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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实施,对于规范遗产继承中的矛盾纠纷、理顺遗产分配关系、规范遗产继承方式,促使遗产继承有序和谐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司法实务中,继承人资格问题是继承法实施以来纠纷产生最多,当事人之间争议最多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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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侣遗产继承存在法律上的空白,导致僧侣遗产继承时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文章通过对佛教僧侣财产来源进行分析,区分遗产类型,甄别继承主体,旨在充分研究法律与佛教伦理的基础上探讨僧侣遗产继承法律问题,进而整理、归纳解决僧侣遗产继承纠纷的路径。消除宗教习惯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理顺僧俗两界在僧侣遗产继承处理中的关系,同时,立法机关应当制定相关法律规范予以平衡各主体之间的利益,这才是解决纠纷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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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侣遗产继承存在法律上的空白,导致僧侣遗产继承时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文章通过对佛教僧侣财产来源进行分析,区分遗产类型,甄别继承主体,旨在充分研究法律与佛教伦理的基础上探讨僧侣遗产继承法律问题,进而整理、归纳解决僧侣遗产继承纠纷的路径。消除宗教习惯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理顺僧俗两界在僧侣遗产继承处理中的关系,同时,立法机关应当制定相关法律规范予以平衡各主体之间的利益,这才是解决纠纷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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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奎国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1,(2):94-100
我国《民法典》增设遗产管理人规范,对防范被继承人遗产失当管理毁损风险,妥善解决涉遗产争议纠纷,实现对继承关系当事人的平等保护具有重大意义.遗产管理人独立于继承人、遗产债权人的特殊法律地位决定了遗产管理人规范解释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取向.遗产管理人职责的本质是平衡保护受遗赠人或继承人、遗产债权人的财产利益,其履行职责先后顺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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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本是逝者留给亲人的慰藉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却经常成为引发家庭矛盾的导火索,其中主要原因是遗产分配之间的实质不公。诉诸实践中的种种问题,我国亟需引入遗产归扣制度予以规制日益增多的继承纠纷。在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民法典》实施之际,在保留继承制度特色的前提下,结合民族优势对归扣制度予以改进移植,使其契合现代继承法理论发展之动向,是实现我国继承法法律制度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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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中的被继承人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是一个关系整个社会经济交易安全的重要问题,由于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律规范对此缺乏规定,改进和完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成为必要,本文从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入手进行分析,对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制的设立和完善,提出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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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东方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3,5(5):101-103
虽然我国继承法对转继承未作出明文规定,但对转继承制度是确认和保护的。在遗产继承案件中经常涉及到转继承问题,文章从转继承概念、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转继承应严格执行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对处理转继承纠纷至关重要等四个方面对转继承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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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7,(9)
福利房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由于其价格远低于商品房,因而在遗产继承中经常发生纠纷。本文通过对20多起涉及单位福利房的继承纠纷案件的调研,分析了有关福利房的两类继承纠纷焦点,其一是通过对支付福利房改制款的行为对福利房产权的影响,以及利用亡工指标购买房屋的权属认定,分析福利房的权属确认问题;其二是分析福利房产权对遗嘱效力的影响,从而推动该类继承案件的及时、顺利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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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有产者的增多,遗产方面的纠纷屡见不鲜.遗嘱执行人作为继承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已成为律师业务中的一个新兴领域,对于妥善地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平衡好各方利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继承法》中对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相关内容缺乏明确的规定,不利于实践中的具体操作.笔者旨在梳理遗嘱执行人产生方式的基础上,分析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以及与律师行业规范之间的协调等问题,加强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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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军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4):78-80
继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制度与人们的社会、经济、文化、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取得财产的重要方式,历来为人们所重视,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继承纠纷源于继承人对遗产的争夺,但是放弃继承在实践中亦不鲜见,当遇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时,是否会侵害了他人的共同财产,常有争议;我国关于继承权放弃的司法较为抽象和原则,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有必要对继承权放弃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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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填补了我国这方面的立法空白。但该法关于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包括同一制和区别制、遗嘱能力的法律选择、重叠性的冲突规范以及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等方面,相应提出四点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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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限定继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泽真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5):26-28
限定继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于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继承法借鉴前苏联的立法经验,规定了限定继承制度,但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大的缺陷。应结合我国社会生活实际,确立遗产管理人,建立财产分离和遗产清册制度,增加催告遗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对遗产分配的时间加以限制,并规定相应的诉讼程序,以有效发挥限定继承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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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江涌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8,(6):31-40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拥有的财产越来越多,自然人死后其遗产状况也越来越复杂,侵害遗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国外继承法对遗产债务的清偿问题用大量条文详细地加以规范,使之有序运行。而我国继承立法对遗产债务的处理仅有原则规定,司法解释也很少涉及。缺乏完善的遗产债务清偿制度,不仅使遗产债权人和继承人没有有力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且司法机关在面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此类案件时也无法律依据可以遵循。遗产债务清偿问题已经不容忽视,对此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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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钊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19(6)
遗产破产的基本问题包括遗产破产的主体、原因、破产程序上的特点、与继承人破产的关系以及与限定继承的关系。遗产破产的主体是遗产本身,遗产破产的唯一原因是债务超过。遗产本身作为破产主体同自然人破产以及法人破产相比都有明显区别之处。明确遗产破产和继承人破产的关系,需要考察破产财团的不同构成情形。在限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破产制度仍有确立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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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丽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22(4):48-50
限定继承是我国继承法的主要制度之一,这一制度将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限定在遗产范围之内。其立法的目标价值是平衡遗产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利益。由于我国《继承法》在法律制度整体构架设计上的结构性缺失,使得这一制度没有实现其目标价值和发挥预设的规范功能。本文主要借鉴外国成熟的立法经验,根据我国继承实践的需要,从理论的层面上进行探讨,以期对完善我国继承法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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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风景名胜区华麓区地处风景区与城镇区域边缘,是华山风景名胜区中最为脆弱、最易破坏和问题最多的区域。从遗产观、整体观、发展观的高度,阐述了华麓区的遗产变迁,分析了华麓区在华山风景名胜区整体中的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旅游规划结构中的角色与地位,从遗产保护和遗产发展两方面总结了华麓区的作用,指出了华麓区是华山遗产构成之要素、华山游览之门户的角色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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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昌国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9):60-61
网络遗产已成为司法实务无法回避的疑难问题,网络遗产具有财产属性,应属可继承的遗产。在构建网络遗产继承的法律制度时应明确可继承的遗产范围,明确网络运营商有义务协助完成网络遗产的继承行为,明确被继承人在继承中的举证责任,同时应遵循"被继承人自己确定为主"的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