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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论述了公安交通警察机关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的性质,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鉴定。当事人对之不服的话,应当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不明,行政法学界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各地法院对受理此类案件执行的也不一致。这直接影响了司法统一性和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3.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典型的侵权责任。由于道路交通事故行为主体的广泛性、主体主观方面的过失性和责任形式的多样性,使得事故责任的定性具有了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在界定罪与非罪,辨析侵害责任时,仍然存在法律适用不当,责任认定不清等问题。所以,正确认识和区分道路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责任认定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并非鉴定结论、将交通事故认定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购买机动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运输变得日渐繁忙。由于一些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违章驾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递增,由此而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也随之上升。本文就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其赔偿责任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以及民事诉讼的重要讧据,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影响巨大。为了提高交通行政部门行政行为的公正性,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被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7.
《教育》2014,(28):43
案例概要一日下午,某小学课间期间,学生杨某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王某撞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右膑骨骨折。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3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疗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公安部门法医鉴定,该损害属于轻微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人身损害,可能对今后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其误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  相似文献   

8.
法律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及其可诉性问题的争议一直都没有定论,造成了一定的司法混乱应尽快予以统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其性质是属于鉴定结论种类的一种证据,且已被《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明确排除在行政诉论受案范围之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9.
建筑事故的认定标准主要有四个:第一,心理标准是当事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第二,行为标准是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是否导致建筑事故的发生。第三。结果标准是事故的损失是否严重,是否达到建筑事故的标准,构成哪一级建筑事故。第四,技术标准是从技术上判断是否存在技术上的缺陷。  相似文献   

10.
学生伤害事故是困扰学校教育、影响教学秩序的问题之一。本文从法律角度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明确各方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之后的法律责任,并及时、妥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交通肇事逃逸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但在事故责任认定上现行较为通行的推定全责原则,存在只保护被害人利益而忽视逃逸方权益、不符合证据三性、降低司法效率等问题。形成上述弊端的原因在于责任认定功能的多样化、监督机制的缺乏及司法"重打击轻保护"的错误观念。应强化责任认定监督、强化司法对责任认定的审查及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2.
陶盈 《太原大学学报》2013,(3):54-58,63
近年来大学校园内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也考验着我国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我国法制的健全程度.对大学校园交通事故责任问题的研究需要考虑学校责任、监护人责任、受害人过错及公平原则的适用等诸多因素.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大学校园交通事故是创建和谐安宁的大学校园环境的前提,这一方面需要重视法律体系的完善,加强民法规范的规制效力.另一方面,需要学校更积极地开展综合治理,合理规划校园建设,科学管理校内秩序.  相似文献   

13.
交通肇事罪是我国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刑法典中都明文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1997年刑法典在1979年刑法典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交通肇事逃逸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这两种情形的规定,并把这两种情形作为了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规定,从而提升了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但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包含故意因素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断出现,1997年刑法典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规制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为了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笔者认为有必要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独立定罪,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业的管制。  相似文献   

14.
通过两起案情较为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例,掌握交通事故鉴定对查清事故真实过程的证据价值。综合运用车体痕迹学、法医学、DNA物证、微量物证学,对交通事故中各项检材进行检验分析。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可以为案件侦破提供侦查方向、确定或排除肇事车辆、并为事故处理提供办案依据。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检验分析可以为复杂的交通事故鉴定提供一定的技术参考。  相似文献   

15.
交通事故认定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一直是我国学术界争议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后,明确规定将分清交通事故责任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基础,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为了进一步厘清两者的关系,应当从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出发,通过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两个层面分析交通事故认定在认定交通肇事罪中的地位,以使实务中的交通肇事案件得到更加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16.
交通肇事罪成立场所之范围认识上目前仍然存在严重的意见分歧,不利于司法的统一、平衡适用。准确界定交通肇事罪成立场所的范围,实际上限定了对交通工具肇事事故以交通肇事犯罪定罪处罚的范围,这个范围既与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有关,也与维护肇事行为人的个人权利相联,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交通肇事罪的本质——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着眼,交通肇事罪成立场所是指具备社会性交通工具通行条件,社会公众可以通行的交通场所;在此场所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相似文献   

17.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实践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司法解释对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引起了不少争议和歧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适应打击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需要,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18.
首先分析交通事故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然后提出采用GIS技术开发一个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管理系统,并重点对系统的功能模块进行分析,对系统的应用实现进行介绍,以期构建一个能进行属性数据分析和空间数据分析的交通事故管理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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