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由于按揭制度的特殊性,按揭贷款住房涉及的法律关系甚为复杂,加之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往往跨越婚前婚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证存在时间差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按揭房屋成为一个难点和焦点。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下讨论按揭房屋的归属问题,前提是要对司法实践中不同情形的按揭房屋进行明确分类,以此为基础,参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按揭房屋的所有权作出认定。  相似文献   

2.
关于按揭房屋在离婚纠纷中的处理,司法实践中已有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争议不断涌现出来.按揭贷款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按揭房屋在离婚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以及如何分割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笔者针对按揭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处理,进行了独立的思考,认为应当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与结婚登记时间的先后,运用不同的法理进行解决.  相似文献   

3.
房屋权属登记时间是区分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考量指标。在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全款的房屋、婚后取得权属登记的情形下,该套房屋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可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此有两种不同认识,一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二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透过考察《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的《民法通则》,最后认定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加以分割。  相似文献   

4.
在离婚诉讼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以及双方对房屋的价值发生争议已经成为当今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时的一大难题。笔者针对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处理、房屋所有权不确定时的归属问题进行初浅探讨。  相似文献   

5.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不仅使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得到解除,同时也终止了夫妻之间各种财产关系。财产的分割是随着夫妻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而产生的,其中房屋又是财产核心部分。因此认定和处理好离婚财产,特别是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更加受到离婚双方的关注。  相似文献   

6.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不仅使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得到解除,同时也终止了夫妻之间各种财产关系。财产的分割是随着夫妻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而产生的,其中房屋又是财产核心部分。因此认定和处理好离婚财产,特别是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更加受到离婚双方的关注。  相似文献   

7.
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婚姻法第一次对公告离婚的适用范围予以限定,是我国离婚法发展中的一次重大突破。由于公告离婚的特殊性,一些人只看到了其华丽光鲜的外表,在为其出台拍手称好之时,却忽视了其在实践当中所遭遇的尴尬处境和法律适用上的困境,本文从实践当中的案例以及所引发的问题出发,阐述了公告离婚案件法律适用的困境,设想了走出公告离婚适用困境的对策和出路,为将来公告离婚制度的修正提供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法典第1077条设立的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性规定,有助于减少冲动型、草率型离婚,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域外成熟经验,发现该制度存在未明确冷静期内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范围过于宽泛、缺乏相应配套制度、缺乏社会认同等问题。对此,建议规范冷静期内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例外情形限制其适用范围、内外联动完善相应配套制度、加强对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婚姻伦理观念的宣扬。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婚前个人按揭贷款所购房屋,婚前取得产权,并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离婚时对房屋归属、增值部分及共同偿还贷款行为如何认定、如何分割的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定,但各地规定并不统一,各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本文仅就此类案件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公房居住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令人困惑的棘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2月5日印发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为审判实践中正确处理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统一的准则。但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和进一步深化,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公房居住纠纷类型日益增多,尤其是夫妻共同出资购得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在夫妻离异时讼争房屋所有权的矛盾非常突出。而《解答》在很大程度上是为满足全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所采取的一种应急措施,对这一问题的阐释不够全面、深入,增加了民事审判工作的难度。本文拟结合法学理论和房改政策,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就离婚案件中部分产权房屋的处理做一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11.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对隐匿、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本来有利于保护受损方的合法权益.但实施起来却有不少困惑.主要问题是离婚“时”究竟指何时并不明确,别有用心的一方可借此为自己在离婚前隐匿、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进行狡辩.按照立法者的原意.《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不应该只局限于“离婚时”,那么,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匿、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受到处罚。由此可见.《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时间状语“离婚时”是一疏.应作适当的修改。  相似文献   

12.
随着"按揭"购房方式在城镇居民中的普及,按揭房屋纠纷在离婚诉讼中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由于按揭购房方式的多样性及处理相关问题的复杂性,各地在处理类似案件时的做法各不相同。而正确处理按揭房屋纠纷的关键在于准确判断房屋的产权归属,以此为突破口来带动其他相关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3.
2001年4月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新世纪之初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对新《婚姻法》作出了司法解释,但不能事事俱细。从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关于“无过错”的认定、以及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须以离婚前提条件和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程序诉讼时效等几方面规定来看,《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还存在着若干问题需要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4.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关于个人婚前按揭贷款的房屋产权及婚后共同还贷问题的规定,是否会损害无过错方的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从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定义入手,详细论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权益的冲击,并结合我国现在社会法律规定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5.
我国没有采用土地吸附房屋的一元立法模式,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性会导致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如何续期等诸多问题。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应规定社会公共利益的概念及范围,实行多种出让期,解决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问题,明确规定续期出让金及计算标准和住宅建设用建筑物的归属及补偿。  相似文献   

16.
合同法第234条给予了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延续合同的权利,共同居住人所享有的是带抗辩性质的形成权。本条中的两个关键名词共同居住人和房屋的外延需作出符合法律的解释。对该条具体适用中的问题,如权利的行使主体、行使方式与结果,章作出了说明。  相似文献   

17.
离婚时"婚前按揭房"的归属认定问题与增值分割问题是离婚时"婚前按揭房"处理的两个核心问题。前者是基础,应从明晰法律关系、协调部门法规定、有利于司法裁判的角度出发,将"婚前按揭房"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的个人财产;后者是重心所在,应秉持公平正义原则,从现实生活多做考量,使配偶方合理分享房屋增值利益。  相似文献   

18.
新的婚姻家庭制度,是我国公民权益的拓展,它在人权保障方面的进步值得称道。但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亦反映出诸多问题,离婚损害赔偿权在实践层面未能实现,甚至面临受到拆解的危险等。文章就损害的涵义、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等问题提出浅见,试图为这一制度的完善发展提供参照。  相似文献   

19.
善意取得制度源自德国法,它是以德国法为基础而诞生的一项民法制度,其在平衡所有权之静的安全与交易之动的安全方面可谓民法上的一个创举。在我国《物权法》业已颁布的契机下,在社会交易日趋活跃频繁的今天,如何来维护交易之动的安全显得尤为迫切,因而对善意取得制度的研究就具有更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然而,我国民法在善意取得的适用上,《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均存在一定不足,《物权法》也未能充分解决该问题。  相似文献   

20.
我与前夫2000年结婚,育有一女,今年4岁。半年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随我一起生活,以前夫名义在2002年购买的商品房一套赠与女儿。离婚后,因考虑过户费用问题,我一直未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上周,前夫告诉我,因其牵涉借款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由于房产管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前夫,故法院将这套房子查封了。我很内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女儿房产被查封。请问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