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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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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任慧超在《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私法优位"的反思》一文中写道:我国传统法律体系是公法和私法结合的,"民事关系刑法化"和"刑事关系民法化"共存。健全的法治社会的公法体系应该是通过依法控权实现公共权力的理性化,目前各国公法都离这个目标有很大距离。私法优位论对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深远的理论促进意义,但我们也要看到"私法优位"的理论基础和经验论据存在着重大缺陷。私法优位论是把私法文化等同于权利文化、公法  相似文献   

2.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司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本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相似文献   

3.
本通过对私法优化论进行追根溯源的探讨,发现它在价值理念,法律内容和法律形式等诸方面存在着根本缺陷,是受近代市场经济和个人自由主义观的影响所产生的。在法治化进程中,私法优位与法治秩序所要求的权力制约,法律权威,司法正义,行政法治和人权保障都格格不入。本在否定私法优位论的基础上,提出法治社会应当奉行公法优位的观念。  相似文献   

4.
一、学者对于社会法概念特征的研究 社会法的提出大约已经经过了一个世纪,但是其概念和范畴并不像传统的公法私法划分那样清晰。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以法所保护的利益为标准,凡是有关公益的法为公法;有关私益的法为私法。以法律关系的主体为标准,凡以国家或公共团体的一方或双方为主体而规定法律关系的法为公法;  相似文献   

5.
论税法中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奉为私法领域"帝王条款"的诚实信用原则,伴随着公法、私法的相互融合,逐渐突破私法的樊篱,进入公法.为既具有公法特性又具有私法色彩的税法引入诚实信用原则提供了可能.诚信原则在税法中的引入,将有利于平衡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促进我国税收事业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6.
民法的性质集中表现为私法。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和交易安全的考虑,某些公法的强制性规范介入了民法领域中对民事权利构成了一定的限制,出现了民法公法化现象。从民法公法化的表现出发,分析了民法公法化观点存在的原因,进而就相关观点提出了理论上的思考,得出尽管民法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发展路径,但是民法性质为私法这一本质并未改变。  相似文献   

7.
与西方国家的法律解释相比,我国的法律解释从历史上看有立法色彩浓厚、政治性强、随意性大等特点.这是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特立独行"的根本原因.因此,需要从法律解释在中西方的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出发,通过对比得出中西方法律解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探究发现.造成中西方法律解释发展的不同的主要原因有:其一,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其二,立法权与解释权的分离;其三,独立的法律科学的存在.其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最为根本的原因.  相似文献   

8.
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的工具,不仅要受到来自民法内部自治规范的对于行为"权限"的限制,同时还要接受国家管制规范对于行为的"内容"制约.<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作为一项引致条款,本身并不具有实质性内容,而是作为沟通公法与私法的通道存在的.该项中的"法律"指的是公法上的强制性规范.通过引致规范的作用,该"法律"不仅在私法领域实现了公法管制的效力,还可产生私法上的效力.因此,法官在裁判此类民事行为的效力时,应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在法的价值间进行客观公正的取舍.  相似文献   

9.
相邻关系是相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利用人之间,一方所有人或利用人的支配力与他方的排他力冲突时,为调和其冲突以谋共同利益,而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我国目前私法对新型相邻关系调整的不足,从公法的角度思考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试图构建公法相邻关系调整体系,以期建立起私法相邻关系法的"抑制型"保护与公法相邻关系法的"预防型"保护互补机制,以弥补传统私法在调整相邻关系中的缺陷.  相似文献   

10.
从理论上说,法律形式主义所要求的法律自治应包括公法自律与私法自治两个方面,在理论上仍有必要大声疾呼私法优位和私法自治,应该正确认识《德国民法典》在本位选择上向近代民法“回归”的“保守”立场。当代中国应该摈弃制定“后现代”民法典的思路。我们既不能违背民法的基本精神,也不能脱离我国的现实国情,为民法典而制定民法典。另外,民法典作为市民社会的宪章要求,应尽可能地体现私法的形式理性,以自治规范为其核心。  相似文献   

