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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成巧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4(5)
《刑法》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是一种法律拟制。应赋予和第263条的抢劫罪相同的法律效果,但对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要件以及前行为的范围等问题实务和理论界均还存在众多争议,笔者认为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要件应与普通抢劫罪的主体要件一致,但只处罚致人重伤和死亡后果的行为,前行为的范围应包括具有财产利益的特殊盗窃、诈骗、抢夺,转化型抢劫也存在犯罪未遂。 相似文献
2.
郭超 《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6,24(1):62-64
一般而言,结果犯以法定的结果作为其成立要件,其无未遂形态。但鉴于司法实践的需要与理论上的不统一,我们不得不承认危险犯应为相应结果犯的未遂形态、形态结果犯具有未遂形态以及一些个罪如盗窃罪存在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3.
转化犯问题在我国法学界争论较为激烈。目前,法学界对其概念、特征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转化犯的特征重在其法定性、罪质趋重性。加强转化犯及其立法例的研究,对我国的刑事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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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留成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3(1):71-74
尽管在理论上有单位身份犯,但单位走私犯罪不是身份犯。在走私犯罪活动中或在案发后正在查处中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情节,只受贿不枉法的,只定受贿罪;海关工作人员受贿后放纵走私的,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在受贿罪与放纵走私罪中,择一重罪从重处罚;非海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放纵走私的,在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中,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又直接参与走私的,应当分别定受贿罪和走私犯罪后实行数罪并罚。单有放纵走私而没有受贿情节的,海关工作人员定放纵走私罪;非海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定滥用职权罪 相似文献
7.
刘梦琼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25(6):72-73
本文从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犯罪未遂的三个构成条件进行了一些肤浅的探讨,并对刑法学界存在的两种有关未遂犯的处罚立场--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主张发表管窥之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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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聚众斗殴罪转化定性,应严格按照犯罪构成理论及转化犯原理作出认定。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除直接致害人行为定性转化外,其他共犯是否转化,应严格依据实行过限理论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10.
荆培才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0(2):46-49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之规定,教唆犯罪是隶属于共同犯罪的一个下位概念,因此,教唆犯罪是被作为共同犯罪来加以界定的。但实践中,并非所有的教唆犯罪都能构成共同犯罪。鉴于此,我们对教唆犯罪未遂形态的研究应建立在把教唆犯罪划分为独立教唆犯罪和共同教唆犯罪的基础之上,且由于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使得刑法典有关教唆未遂处罚原则之规定缺乏合理性,违反了刑法基本原则,也放纵了犯罪。文章以此为切入点,对教唆犯罪的未遂形态进行重新界定和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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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常顺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2):61-67
对污染环境罪的理解和适用,应进一步把握“严重污染环境”的性质。学界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性质存在两种观点,即入罪要件说和既遂要件说。“后果特别严重”是污染环境罪的结果加重犯,也是“严重污染环境”不法程度的提升,前者与后者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在结果加重犯的场合,也存在未遂与既遂的区分,对其认定,应结合基本犯既、未遂的情况具体分析。以“严重污染环境”作为既遂标准,有利于更全面、更有效地治理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3.
王珺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8,12(3)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新启用的术语,从转化犯的特征入手,前罪成立、罪质转化、行为人思想和行为的转化,归纳出转化犯的概念,既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较轻的犯罪时,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或者发生了法定条件,使基本罪的性质发生改变转化成为另一重罪,因而法律规定以重罪定罪处罚或从重处罚的犯罪情形。现今有相当一部分关于转化犯的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并不准确,还需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新刑法第 2 0条第 3款所举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不仅仅指具体罪名 ,还包括一定情势下的转化犯。通过对转化犯的分析 ,对转化犯实行的无过当之防卫的构成、防卫时间的认定进行专门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王俊杰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3):28-30
文章从两个方面对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展开论述:一是转化的行为条件———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分析了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对象、程度及共犯中实行过限的问题。二是转化的时空条件———当场,明确地界定了此类转化型犯罪的时间和空间。文章还对二者之间的关联性进行论证,为转化型抢劫罪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判断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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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香如 《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4,4(3):7-9
介绍贿赂罪的犯罪目的研究在该罪的所有争议研究中,相对薄弱,甚至虚无。介绍贿赂罪介于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在犯罪构成及社会危害性程度上,三者皆紧密联系,构成一个阶梯性的犯罪体系。尽管刑法明文规定了行贿罪的犯罪目的。受贿罪的立法规定中也隐含着犯罪目的,而对介绍贿赂罪的犯罪目的刑法既未作明文规定,从语义上也看不出有所隐含。但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出发,介绍贿赂罪也应该具有犯罪目的才是正确地反映了立法原意和这三罪的构造关系层次。同时,将介绍贿赂罪的犯罪目的界定为谋取经济利益,并将该目的解释为情节严重之情形之一较为科学。 相似文献
18.
李俊杰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2,19(6):94-95
有的人和单位,伪造、变造、篡改法律、法规、司法文书的行为,在社会上已造成恶劣影响。由于我国刑法采取罪行法定主义,而刑法没有相应的条款,给以定罪量刑,使他们逍遥法外,得不到法律的严惩。为此,有必要增设此罪。 相似文献
19.
叶肖静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10):39-4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但收集固定销售金额的证据较为困难。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查获,从而造成司法认定上的困惑。2011年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停止形态予以了规定,肯定了该罪存在犯罪未遂形态,确定了该罪未遂形态的定罪量刑标准。该条司法解释虽然能够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但是仍然存在定罪量刑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董娟娟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0,25(4):152-152,161
本文通过中国人和日本人交际失误的事件,从中日两国民族性格的差异和特点的角度分析了交际失败的原因,强调日语教学中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并提出日语教学中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模式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