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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一中国师范教育萌芽于戊戌变法时期,而高等师范教育却始于1902年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2年初,清政府命张百熙为管学大臣,拟定学制,重建京师大学堂。张百熙在《钦定学堂章程》中,将高等教育分为三段:大学院、大学专门分科、大学预备科及各省高等学堂,师范馆即附设在末一段内。当时,各地兴学伊始,不知“何年而学生方能次第卒业,”大学堂没有生源;同时,全国各省、府、州、县书院纷纷改为新式学堂后,教师亟缺。为此,张百熙决定首先在京师大学堂办速成科,分二门,一曰仕学馆,一曰师范馆。师范馆专招旧式的举贡生监,考生由各省选送,三年卒业。毕业后,“原系生员者准作贡生,原系贡生者准作举人,原系举人者准作进士,……准作进士者,给予准为中学堂教习文凭;准作举贡者,给予准为小学堂教习文凭”。光绪二十八年九月十三日(1902.10.14)京师大学堂举行招生考试,师范馆录取首批学生56名。这是中国近代首批高师学生。1904年,清政府重新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在这个章程中,师范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分  相似文献   

2.
同治十年(1872年),清政府推行“新政”,派出首批留学生。根据《挑选幼童赴美肄业章程》的规定,十五年后这些人学成归国,可以给予顶戴和官职。为了鼓励游学及吸引归国任事,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谕令由督抚学政及外务部对归国留学生进行考试,按照成绩给予进士、举人等各种出身。  相似文献   

3.
周永蔚 《新读写》2008,(3):46-46
1 科举记忆法 明、清时期的考试共分四级,分别是“院试、乡试、会试、殿试”。院试中榜者为“秀才”,乡试中榜者为“举人”,会试中榜者为“贡士”,殿试中榜者为“进士”。举人中的第一名为“解元”,贡生中的第一名为“会元”,进士中的第一名为“状元”。一个考生,假若能连获上述三个第一名的话,那他就是“连中三元”了。  相似文献   

4.
“捐监”是花钱向封建政府买“监生”学历;“捐官”,是用钱向封建政府买官职。“监生”只是“出身”而不是官职。明清时,称出任宫职以前的学历叫出身(如科班出身、捐班出身),如秀才、举人、进士,它同现在说的学历或学位相近。秀才、举人、进士这些学位,都需经过严格的考试,不是用钱买来的。“监生”也是封建时代的学历的一种。它是“国子监的学生”的简称。“国子监也叫“太学”“监生”也叫“太学生”。国子监的对象有两种:一是秀才经地方挑选推荐,当时  相似文献   

5.
一、奖励出身制度的历史沿革奖励出身制度,即通过奖励办法来指定学生的出身。它是清末新政时期的一种特殊的选才制度,主要体现在奖励新式学堂毕业生和留学毕业生上。奖励出身制度产生于科举废除的前后一段时间,确切地说是1905年前后的十来年时间。奖励出身是随着清末兴学堂和派留学热潮的兴起而出现的。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二(1901.9.14),各省及礼部筹议学堂出身章程,为科名奖励学堂毕业生之先声。“由督抚学政按其(大学堂毕业生)功课严密扃试,拔其优者,分别拟取等第,资送京师大学堂复试,候旨钦定作为进士”,并“拟请俟专斋毕业后,即由该督抚…  相似文献   

6.
对我国近现代学制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对我国近现代学制的历史回顾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和转换等,关系到教育方针的贯彻、教育目的和任务的实现。壬寅学制。1840年鸦片战争后,为适应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需要,中国近代学校教育制度逐渐酝酿形成。1901年1月29日,西太后下达“变法上谕”,要求内外大臣及各省督抚提出教育改革方案。1902年8月,由张百熙奏进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大学堂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章程》及《各学堂系统图》得以批准颁布,总称《钦定学堂章程》。因这年为阴历壬寅年,…  相似文献   

7.
清代文人的仕途,一般是通过科举考试,凭自己的“满腹经纶”,由秀才经乡试而成为举人,由举人经会试而成为贡士,由贡士经殿试而成为进士,授为翰林,外放为官,飞黄腾达。这是文人们最好的出路。但是,还有一条出路,就是通过考试或捐纳,进入国子监,成为贡生或监生,然后授给官职。这也是清代文人的出路之一。贡监制度贯穿有清一代,国子监是清代最高学府,也是培养官僚后备人员的基地,因此有必要深究。“国子监生”是贡生和监生的统称,名目繁多,来源不一。据《清史稿》,国子监常设的贡监生名色,贡生有六种: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有…  相似文献   

8.
一 1902年清政府以《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颁发全国,1903年修订后称《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1904年实行。《钦定学堂章程》规定蒙学堂、小学堂和中学堂均开设修身和读经二科,其中修身为第一科,并以管理条例的形式对各级学堂的仪节、堂规、舍规予以规范;这是中国用法令形式规定德育课程的开端;《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在中国文字(学)、历史、地理诸科中作出德育方面的要求;1904-1911年间,这些规定一直深刻影响着实际学校德育活动;清末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课程设置也大多参照《奏定学堂章程》进行。这个学制中,女子教育毫无地位,课程设置上,按照中学为本,保存国粹的原则进行。  相似文献   

