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文章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为上升到法律关系层面来研究,提出了校企合作法律关系主体应当有四个,即职业院校,相关行业、企业组织,政府及学生;校企合作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职业教育行为;校企合作法律关系的内容应限定在职业培训上的权利和义务.主张我国应尽快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引导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走向法治. 相似文献
2.
法律视角下的校企合作制度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但影响其内部运行的一些法律问题常被我们忽略.文章从校企合作的内涵出发,分析了校企合作协议的性质,探讨了学生和企业、学生和学校间的法律关系,阐述了校企合作中学生工伤纠纷的法律适用;并从法律体系、制度保障以及机制建设方面提出了完善校企合作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3.
4.
5.
6.
7.
现阶段我国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大多停留在以学校为主导的合作形式上,还存在企业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从法律保障、政府重视、政策倾斜等多方面推动校企合作的先进经验,为我国职业教育开展校企合作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8.
文章从建设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制度体系入手,提出构建完整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制度体系、确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基础性问题、明晰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制度的经费来源及扶持措施、明确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形式及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制度内容保障受教育者权益、确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制裁等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9.
《职教论坛》2016,(9)
职业教育发展离不开企业的深度参与。目前我国的校企合作存在明显的学校"一头热"现象,企业缺乏积极参与的内驱力,热情不高。为了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我国政府借鉴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办学的经验,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是由于企业对参与校企合作的认识不到位、校企合作中企业的利益无法得到保证、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支持体系不够完善等原因导致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文章在分析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因与障碍的基础上,从为校企合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政策上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进行积极引导、完善校企合作相关法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几方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11.
12.
1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经历了企业包办职业教育的发端期(1949-1979年)、校企脱钩的分离期(1980-1990年)、引企入校的发展期(1991-2000年)、校企合作的关系强化期(2001-2010年)以及构建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的紧密融合期(2011-至今)等阶段。这期间,企业的主体内涵也发生了深刻演变,具体表现在:主体地位由协助育人到直接举办职业教育,主体作用由工学结合到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主体责任由校企合作到构建利益共同体。新时期,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应推进法律制度重构,夯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之基;推进参与制度重构,筑牢校企合作办学的制度体系;推进激励制度重构,为激活企业的内生动力提供制度保障;推进评价制度重构,为提升校企合作效能提供制度依规。 相似文献
14.
罗士俐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5(2):1-5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协议的实际法律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一是合作协议法律性质不明;二是校企双方缺乏合作的内在动力;三是现有的职业教育体制和观念赋予了企业逃避职业教育责任的正当性。要使合作协议起到相应的法律效果,必须要澄清问题的本源———承担职业教育责任是企业的天然职责。基于此,建议修改各层级相关立法,构建一套完善的校企分工合作、共担职业教育责任的校企合作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5.
吴全全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27)
德国、瑞士的职业教育历史悠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独具特色,主要特色及经验体现为:法律为基、双元为体,保障校企合作之运行;多方参与、协作沟通,搭建校企合作之平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构建校企合作之机制;企校协调、理实互补,提高校企合作之质量。这些成功经验发人深省,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现实需求出发,本文特提出如下建议:逐步完善法律,明确企业责任,保障校企合作有法可依;充分发挥行业作用,促进校企合作健康发展;建立企业实践教学基地,推动校企合作高质量运行。 相似文献
16.
17.
18.
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致命弱点在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最需要下功夫的是立法.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极企合作立法严重缺失.企业应当与职业学校分工合作,承担职业教育责任.国家立法应把校企合作立法作为公法对待,明确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逐步构建一套完整有效的校企合作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