融资融券交易担保机制,实质就是让与担保。通过对《物权法》第5条物权法定原则和第170条担保物权涵义的适当解释,可以确立让与担保制度。未来立法应当对让与担保的适用范围、公示方法和实现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6.
典权是我国特有的民事法律制度,理论上对其性质的界定包括三种观点:用益物权论、担保物权论和特种物权论。典权作为融资手段,虽然兼容物的用益与担保的功能,但典权的目的和利益取向,突出了对不动产的使用价值的支配,使其具有独特的双向用益功效。典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使之区别于其它物权,体现了典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17.
通过物权变动理论和例举,阐述了在经济流转过程中动产、不动产、担保物权在设立、变化、消灭过程中的基本要件和外部表现形式,以及外部的公示、公信原则所表现认识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物权状态不相一致时的解决方法,并说明了在经济交往的商品流通中应使物权变动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相似文献   

18.
担保物权司法解释的缺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许多方面是成功的,但也存在着若干缺陷。文章试着就担保物权司法解释中所存在的缺陷加以分析,以期对完善我国担保物权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分别介绍并分析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对善意取得适用范围中的他物权范围加以明确的界定,以完善善意取得制度体系,实现所有权的保护和交易安全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0.
质押是债的担保形式之一。质权的法律特征是物权性、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优先受偿性、移转质物的占有性及客体的特定性。司法实践中认定质押担保效力时,应结合质权的特征并注意质押合同成立与生效、出质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及流质契约效力认定三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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