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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小飞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2):63-64
宪法诉讼不是反民主,它的主体与依据是民主价值的体现。宪法诉讼的理论与实践是对民主理论与实践先天不足的必要矫正。实质意义的作为价值的民主是宪法诉讼所追求与保障的。 相似文献
2.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6,(12)
作为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宪法,能否起到根本法的作用,关键在于能否得到全面完整的实施。但长期以来,宪法不能同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一样进入诉讼,不能成为法官审理案件的依据,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无法体现。因此,如何建立我国宪法诉讼制度就成为当前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话题。本文拟从宪法诉讼制度的起源、发展,谈我国宪法诉讼制度建立的必要性,看法粗浅,敬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3.
张宝元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2(3):1-5
自美国 180 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来 ,宪法司法化已经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宪法发展的普遍趋势。我国的宪法到目前仍未得以司法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发展 ,特别是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 ,宪法的司法化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 相似文献
4.
5.
陈晓丽 《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11,(2):243-245
对于我国存在的法律缺位和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许多学者提出了必须在中国建立宪法诉讼制度,但是,从保持宪法稳定和制度成本的角度看,与其建立另外一种制度,倒不如在现有的体制内完善我国的相关制度,使之有效运作。 相似文献
6.
徐沛亮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10):24-26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宪法为前提与基础。宪法是国家法治的基础,能够充分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而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保障人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宪法与构建和谐社会都能通过自身手段,调节社会各方面利益。只有充分发挥宪法的功能和作用,才能真正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7.
陈霞明 《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9):129-131,134
宪法诉讼已成为我国宪法学的流行用语,但学界在宪法诉讼的启动主体、受案范围、管辖机关和适用程序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宪法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和"实然"问题,对它的界定既应符合"诉讼"的本质,也应符合宪法诉讼的现实。为避免学术资源的浪费,也有必要将它与违宪审查这一易于与之混淆的概念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8.
陈霞明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1,32(9)
宪法诉讼已成为我国宪法学的流行用语,但学界在宪法诉讼的启动主体、受案范围、管辖机关和适用程序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宪法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和"实然"问题,对它的界定既应符合"诉讼"的本质,也应符合宪法诉讼的现实。为避免学术资源的浪费,也有必要将它与违宪审查这一易于与之混淆的概念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9.
论人权的宪法保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陈驰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7(1):1-9
人权保障必须以宪法为依托,因为人权保障不仅是宪法的重要内容,更是宪法的逻辑源点和价值目标,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是宪法价值的集中体现。人权保障的宪法意义就在于适度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这是宪法权威的最好体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宪法诉讼制度不仅是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现实要求,更是广大人民实现权利自救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宪法诉讼制度是近代宪政理念及其制度建构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且宪法诉讼自其产生以来就在整个宪法监督体系中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宪法诉讼的价值是多元的,在宪法诉讼的价值体系中,宪法诉讼的宪政价值无疑具有最为重要的地位。宪法诉讼作为宪法的免疫器和宪政的守护神,对一国的宪政建设无疑具有首要的意义,即"无诉讼则无宪政"。本文简要分析了宪法诉讼的宪政价值,即民主之纠错和反思机制,法治之精义,人权之保障器。 相似文献
11.
王彬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2(1)
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原旨主义理论是以宪法文本中的作者意图为根据的解释理论,并不同于非原旨主义者所理解的意图主义和解释主义.这一理论在完政价值上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增强人们对宪法文本的法律信仰;并且这一理论以潜在的主权理论作为政治哲学上的理论依据,有利于反驳非原旨主义者的批评,可以消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麦迪逊困境".原旨主义理论通过区分宪法解释和宪法阐释,明确了宪法解释的边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完法解释的去政治化,维护宪法解释的司法属性,为处理释宪和修宪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12.
周宁宁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29(5):154-156
国家促进法治,大学法制教育承载重任.在宪政建设大环境下,大学法制教育不管从微观课程教学,还是宏观上大学自身的垂范,都面临自由、平等、民主等宪政精神的植入问题.抓住了这个关键,才能真正实现大学法制教育应有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童曙阳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5(3):28-31
本文从典型案例着手,在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评析的基础上,揭示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法理依据,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15.
徐国聪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3(6):69-72
诉讼调解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调解本身也暴露出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诸如诉讼调解是否存在让无理一方获得不当利益、当事人是否真的享有完全意思自由、调解能否实现公平正义理念、调解是否会导致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增加、调解会不会引发诉讼膨胀等。本文在讨论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对诉讼调解应该坚持的原则进行梳理,即事清责明原则、合法性原则、可执行性原则以及程序正义原则。 相似文献
16.
马念珍 《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04,20(6):31-34
从党的十六大到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对政治文明地位的正式确认,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的实现有着特别的意义,政治文明与宪政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决定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将极大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建设与实践。 相似文献
17.
郑贤君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
作为西方法律文化的产物 ,constitutionalcivilrights有其独特的自然法背景。本文通过对西方法律思想史、宪法史和美国最高法院司法实务见解的梳理与综合分析 ,认为将constitutionalcivilrights译为“公民权利”属于误读 ,它混淆了依据人的属性和依据公民资格而获得的权利之间的道德区别。应将其译为“私人权利” ,明确这一权利体系的前国家与超国家特征 ,使其区别于实证法律传统之下个人依赖作为政治社会成员资格所享有的公民权利 ,并区分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差异。在法官的解释下 ,constitutionalcivilrights还呈现出开放特性 ,是一个能够感应时代变化的、发展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8.
理性的困惑与抉择:构建宪法诉讼制度的法哲学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瑞兴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4(1):74-77
由于倚重工具理性而忽视价值理性,现行法治理论的根本缺陷是公民作为法治主体的缺位,这是我国至今未能建立、启动宪法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工具理性的急功近利有着深刻的缘由。欲走出工具理性的困境,我们需要重视价值理性中的人的主体性地位,做出富有历史性与社会现实性的理性考量与抉择,即根据现行宪法,采取宪法私权诉讼先行的方式,以推动宪法的实施,保障公民享有较充分的诉权,彰显公民的法治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9.
王静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7(1):9-12
诉讼上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构成诉讼上的自认,须具备时间要件、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诉讼上的自认一般说来具有两方面的效力:其一,对当事人的效力;诉讼上自认的构成,免除了他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其二,对法院的效力;诉讼上的自认对法院有拘束力,即无论法官本身如何看待案件事实,都应当把当事人的自认当作真实对待,并以自认的事实为基础进行裁判,不得对自认的事实作出相反的认定。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全部承认的,可以免除对方当事人的全部举证责任;如果仅为部分承认的,只能免除对方当事人对自认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