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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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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厘清权利性质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然而由于对办学自主权的性质认识不清,导致落实无力.权力与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法理概念,办学自主权是高校的基本权利,厘清权利性质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关键.实现高校办学自主权利的回归,首先高校自身要把落实办学自主权看作是权利的回归而非权力的赋予;其次要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再次,政府部门、全社会法律制度等要对高校正确行使办学自主权予以支持和尊重.  相似文献   

2.
解构与重构:我国公立高校与政府的行政法律关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高等学校具有三种主体资格,即作为行政相对人的高校、作为民事主体的高校和作为行政主体的高校。高校与政府的法律关系,是基于高校作为行政相对人与政府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关系。现实的教育管理中,高校与政府的权利(力)配置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高校与政府行政法律关系的变革应以“平衡论”为指导,通过法定的方式,使二者权利(力)义务的设定达到对应。  相似文献   

3.
高等学校自主权及其限度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高校自主权是法律范围内的自主权,从本质上说是高校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其性质为公权利,其载体是高校法人;其有效性决定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学校的定位。  相似文献   

4.
高校可以在自主权的范围内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不与宪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抵触的内部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要体现理性、正义和致善,而且要符合法律所限定的权利(力)边界.贯彻依法治校的精神,考量高校规章制度运行的实际效果,落实责任制,激活救济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等都是高校规章制度施行、实现高教法治所必须坚持的.  相似文献   

5.
高校办学自主权源于西方"大学自治"精神,直接影响高校的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办学效益。高校办学自主权在法律授予权利与组织固有权利两个层面产生。目前我国高校现行章程普遍缺乏将法律权利转化为办学自主权的具体机制。高校章程是办学自主权的外在表现,章程应将高校办学自主权与法律权利相互融合,突出办学特色。  相似文献   

6.
在去行政化改革背景下,完善高校办学自主权法律制度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高等教育法》是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基本法律形式,其对高校办学自主权法律制度进行了主要规定,但相关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保护高校办学自主权和促进其有效落实,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高等教育法》应确立控制政府权力和保护高校权利的法治理念,明确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法律性质,完善办学自主权保护和约束制度,完善政府办学干预权控制制度和构建保障社会中介参与办学制度。  相似文献   

7.
高等学校自主权法律性质的判定是构建高校权利合法、合理行使的判断标准,建立高等学校自主权的法律保障和规范机制的前提。教育法学界围绕此问题展开了诸多争论,本文评析了主要观点并指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相似文献   

8.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高校与其他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如学生、教师等的纠纷也不断增多。而众多的教育法律纠纷因为教育关系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的模糊不清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各主体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切实保护。本文试图在对学校性质的定位以及以学校为中心的各类关系研究的基础上,明确高校与学生之间纠纷的救济途径,以期建立一个各种救济途径配置得当的学生权利救济体制。  相似文献   

9.
我国高校自主权的法律性质探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校自主权的源头可追溯至学术自主权、国家教育权和社会教育权,这也是高校自主权在法律上产生公、私属性界分的根源。高校自主权与高校法定之权同为一物,既包括权力也包括权利。我国高校具有多种法律主体资格,我国法律并非没有对高校行为公、私属性的应有关注,"事业单位法人"界面即已寓示高校法律地位的独特复杂性。具体界分公立高校自主权的公、私职能,设置"角色串通"的防范机制,对于完善我国教育法制,促使高校更准确地履行其法人权利与义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高校办学自主权来自法律或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这一观点得到实务界甚至学界普遍接受.虽然它迎合了法律对高校定位为事业单位的民事法人及由此阐发的高教行政案件审理的需要,但这种观点的缺陷明显并且与原本意义的行政主体概念扦格而无法准确确立高校的法律主体地位,也无法给高校提供应有发展的空间.高校办学自主权是宪法赋予的,高校本质是独立的公法人.  相似文献   

11.
高等学校法人与高等学校自主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我国高等教育立法为基础,分析了高等学校法人地位的确立过程、高等学校法人的性质以及高等学校自主权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对高等教育立法的赋权模式和其他具体问题做出评价,提出建议。笔者认为,高等学校法人既包括其在民法上的民事主体资格,也包括其在教育法(行政法)上的教育主体(行政主体)资格;高等学校自主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公共权利,其内容应由教育法加以规定。应当继续改进教育立法的模式,以更好地落实高等学校自主权。  相似文献   

12.
《高等教育法》赋予高等院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法定的办学自主权意味着不仅高校自身要力争自主办学,而且政府要转变角色,保障高校自主权的实现。该权利受到法律的约束,这种约束不应只存在于当前对其权利内容的规定中,政府、市场应当找准自身位置,与法律一起,形成对办学自主权的限制机制。自由与限制要适度,应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  相似文献   

13.
教学自主权是学校为了实现其办学宗旨,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授予高校及教师教学自主权,既是对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的合理回应,亦是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教学自主权兼具权利与权力的性质,超越了公法与私法之间的法域樊篱,具体应囊括自主设定、自行实施、免于干涉、期待合作等方面的权能。教学自主权的合规行使,是助推高校规范办学、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环节。对此,应建立教学规章的审查诊断机制,优化教学行为的常规督导机制,明确滥用自主权利的追责机制。由此助推教学自主权最优效果的实现,适应我国新时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愿景。  相似文献   

14.
一、高校纠纷的司法实践 1.高校纠纷所体现出的行政主体特征《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权利中包括: “(三)招收学生或其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或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学位条例》第8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从这些权利上看,高等学校经由国家法律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和公共权力,具有明显的单方意志和强制性质,符合行政权力的主要特征。因此高等学校应属于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地位。高校作为行政的法律特征与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在适用行政法律原则、依法做出行政行为上是  相似文献   

15.
政策推进高校自主权的发展、立法确立高校自主权的主体和内容、高校办学章程落实高校自主权是我国高校自主权发展的三种方式。在这个进程中,高校自主权的落实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倚赖从政府与高校关系的界定中寻求高校的自主性;二是忽视了高校自主权的法律保障问题。鉴于此,我们必须回归到高校本身来解读高校自主权的落实问题,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来建立高校自主权的法律保障体系,以保障我国高校自主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不同于国家公权力,也不同于私人权利,它以学术权力为内核,以国家公权力的外在授权为表现形式,前者体现其合理性,后者体现其合法性。正确认识其性质是确立高校和其他社会主体关系的关键,也是建立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的基础。  相似文献   

17.
实行教师聘任制对高校落实依法治校、扩大办学自主权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因对聘任合同法律性质缺乏统一的规定,各高校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纠纷的方式差异较大。本文在厘清高校教师聘任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高校教师聘任合同是私法主导性质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阐明以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路径。  相似文献   

18.
《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的法律性质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体现了依法治教,确保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确保高校办学自主权,学术自由,教学与科研并举五项基本原则,《高等教育法》将高校管理区分为高教事业管理和高校管理,并划分了中央和省的管理权限,从而为高教管理方式的改革指明了方向,《高等教育法》还明确了高校的法人地位和11项自主权,第一次明确规定了高校党委的职责和校长的职权及两的权利边界,;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相似文献   

19.
对高校校规的法理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高校校规的合法性问题已成为高校学生管理中的争论焦点。本文拟从高校校规的法律性质、权利来源、效力范围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完善甚至重构以学生为价值主体、以尊重学生权利为基本归宿和价值取向的高校校规。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高校校规的合法性问题已成为高校学生管理中的争论焦点。本文拟从高校校规的法律性质、权利来源、效力范围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完善甚至重构以学生为价值主体、以尊重学生权利为基本归宿和价值取向的高校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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