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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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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由意味着消极自由。教学中的自由包括学生自由和教师自由。就学生自由而言,自由是其充分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创新的真正摇篮,是学生主动参与教学的重要保证。它具体包括理智自由、表达自由、行动自由和选择自由。学生自由是有限制的,这是基于自由的悖论、学生的不成熟性和学生学习的秩序条件。就教师自由而言,自由是其教学的重要保证,但教师自由也是有限制的,这主要是基于教师工作专业性和科学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学术自由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各国学者各有不同的说法,各国宪法也有不同的界定,但从各国学者关于学术自由的界定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共同的结论:学术自由主要适用于大学的学术活动;学术自由权利的授予对象主要是大学教师和学生;学术自由的活动范围是大学的教学与科研,具体包括学校自治、研究自由、教学自由、学习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发表自由、出版自由等;学术自由的目的是免除外界不合理的干扰,以潜心探究和传播真理。  相似文献   

3.
学习自由的法学透视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学习自由是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学习自由的法理基础是宪法受教育权条款。学习自由主要来源于宪法受教育权中的教育选择自由权。教育选择自由权包括选择学校的自由、选择专业的自由、选课的自由、上课的自由以及参与讨论与表达意见自由等几个方面。学习规则既保护学习自由又限制学习自由。学习规则在法律上属于学校的自治规章,其效力相当于部委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教师的教学自由与学生的学习自由是互为边界的。  相似文献   

4.
美国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历史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经历了"学院时代"与"大学时代"两大历史时期的发展。美国大学教师学术自由权利的争取过程,同时也是赋予学术自由权利以认识论和政治论意义的过程。历史证明,学术自由权利是保障大学教师从事知识创新与探索活动的基本权利,是保护教学与研究工作免受各种不合理干扰和限制的必要权利,是赋予大学教师适当社会地位和必要经济保障的重要权利,也是一项与学术责任相伴生的有限权利。  相似文献   

5.
影响大学教师学术自由的因素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学术自由是大学教师的法定权利之一,当前我国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仍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在宏观方面有社会的政治、法律、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主要是没有把学术自由真正引入司法程序,还有传统观念和社会理念的影响;中观方面主要是大学的管理体制,如考核晋升制度及经费管理模式的限制;微观方面主要是大学教师个人对学术自由的自觉意识不够,学术权威的制约,以及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此外时间分配上的冲突,也影响教师对学术自由的享有。  相似文献   

6.
美国宪法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学术自由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一系列判例之中,但是法院并非总是对大学教师提供保护,同时还会兼顾其他方面的利益。所以大学教师在享有自由的同时还要承受必要的限制。从司法保护的角度看,美国大学教师学术自由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自由、研究自由和个体自由。  相似文献   

7.
教师评价权是教育法律赋予教师评价学生的一项身份权利,是一项学术自由活动。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这一学术自由须是置于招生正义约束下的相对自由,是由法律予以正当性维护的法定自由,唯有寻求学术自由与行政约束的动态平衡方能实现招生正义。认为招生正义的实现过程首先应是教师评价权的主导作用得到保障和捍卫的过程,其次才是评价权利的行使受到合理约束和限制的过程。  相似文献   

8.
美国大学的学术自由理念来自于德国柏林大学,但是美国大学在其发展中学术自由不再是一种形而上的学术理想与理念,而是一种具体的经济与职位保障制度。本文基于一种保障制度即终身教职的视角探讨了美国学术自由的产生、含义及其限制。美国的学术自由建立过程与美国大学职能的演变是直接联系起来的;终身教职中所保障的自由更多的指的是教师教学的自由,因而对教师在教学中的自由作了明确的限制。  相似文献   

9.
张莹  李虎林 《考试周刊》2015,(10):134-135
对自由与教育的理解应分为两部分进行,自由在教育过程中是作为一种手段,即教育本身需要自由,主要包括自由的师生、自由与纪律的对立统一及学生自由的学习活动;而自由在教育目标中是作为一种教化的价值,即教育是为了实现自由,既包括了人作为个体的自由,又涵盖了整个人类社会的自由。  相似文献   

10.
自由具有正当性,但自由是有限的。在学校教育中,学生、教师和家长的自由也是有限的。其伦理学依据表现为:自由原则不是人类生活的唯一原则,人类社会中的一些制度对自由起着限制的作用,自由会受到实际条件的限制,“恐惧自由”心理的作用,自由原则的应用有特定的范围。就学生而言,义务教育的强迫性表明儿童自由是有限的,学校对教学秩序的需求,控制了的教育环境,学生一些要求的“无理性”,以及教师布置的作业和组织的活动决定了学生自由的有限性;就教师自由而言,教育的目的和任务,中小学学生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殊性.教育考试制度和教师特殊的社会角色,决定了教师自由的有限性;就家长而言,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上家长没有选择的自由,在子女就学的学校选择中不少家长的自由会受到限制。因此,我们对教育领域中的学生、教师和家长的自由问题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弄清楚在哪些地方允许自由,在哪些地方则应当对自由作适当的限制,不能将自由的概念用错地方,“在不应当给予自由的地方给予了自由,而在应当给予自由的地方又往往不给予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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