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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评价拒绝作证的心理动机以及我国防范证人拒绝作证的立法缺限,使得证人拒绝作证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国外有关证人作证立法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防范证人拒绝作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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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的作证义务是指,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有拒绝作证权利的人之外,有义务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并接受询问。证人是否履行作证义务,对能否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马欣生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4,(2)
证人,是指经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传唤,负有义务提供自己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或与被告人身份有关的一切情况的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据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就是直接或间接了解刑事案件某种情况,并具有作证能力的自然人。由于证人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所以他既不能自由选择或指、定,也不能由别人更换和代替,他永远是特定的人,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而且,证人证言作为一种最普遍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证人出庭制度似乎变成了证人不出庭制度: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实行简化审理,证人很少出庭;即使在普通程序中,法律也不要求所有证人一律出庭。对于仅剩的需要证人出庭的案件,却存在着无法强制证人作证的问题:由于律师无法对尚不存在的证人证言提出异议,启动法院强制证人出庭的权力变得不切实际;而特定近亲属享有免于出庭作证的特权,法院无法强制其出庭。需要肯定证人出庭制度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实行机制改革,赋予被告人审前充分的质证机会、扩大适用认罪案件程序、将证言分为尚未取得和已经取得两种情形以及将特定近亲属的免于出庭作证特权改为拒绝作证特权。 相似文献
5.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世界许多国家刑事诉讼立法中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古代的封建法制中也有所体现。而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立法规定证人负有作证的强制义务,仅部分亲属有不被强制出庭作证的权利,至今尚未确立系统的证人拒绝作证权制度。证人拒绝作证权的存在,是刑事诉讼法律价值多元化和社会利益权衡的结果,有其深刻的必然性。因此我国刑事诉讼应当在借鉴古今中外法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享有证人拒绝作证权的主体范围,以及拒绝作证权的行使和限制等方面作出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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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云峰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2):64-66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接受讯问,质证等。而实际上证人出庭作证的人很少。本文将从该现象的现状入手,进而研究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有何后果?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最终达到审判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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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刘远熙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8,24(5)
由于我国证人作证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引发了实践中的众多问题和矛盾。其中最突出的是证人拒绝作证,证人出庭率极低,使得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流于形式,控辩对抗的庭审无法落实。证人不出庭作证还不利于法官查明案情,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分析我国证人作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证人作证法律制度,确保法庭审判的质量与效率,已成为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0.
毛毛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127-127
尉兰琴在《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大义不灭亲”——试论犯罪嫌疑人亲属的拒证权》一文中指出,亲属拒绝作证制度也称特免权,是以证人拒绝作证权为基础的有关证人的范围、拒绝作证的内容等一系列法律规定而形成的制度。这一制度在英、美、法、德、意、日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盛行。我国大陆到目前为止尚未设立亲属拒绝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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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拒证的成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拒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证人拒不出庭作证。因此,研究证人拒绝作证或拒绝出庭作证的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的措施与对策,使案件能够得以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证人作证是刑事审判的重要内容之一,最能体现司法公正,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增加庭审的透明度。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率低,主要是因为我国对于证人作证的立法不足、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及证人普遍担忧遭到打击报复,现有的证人保护措施无法充分调动证人作证的积极性。结合国内外证人保护的制度建设,就完善我国的证人保护制度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3.
王丹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1,19(1):22-25
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律申,普遍赋予了知晓案情的人向司法机关如实作证的义务.但在某种情况下,特定范围的证人基于其特定的身份,依法享有拒绝承担证明责任的权力,或者免除其作证义务的权力,即是证人拒绝作证权.世界各国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都有拒绝作证权方面的规定,但是在我国,该问题在刑事诉讼立法上及为空白,学者们只是一般性地探... 相似文献
14.
田雪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28(3)
在整个民事诉讼活动中,证据自始至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官只有借助于证据,才可以正确查明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公正、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但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率极为低下,严重制约了证人作证制度效果的发挥.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因此,若要充分发挥证人证言在诉讼中应有的证据功能,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5.
陈雪平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4,21(4):70-73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指了解案情并有作证能力的人,因符合法定情形而依法卸除作证义务,不予作证的权利。我国目前对拒绝作证权主体的设定的范围应包括亲属型、公务型和职务型;对拒绝作证权主体行使其权利必须作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仇万娥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2,(Z2)
立法上的盲区、不规范的执法及证人自身认识上的误区都可能使证人拒绝作证。因此 ,要完善司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健全证人权利社会救助体系 ,以保障证人顺利作证。 相似文献
17.
杨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9(5):95-99
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确立了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强制作证、拒绝作证的处罚、证人补助(偿)制度,完善了证人保护制度.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立法指导思想的顾此失彼,司法机关对证人出庭作证在认识上的偏颇,以及配套制度的缺失,可能让缺乏系统化和科学性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发挥效用,其立法意旨难以实现.在《修正案》的实践中,我国应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社会环境乃至政治环境,让证人真正出现在法庭上,让证人的当庭作证不再变成“审判秀”,而能对控诉、辩护和裁判都产生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实践中,证人拒证现象十分普遍,许多案件的知情人因怕麻烦、怕报复和怕损失而拒绝向警方提供证言,直接导致刑事诉讼活动无法进行。证人拒证的深层原因在于我国的证人制度存在着立法缺陷。因此,我国的证人制度应当在确立强制证人作证制度、健全证人安全保护制度和证人经济补偿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崔自力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1999,(1)
证人出庭作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民和单位应尽的义务,但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却很少,妨碍司法公正,妨碍审判制度改革的深入。证人证言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重要证据,是司法实践中运用比较广泛的一种证据。它对于司法机关查明案情,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这一规定,有几层含义:第一,法律明确规定出庭作证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法律义务。第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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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证人制度起源于英国,现在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污点证人制度。污点证人制度在西方也成为"证人豁免制度",污点证人经常出现在集团犯罪、贿赂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以上类型案件隐蔽性强,搜集证据十分困难,污点证人的存在为此类案件的侦破提供突破口。我国没有建立污点证人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已经存在污点证人作证的情况,为了节约我国的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我国有必要建立污点证人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