9.
石伟平 《职教通讯》2022,(9):F0002-F0002
作为一种办学实践,五年制高职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末时期。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规定商船业中的机轮科实施五年制实业教育。1937年,原国民政府制定的学制图将初中后的“五年制专科学校”列入其中。新中国成立以后,五年制高职曾一度停办,直到20世纪80年代,原国家教委遴选了一批国家级重点中专试点举办五年制高职。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的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相应的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根据条例的这一规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试行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精神,我校于1984年开展在职申请学位工作至今已有6年,试点专业由2个增加到54个。开展在职申请学位工作是全面贯彻学位条例的  相似文献   

11.
根据明代《明一统志》《土官底薄》《明代登科录汇编》及黄佐《广西通志》等文献,对明代庆远府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和科举考试的情况及特点作了论述。出身于宜山县学的举人、进士人数占整个府的首位;韦姓壮族的举人和进士,超过苗、瑶、侗等其他民族,是广西庆远府科举考试特点。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士林风气历来都是衡量时代风貌的尺度,也是当时社会风尚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那么,明代中后期江南地区的士林风气又是如何呢?明代所谓的“士”,主要是指在封建科举考试阶梯上取得了秀才(生员)、贡生、监生、举人和进士等“功名”的人,亦即近年来有些国内外学者通常说的所谓“绅衿”阶层。这些“士林”中人,在明代,一方面是他们在科举功名和仕途官阶上的高低、大小区别甚大,上至科甲进士出身累官为公卿,督抚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级长官,下到青衿一领的穷酸秀才,均可列名士林;另一方面则是他们的人数较多,《明实录》记  相似文献   

13.
1901年1月29日,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清政府被迫宣布推行新政。“新政”后全国各地大量学堂的创办,以及赴日考察学务的官员和《教育世界》对日本各级各类学校及其规章的介绍,使清政府认为有必要从法律制度上规范全国新式教育的推展。于是,1902年1月,清政府任命张百熙为管学大臣,并令他拟定各学堂章程,至8月,包括数个学堂章程在内的《钦定学堂章程》拟成,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比较完备的学校系统,因1902年为农历壬寅年,故又称“壬寅学制”。壬寅学制从法律上对实业教育的地位给予了确立。它规定:在大学堂中设农(…  相似文献   

14.
进士,是我国古代科举中对获得最高层考试取录者的称呼。明清时期,重生经过县(府)试及格者称秀才,第一名称第首;秀才通过在各省城举行的乡试取得举人资格,第一名称解元;再进京参加会试,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由贡士通过皇帝亲发策问的殿试,被取录者称为进士。进土分三等.统称三甲,前一、二、王名(即状元珍眼、探花称一甲,一甲踢进土及第;二甲踢进土出身,第一名称传护;王甲阻同进土出身。自明供武四年(1371)开科举,至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废科举,共举行文科进士考试201次.共有51624人被取录为进土。这期间,怀…  相似文献   

15.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是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步骤。《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  相似文献   

16.
198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者,授予硕士学位。”规定中明确提出了硕士学位课程的要求。为了实施学位条例,1984年我们首次正式提出了设置硕士学位课程的基本思想,丰富了学位条例的内容。基本思想归结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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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末1902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1904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开始,中国开始了现代职业教育法制化的进程。1912~1913年,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公布了《学校系统令》及各学校令和规程,又称壬子—癸丑学制,其中包括《实业学校令》和《实业学校规程》。1922年,壬戌学制由民国北京政府颁布,以综合的形式规定了职业教育学制。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戊辰学制,基本上延续了壬戌学制中关于职业教育的规定。1932年2月17日,国民政府颁布《职业学校法》,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职业学校规程》和《职业补习学校规程》。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了比较完善的职业教育法规和措施,基本上形成了旧时中国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18.
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廷谕令科举考试停罢。作为善后措施,1906年政务处奏准照考优贡、拔贡及其入职考试,并保送举人、贡生依会试例会考。直隶省考试在天津举行,为津门史无前例之文化盛事。科举停罢,不过出于外力挟裹,绝非由是改弦更张,清廷本愿是认为"学校所以培才,科举所以抡才","凡科举抡才之法,皆已括诸学堂奖励之中",故而"并非废罢科举,实乃将科举、学堂合并为一而已"。停罢科举后的种种善后举措,无论于考试形式抑或考试内容都未曾改变这一初衷。  相似文献   

19.
壬寅和癸卯两个学制的制定前后相隔仅一年多时间,且后者比前者更完善。一般认为,壬寅学制公布后未及实行,很快被癸卯学制取代,清末学制始于《钦定学堂章程》而成于《奏定学堂章程》。然而,从清末蒙学堂和高等学堂的兴办状况观察,尽管壬寅学制是粗糙和不完备的,在实践中也并未完全受到漠视。  相似文献   

20.
一、1904-1952年 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是我国制定的在全国普遍实施的第一个课程设置方案。“章程”正式规定在中小学均开设地理课程。从此地理课被正式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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