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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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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世席 《体育学刊》2006,13(2):11-14
对体育运动中服用兴奋剂行为所适用的是严格责任,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考虑有关当事人的主观意向.举证责任一般由指控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体育组织承担,服用兴奋剂的嫌疑运动员也可以提供减轻处罚的证据.  相似文献   

2.
刘苏  周兵  傅志平 《体育学刊》2007,14(1):118-121
通过对国际体育仲裁院对兴奋剂处罚所适应的严格责任原则的反思,指出此原则不考虑当事人意向的弊端将会随着体育的全球化趋势而日益凸显。在对这种弊端的深层原因探究后,为确保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严格责任原则在兴奋剂处罚中的核心地位不动摇,提出了前瞻性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3.
国籍是国际性运动员代表某个国家参赛的基本要件,但是因为各国有关国籍原则的规定不同而出现了国籍争议,在国际体育运动中也不例外。解决体育运动国籍争议的根据除了要依据有关国际体育组织的章程外,还要根据有关国内法的规定,并遵守国际法和一般法律原则中涉及国籍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对服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实施的处罚措施取决于解决该争议所适用的有关规范的规定,处罚的主要依据是责行相适应原则。对服用兴奋剂的运动员的处罚可分为固定性的取消参赛资格的体育运动处罚和附加的或者灵活性的纪律性处罚两种形式。  相似文献   

5.
国际体育仲裁实践中出现的8类裁决结果分别是:程序性裁决中的管辖权确认、管辖权否认、案件撤回3类和实体性裁判中的支持仲裁请求、驳回仲裁请求、部分支持仲裁请求、不予采纳、其他结果 5类。通过对这些裁决进行类型化研究,可以发现:CAS仲裁中存在裁决结果超出申诉请求范围、CAS仲裁庭拥有过大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建议将申诉请求类型化并使之与裁决结果相匹配,剔除撤回类案件,新增和解类案件,规制CAS全面审查权。  相似文献   

6.
2019年1月1日,国际体育仲裁院新设立了兴奋剂仲裁部门,并正式开始运作。该机构是顺应世界体育领域反兴奋剂机制改革的产物,根据国际体育组织授权,其可以行使从兴奋剂违规认定到处罚的全部权力。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专门制定了《国际体育仲裁院反兴奋剂部门仲裁规则》,作为兴奋剂仲裁庭的程序规则,该规则考虑了兴奋剂纠纷的特点,设置了一些特殊仲裁制度,比如建立有专门的仲裁员名册,允许当事人选择仲裁庭类型,重视专家证人作用,公开开庭,仲裁裁决书强制性公开。仲裁程序优化了国际体育兴奋剂违规处理流程,但本质上并没有扩充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权力。中国应该积极研究国际体育仲裁院兴奋剂判例,应对这一改革。  相似文献   

7.
现代体育的蓬勃发展似乎与兴奋剂的蔓延呈正相关关系,2016年全球体育界的两件大事即为里约奥运会的举行和俄罗斯兴奋剂事件的持续发酵。虽然目前对于俄罗斯兴奋剂事件尚无定论,但加强对兴奋剂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早已是共识,其中,对兴奋剂纠纷解决机制的改良实为重要一环。国际体育仲裁院体系下反兴奋剂部门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兴奋剂管控体系的固化模式。针对ADD兴奋剂纠纷一审仲裁机构的定位,ADD仲裁规则》在制度设计上予以了细化,同时强化了对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双元追求,扩充了程序扶助制度以保障弱势当事人之正当权益。虽然《ADD仲裁规则》依然对严格责任规则采固守之态,但我国可辅以比例原则予以妥适适用。在制度构建上,我国应突破兴奋剂仲裁程序的固有路径,从多维度保障运动员的正当权益,以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  相似文献   

