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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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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此项制度的建立,对健全、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完善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邓志由 《南平师专学报》2005,24(3):130-133,115
修正后的《婚姻法》首次在婚姻家庭领域中正式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填补了我国在离婚过错责任方面的立法空白,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此项制度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缺乏操作性,本文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高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操作性。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决有了法律的依据。但这一制度在实务适用中仍存在不足,需从损害赔偿适用范围、条件、义务主体、请求时效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主体范围过小、构成要件内涵不明确、缺乏程序上的保障等问题,应当将主体范围拓展到特定条件下的“第三者”和离婚无过错方的继承人。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直接因果关系、有过错四个构成要件进行重新界定,赋予他们确定而新颖的内涵。协调理顺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互关系,为当事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构建程序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5.
王晓铁 《承德师专学报》2002,22(3):96-97,106
新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重大突破。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对维护婚姻家庭平等、健康、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是这一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6.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新增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论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意义及构成要件,并且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适用程序、赔偿金额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完善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我国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对其具体问题还存在较多争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方式由例举式改为混合式;二是将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改为“无明显过错”;三是有条件地将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扩大至第三者;四是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根据协商原则或比例原则来确定。  相似文献   

8.
《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其民事责任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有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不仅关系到如何运用这一法定权利,而且关系到损害赔偿的结果。针对目前学界的观点,本文就离婚损害赔偿的这些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由于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案件逐年增多,在这类案件中,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创伤和精神痛苦,在离婚时本应得到裣,但现行婚姻法无此规定,故笔者建议在新个性的婚姻法中增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具体谈了三个问题:一是离婚时损害赔偿的提起;二是离婚损害赔偿发生的状况;三是建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丰富了婚姻法立法的内容,体现了强烈的法与道德的价值,对维护家庭和睦稳定,一夫一妻制,制裁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不法行为,保护家庭人员人身权利起到积极的作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也将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重任。  相似文献   

11.
文章对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婚姻法的这一重要制度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修改后的《婚姻法》是根据我国现实社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展变化形势,结合国外婚姻家庭法律的立法实践,针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的修改和补充。特别是在该法第46条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即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法律保护,是我国婚姻法立法的一个突破。  相似文献   

13.
新《婚姻法》根据我国婚姻发展的新情况,新增离婚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我国立法这方面的空白,为无过错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是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反映人民意愿、顺应时代潮流而新增设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本拟从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法定原因、权利和责任主体以及赔偿方式和数额等方面对其具体适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5.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本文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是对侵犯配偶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应以受害方配偶、子女和与配偶共同生活的任一方配偶父母为请求权主体。同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还应扩大到第三者。  相似文献   

16.
新的婚姻家庭制度,是我国公民权益的拓展,它在人权保障方面的进步值得称道。但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亦反映出诸多问题,离婚损害赔偿权在实践层面未能实现,甚至面临受到拆解的危险等。文章就损害的涵义、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等问题提出浅见,试图为这一制度的完善发展提供参照。  相似文献   

17.
精神对于人的生活越来越重要,面对精神遭受的伤害,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救济无过错配偶一方权益的重要方法,是现代法律人性色彩的集中体现,也是各国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仍存在严重的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本文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依据、适用范围、主体等问题做了具体阐述。  相似文献   

18.
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如何完善这一制度为法学理论界所关注。文章就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等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现行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婚姻法上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并对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或物质损害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文主要从赔偿请求权成立条件、赔偿的范围及数额、立法建议等方面分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离婚法》规定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离婚立法改革的重大成果。其构成须同时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其适用范围仅限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情形。其赔偿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其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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