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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 《小学生作文辅导(作文与阅读版)》2005,(12)
郑庄公见太叔自杀了,也哭了一场。手下人在太叔身上找到了姜氏的信,郑庄公看完了信,吩咐把姜氏送到城颍(yǐn)(今河南省临颍县)去住。他心里恨母亲,所以当众发誓说:“不到黄泉,就永不见面。”过了不久,郑庄公就有点后悔了。毕竟姜氏是他的亲生母亲。可是,他亲口起誓说不到黄泉永不见面,又怎么能更改呢?这么一来,他不免有些闷闷不乐。有一天,城颍的一个小官名叫颍考叔的,来给郑庄公进贡。郑庄公留颍考叔一块儿吃饭,还亲自夹了些羊肉让颍考叔吃。颍考叔把最好的一块肉包起来,放到一边。郑庄公问他为什么不吃,他回答说:“我妈年纪大了,可我们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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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1992,(Z2)
<正> 《郑伯克段于鄢》结尾部分有一句话:“遂为母子如初。”篇后注解为:“从此作母亲和作儿子的还和当初一样,即恢复了母子关系。”(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0年6月出版的《古代汉语》上册74页。) 如果注解只解释成“从此作母亲和作儿子的还和当初一样”,那么无可挑剔。可是接着又作了注脚“即恢复母子关系”,这里不禁要问:“母子如初”,当初母子关系如何?原文曰:“庄公寤生,惊姜氏……遂恶之。”可见当初姜氏就厌恶庄公,何谈“恢复母子关系”呢? 由于“庄公寤生,惊姜氏”,所以厌恶他,而“爱共叔段,欲立之”,使姜氏与庄公的母子关系从当初的“厌恶”到越来越尖锐化。姜氏曾多次向郑武公请求立共叔段为太子,郑武公一直没答应。等到庄公即位,姜氏替共叔段请“制”,庄公许之以“京”,共叔段违背先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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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泽龙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1995,(2)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谓之京城大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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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朝焰 《语文世界(高中版)》2000,(5)
“黄泉”一词,始见于《左传·郑伯克段于鄙》一文中郑庄公对母亲姜氏说的“不及黄泉,无相见也”一句。这里包含着一个典故: 郑庄公的母亲生他时难产,因而取其名曰“ 生”,待生其弟“段”后,其母姜氏就开始讨厌庄公,一心想让段继承王位,取代庄公。结果段的谋反阴谋最终败露,庄公痛恨母亲姜氏的无情无义,遂置姜氏于城颖并发誓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话一出口,又追悔不已。后来他的属下颖考叔体察此情,就给庄公出了一个两全之策:让庄公“掘地见母”。这样,既实现了他与母亲生前团聚的愿望,又使天下人觉得庄公“言而有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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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社鸣 《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1988,(2)
《左传》的开篇之作《郑伯克段于鄢》记叙了郑庄公镇压姜氏、共叔段阴谋夺国的经过。这篇文章主要描写了三个人物,郑庄公、姜氏和共叔段。对于郑庄公,众多的参考资料都认为他是一个阴险狡诈的统治者。对此,我有不同看法。对于兄弟间发生的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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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彤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2005,(Z3)
原文阅读郑伯克段于鄢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①,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②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③,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④,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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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胜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3):13-15
《左传》"寤生"一词,历代学者考证颇多,但多从义理和音韵着手探究"寤"字本源,所得皆难自圆其说。考论"寤生"词义应结合当时社会状况和人们认识社会的水平。姜氏何故厌恶庄公,并非庄公出生给姜氏带来痛苦,而古时封建迷信所致。"寤生"乃古时婴儿忌养民俗,应与"五月五日生"关联甚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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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左隐元年传》:“不如早为之所”(12面)注:“所,处所,地方。早为之所,犹言及早处置。之,仍是代词,代太叔”。 按此注应译为:“不如早点安排他个地方”。目前许多注本(如王力本郭锡良本《古代汉语》)注译同此。但此注可商。郑庄公把京给了共叔段,共叔段已有封邑已有安排,为何还说要“给他安排个地方”?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各注本对此矛盾大多采用这样一种办法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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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6,(10)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当初,郑武公从申国娶妻,这就是武公妻姜氏。姜氏生了庄公及共叔段。初:时间副词,当初,初时,追述以往发生的事情多用此词开头。这里所指的时间,是在“郑伯克段于鄢”之前。郑武公:姓姬,名掘突,公元前七七○年至公元前七四四年在位。于:介词,与“鄢”组成介词词组,用在动词“娶”的后面。这和现代汉语里的介词词组一般用在动词之前不同。申:周时国名,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地在今河南南阳市北。曰:为,是。武姜:武公妻姜氏。“姜”是她的姓,“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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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伯克段于鄢”地理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益民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98-104
“郑伯克段于鄢”究竟是怎样的一桩历史公案?受公羊传统的影响,郑庄公处心积虑谋杀弟弟,几乎成了普遍接受的看法。然而,历史事实究竟如何呢?从地理的角度考察当时的政治形势,或可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庄公即位后,母亲武姜要他把制封给弟弟共叔段。制与虎牢,统言可视为一地,分言则为相邻两城,据险共同构成郑国与周王室的交通要塞。考虑制的重要战略地位,郑庄公拒绝了,但把京封给了共叔段。京虽大城,却非险要,且受制于包括制和国都在内的三座重要城市。共叔段倚仗武姜的支持和京的强大,先收边邑,后北据廪延,南控鄢地,意图夹击郑都。经过二十多年的扩张,控制了便于与卫国联络的黄河渡口延津,以及南部重镇鄢地,几乎占有郑国一半的领土,与庄公势成水火,给郑国公室造成严重威胁。庄公凭借地理优势和民的支持,打败了共叔段。共叔段逃往卫国,途经庄公控制区域,未遇阻拦。这说明,庄公无意杀弟,所谓杀弟之说实为臆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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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开篇的“郑伯克段于鄢”事件与先秦“贵族共政”的政治传统和郑国的现实环境有关。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一文,不但反映了郑庄公继位之初郑国的朝堂局势和母权影响,而且还从深层次方面揭示了此后郑庄公试图挑战“贵族共政”的政治体制以加强君权的政治意图以及“克段”的缘由。庄公之母“武姜”作为母权代表,也参与到郑国初年君权斗争当中,此处的“母权”应当是“小宗”权力异化试图挑战国君的表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