8.
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裁决在法律上属于瑞士裁决,当事人只能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申请撤销。根据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的规定,申请撤销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裁决的理由仅限于仲裁庭组成不当、仲裁庭不当行使管辖权、超裁或漏裁、仲裁违反正当程序和仲裁裁决违反公共政策等程序性错误。在实践中,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奉行支持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之立场,严格解释和适用这些法定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相似文献   

9.
为了保护运动员的权益,在实践中,一些体育组织认为“严格责任”过于严厉,采取弱化“严格责任”的做法,给予运动员辩解的机会,在处罚中考虑其是否有过错,我国兴奋剂处罚也采取了这一做法。1.“严格责任”原则如果一个运动员不能证明自己的无辜则很可能导致处罚。“严格责任”是来自对有效管理的要求,其理论基础是:要证明犯规者的过错是极其困难的。如果不实行“严格责任”,被查出的违禁者往往辩称“不知道”、“误服”、“遭人陷害”。拉杜坎案是适应“严格责任”原则的典型案例。2.拉杜坎案2000年9月26日,罗马尼亚体操选手拉杜坎因在21日奥…  相似文献   

10.
对国际体育仲裁院(CAS)裁决的异议可以上诉至瑞士联邦法院接受其司法审查,有关裁决如果符合《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192(2)条规定的条件之一就可能被撤销,即仲裁庭组成有问题,仲裁庭无权、越权或者拒绝管辖,仲裁侵犯当事人的平等和听证权,或者违反瑞士公共政策。但到目前为止瑞士联邦法院只撤销5例体育仲裁院裁决,其总体上的态度还是支持体育仲裁。  相似文献   

11.
论述了瑞士联邦法院对国际体育仲裁院(CAS)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一般规定,从撤销或维持CAS裁决的案例等方面,论述了从瑞士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对CAS的影响。以中国、美国、德国等的案例为例,论述了《纽约公约》缔约国对CAS之裁决的司法审查概况。许多CAS仲裁员有丰富的学术背景并接受了较多的仲裁任命。但是,我国乃至亚洲的仲裁员在CAS仲裁员中的比例极低,这是我国体育界和法律界都需要重视的问题,也是CAS要考虑的平衡仲裁员的地域分布问题。"公共政策"没有明确的定义,使得对相关案例裁决的结果难以准确预判。《纽约公约》缔约国众多,难以统一法律规定。作为对CAS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最频繁的国家,瑞士有必要对"公共政策"进行更明确的定义。基于反兴奋剂的严格责任原则,一些无辜的运动员受到了处罚。对于运动员特别是职业运动员来说,这无疑将影响到他们的生计。国际反兴奋剂机构、CAS和包括瑞士在内的国家立法机关都应该考虑改进严格责任规则,严惩兴奋剂事件中的肇事者,豁免对无辜受害者的处罚。  相似文献   

12.
论述了瑞士联邦法院对国际体育仲裁院(CAS)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一般规定,从撤销或维持CAS裁决的案例等方面,论述了从瑞士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对CAS的影响。以中国、美国、德国等的案例为例,论述了《纽约公约》缔约国对CAS之裁决的司法审查概况。许多CAS仲裁员有丰富的学术背景并接受了较多的仲裁任命。但是,我国乃至亚洲的仲裁员在CAS仲裁员中的比例极低,这是我国体育界和法律界都需要重视的问题,也是CAS要考虑的平衡仲裁员的地域分布问题。"公共政策"没有明确的定义,使得对相关案例裁决的结果难以准确预判。《纽约公约》缔约国众多,难以统一法律规定。作为对CAS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最频繁的国家,瑞士有必要对"公共政策"进行更明确的定义。基于反兴奋剂的严格责任原则,一些无辜的运动员受到了处罚。对于运动员特别是职业运动员来说,这无疑将影响到他们的生计。国际反兴奋剂机构、CAS和包括瑞士在内的国家立法机关都应该考虑改进严格责任规则,严惩兴奋剂事件中的肇事者,豁免对无辜受害者的处罚。  相似文献   