11.
被奉为私法领域“帝王条款”的诚实信用原则,伴随着公法、私法的相互融合,逐渐突破私法的樊篱,进入公法。为既具有公法特性又具有私法色彩的税法引入诚实信用原则提供了可能。诚信原则在税法中的引入,将有利于平衡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促进我国税收事业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2.
人们对公民公法上的权利义务与私法上的权利义务总是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比较与鉴别,造成客观实际上对不同法律关系及内容认识的混乱.公民公法上权利义务和私法上权利义务之区别,如同对公法和私法相区别一样重要,只有认清公法上权利义务和私法上权利义务的联系和区别,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以经济法的出现为标志产生了"社会法",从而打破了法律体系中仅作公法和私法划分的传统.本文从经济法产生的背景、原因和构成要素三个方面对经济法的社会法属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学界对于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与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为代表的外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法律地位界定,存在着“私法化”与“公法化”两种声音。其中,“私法化”的观点倾向于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界定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赋予其以非营利性法人的私法地位。与此不同,“公法化”的观点则主张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视为受政府行政委托的事业法人。放眼域外,大陆法系国家普遍赋予外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以独立行政机构或独立行政法人的公法地位,强调此类机构的独立性、公法性与专业性。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法律地位的重构,应秉持规范主义与功能主义进路相统一的立场。一方面,基于“任务决定组织”的行政组织法基本原理,赋予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以独立的公法身份,推动学位中心与评估中心作为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公法人化改造。另一方面,基于规制法的理念,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自律规范与自主治理机制,构建多元规制主体之间良性互动的规制治理网络。  相似文献   

15.
当前,学界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标准的研究,多围绕"营利性"因素展开。但民办学校的营利性与公共性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关系。分类管理政策既要考虑民办学校的营利性,也需顾及民办学校的公共性。民办学校应享有的政策,不应仅以营利程度作为划分依据。因此,有必要超越基于是否营利的既定划分,引入大陆法系公法和私法二分的框架,从民办学校在营利性和公法地位两个方面存有差异的实际出发,构建"营利性-公共性"双维度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标准,并据此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政策框架,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草案中对公法和私法关系的处理存在一定的问题。物权法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典型的市民社会的法律。因此,在物权立法中坚持私法原则,维护私权利,并处理好公法与私法、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做到立法上公法和私法的和谐,也就成为了判断物权法草案恰当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但是草案中的一些内容却在公法和私法的问题上没有做到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在物权法立法上处理好这些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本文所讨论的是内容违反一定位阶的公法上的强制性规范的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其本质是公法和私法的关系问题。18世纪以来,学界对公法和私法的关系认识越来越深入,从相互独立到公法优先再到公法强制与私法自治相协调。与认识的逐渐深入相对应,人们对内容违法的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本文在借鉴德国、日本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应当重构我国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效力的制度:从根本上否定"违法=无效"的传统公式,将《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从解释规则转化为授权法官进行价值补充的概括条款;同时法官在价值补充时,应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作一元化把握,结合个案对行为效力作具体评判,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8.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是被大陆法系国家所公认、对法律制度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分类。但随着社会现实和中西方法律理念的发展,出现了公、私法融合现象,以前的法律分类已暴露出一定的缺陷。笔者比较赞同当今法律界提出的在法律中分离出公私融合法的法律分类的观点。本文阐述了公私融合法的社会和法律因素,并论述了此种法律分类对社会法律现实和法律体系、法律价值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私法是随着所有制的变革产生和发展的,不能因为公法的加强而削弱其应有的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重新认识私法及其历史地位,区分公法与私法,加强私法观念。  相似文献   

20.
比例原则作为公法领域之"帝王条款",近年来,其影响力逐渐渗透到私法领域,这引起诸多民商法学者的争论,并引发了学界对私法引入比例原则的"三大质疑"。事实上,比例原则"适度"与"均衡"之内核以及严格的四步分析框架均表明比例原则在私法领域并不存在不可突破的障碍,但其在私法中的适用范围应当受到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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