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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乐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3):129-131
器官捐献中的自我决定权,是捐献人在充分知悉有关风险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对自己的器官作出捐献与否的决定。捐献人充分的知情权是其前提和保证,撤销捐献则是其重要的内容。本文对器官捐献中自我决定权的主体进行了分析,并对该权利的行使做了简要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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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活体器官捐献率低下,其原因是活体器官来源不足。而现行法律规定活体器官的捐献者只能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排除了未成年人器官捐献的主体地位。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的需求变化是法律所不能预见的,法律不可固执一端,不应将活体器官捐献囿于当事人是否具备行为能力。作为客体的法,其价值体现在能够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所以,法律的制定更应考虑社会实际和体现人的本性。据此,立法应赋予未成年人器官捐献的主体地位,但应对其活体器官捐献进行特别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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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这是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父亲傅强,马鞍山钢铁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母亲裴春梅,马鞍山市第八中学心理辅导老师;女儿傅雨辰,马鞍山市第八中学学生。这是一个伟大的三口之家。父亲多年来无偿献血7万多毫升,并成为捐献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志愿者;倾心公益事业,为社会志愿服务近2万小时,先后参与组建了多个志愿者团队,影响和带动着越来越多的人。他是中国好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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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作文(初中版)》2015,(9)
<正>"入土为安"一直是国人对待身后事的传统观念,不过温州有一家子信奉"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有意义,死不占地"的理念,作为企业家的吴永安一家五口都在当地红十字会签署了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协议。"死了,还能对社会有点贡献不是很好吗?"带头签署捐献器官和遗体协议的温州商人吴永安说,"捐器官能救人,捐遗体对医学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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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红 《北京教育(高教版)》2012,(6)
正《永生的眼睛》记叙了琳达的母亲、父亲、女儿先后去世,都捐献了角膜。文章内容涉及到中国人忌讳的死亡及器官捐献。备课时,我一直担心学生会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观念困扰而无法理解主题。没想到,学生对这篇课文特别感兴趣,主动通过网络找来大量资料。通过查阅资料,学生了解到:黑龙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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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反映了各个国家的不同文化。通过分析美剧《实习医生格蕾》中所体现的中美关于器官移植与捐献的文化差异,表明在医疗中应本着尊重不同文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鼓励自愿器官捐献以拯救更多人的生命;医学院校在英语教学中也应除教授语言知识之外,加入更多文化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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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与有时候也是一种收获,在人死后把身体器官捐赠出去尔仅能使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也许还能为自己在世的亲人带来一丝慰藉。那天,一切都开始得很平常。赖安在楼上收拾东西,准备去上学,而他六岁的妹妹洁米则在门口等他。年仅十岁,赖安热爱知识,学识似乎也颇为丰富,远远超过了他这个年纪。在他读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班上的孩子画一幅画并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可以做任何人,你想做谁?"赖安写道:"如果我可以做任何人,我想做上帝。"在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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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权是人身权的一种,它既是一种相对权,又是绝对权.遗体从法律上讲,也是亲属权的客体.死者或者亲属将死者的遗体捐献给医疗机构作科学研究或者是直接献给患者.以此来使自己的价值得到更大体现.但是当死者遗体被非法用于商业目的时亲属如何行使权利以保护自己的亲属的遗体.本文试从保护亲属权的角度对此予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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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悟拿 《小溪流(作文画刊)》2008,(3)
不断尝试着写,也尝试着找寻。我爱着这个美丽却充满了遗憾的世界,所以我愿意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感受。我由衷地喜欢着自己笔下的那些男孩女孩,我可以给他们一段悲欢离合,抑或是一次擦肩而过。我笔下的故事,总有或多或少的遗憾。可是我相信,这一切最终都会教会他们如何去爱、去付出,引领他们走向华美。年复一年,也许人生本就应该在试探中前行。我一直都相信,青春岁月中的小幸福会根植于人的记忆中。而文字,就是让记忆延续的方式。最后要感谢每一个耐心地阅读完这些故事的人,也想要告诉每一个热爱着文字的人:相信吧,我们都会幸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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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当英美人因中国人的帮忙而表示感谢时说:Thankyouverymuch.中国人会按照自己的习惯说:It'smyduty.(这是我应该做的),结果外国人会大失所望。因为这话的意思是:职责要求我不得不这么干,我自己可不一定乐意。若主观上乐意帮助应说:It'smypleasure.⒉不应问英美人″Whereareyougoing?″这句中国人看来似乎平常的问候语却触动了英美人尊崇的privacy(隐私权),他们会认为:关你什么事?我爱去哪就去哪?⒊中国人明知故问的问候多。比如:“吃午饭哪?”“出门啊?”“您在扫地呀?”殊不知英美人会以为你头脑有病,这不明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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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读大三的儿子意外死亡,伟大的父亲在悲痛中做出一个让人震撼的举措。2006年10月5日,一场特殊的捐献仪式在潍坊市某医院举行,平原县张华镇郑官小学教师郑致良将因外伤致脑死亡的儿子郑才举的肝脏,肾脏,胰脏,心脏,眼角膜无偿捐献给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郑才举因此成为“山东省器官捐献第一人”。[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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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像是某位挚友送来的苦果,让人不愿意言说,也不想去承受.不只是“不合群”,甚至有“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但是,咀嚼它,却让我省得了更多的世事人情.
我因为孤独而变得善思.
总觉得自己和旁人不同,不愿承认自己比别人弱,男孩终归还是好勇斗狠的,因而思考的时候总想把触角伸得更远更广,像是一场思想的旅行,越过坑洼处,奋起更上一个台阶,才能到达目的地.读书的时候总希望比别人理解得更深切,“把道理都悟得剔透”.做作业时拼尽了全力去克服难题,上课也爱把自己独到的见解表述出来.于是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愿意去思考,因为只有能力才能突出自己的独特,我就应该和别人不一样不怕别人说我虚荣,至少我是实实在在不甘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