13.
教练员合同属于劳动合同,但属于具有体育行业特殊性的劳动合同。国际体育仲裁院通过其裁判实践,确立了各国普遍承认的、符合体育行业规律的教练员合同规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教练员,都不能预告解除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仅在一方当事人违约,且构成解约正当理由时,另一方当事人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大量裁决实践已经确认了构成解约正当理由的若干事实类型。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他方解除合同,或者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损害。损害赔偿范围等于未履行完毕合同期限的工资总和。裁判实践还确认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权利。国际体育仲裁院确立的规则与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不一致,尤其是涉及合同解除及劳动者倾斜保护的规定。裁判规则不仅可以作为我国涉外教练员合同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还可以为我国构建符合体育行业规律的教练员合同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在体育竞技的反兴奋剂处罚归责原则问题上,各国际体育联合会、国内体育行会甚至同一实体在不同案件中的实践并不一致.而统一并坚持体育仲裁院采用的严格责任原则已成为反兴奋剂处罚归责原则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与趋势,它不仅能更好地维护体育竞技的公正性,同时可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相似文献   

15.
掖要:从历史、宗旨、组织结构、程序等方面对奥运会临时仲裁庭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并对临时仲裁庭的管辖权、临时仲裁庭的地址和法律适用、国际体育仲裁庭与国内法庭管辖权问题、仲裁过程及期限等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展现了临时仲裁庭的高效运作方式及对宗旨的践行。此外,还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说明了体育仲裁庭审查球场纠纷的权力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16.
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裁决在体育法治秩序的构建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证明标准是影响体育仲裁结果的关键因素,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可能导致不同仲裁结果,从而影响裁决公正性。国际体育仲裁院根据案件主体和客体不同,区别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如在兴奋剂案件中,其对体育组织适用的标准区别于普通法系传统的两大证明标准,采用特殊标准——“放心满意”。研究该证明标准不仅对各国体育仲裁机构和其他体育纠纷解决机构借鉴吸收具有重大价值,而且符合新修订《体育法》中兴奋剂的治理目标,对运动员权利保护具有一定借鉴意义。运用文献资料和案例分析法,探讨该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性质,并进一步分析其在国际体育仲裁院中的具体适用。不难发现,该证明标准在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具体适用存在裁决缺乏先例效力,对间接证据适用该标准缺乏具体指导,案件严重性认定模糊,兴奋剂案件性质认定不明确等若干问题。为提高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裁决的公正性、一致性和权威性,结合国际体育仲裁院具体实践情况对具体问题提出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17.
国际体育组织规章的法律性质及其在中国的适用问题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对于国际体育组织规章的法律性质,国内观点有国际习惯说、其他国际法渊源说、国际惯例说和合同说等不同观点.但国际体育组织规章因其在实践中的作用及影响力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世界反兴奋剂规则>和"奥运停战"已成了国际习惯,大多数国际体育组织规章属于国际惯例,<奥林匹克宪章>等其他的国际体育组织规章则仅具有合同性质.作为国际惯例的国际体育组织规章可在中国法院得到直接适用,属于涉外合同性质的国际体育组织规章,则必须由法院依据可适用的法律来判断其有效性.  相似文献   

18.
本文试图以国际体育仲裁实践为视角,对反兴奋剂处罚的归责原则作一浅略分析。  相似文献   

19.
承认与执行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样,国际体育仲裁裁决也可能需要它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纽约公约>原则上可以适用于外国体育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但由于当事人身份地位及争议性质等的特殊性,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又具有不同于承认与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特点.在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体育仲裁裁决(包括北京奥运会仲裁裁决)尚面临诸如商事保留、体育管理和体育纪律处罚争议不可仲裁解决等法律障碍,须从立法上消除这些障碍.  相似文献   

20.
《湖北体育科技》2015,(11):982-984
总结中国在国际体育组织中存在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影响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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