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现行执行异议制度在保障执行当事人和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方面存在的不舍理性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凸现。其主要缺陷表现在:审查主体规定不清,审查程序无法可循,关于“中止执行”的规定不尽合理,在处理执行异议问题上引入的审判监督程序缺乏周密的制度体系考量,在保障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程序权利方面缺乏规定,被执行人缺乏相应的异议救济权利等。为完善执行异议制度,需从实体与程序双重角度进行设计,即为当事人创设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两种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2.
建立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已渐获认同,但仍存在一定争议,主要表现在管辖权异议的范围及理由,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受理和裁决机关等三方面。  相似文献   

3.
陪审团制度作为英美国家重要的诉讼制度,从在大不列颠的兴起至今,已经走过了九百多年的历史。绝对异议制度在陪审团审判中占有重要的篇章,为了保证程序的公正而启用的绝对异议随着历史的发展,越发显示出其不合理的一面。该文从三个方面论证了绝对异议权所引发的问题,论述其已经没落的趋势,最终得出绝对异议制度必将被抛弃在历史长河里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民事执行异议之诉是保障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中不受侵害的重要制度,可分为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其目的在于全部或部分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或排除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我国现有的异议之诉的立法缺陷在提出异议之诉的主体、异议之诉的审查程序、审理结果、对异议之诉的救济和监督等方面均有体现。在对执行救济制度的程序价值全面认识之后,应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的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给予全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论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法律对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尚无明确规定,导致理论界和实践中一直存在认识上的分歧。本文通过具体分析指出,应当确立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在一定情形下的管辖权异议主体地位,以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和实体权利的保护,实现诉讼公正和效率的基本目标。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程序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就管辖权异议程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建议设立异议权告知制度 ,进一步扩大异议的主体范围 ,论证了可以异议的管辖种类的法理依据以及管辖权异议的内容和形式 ,文章还就管辖异议权的保障机制作了设想。  相似文献   

7.
执行异议制度是为保护执行案件案外人不受强制执行行为不当或违法侵害而设立的一项救济制度。我国现行执行异议制度存在着诸多欠缺。参考国外的成功经验,可从明确赋予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权、允许提出第三人异议之诉、允许提出债务人异议之诉等方面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管辖权异议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然而该权利在实践中并未得到很好的保障。本文结合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和既判力等理论,对管辖权异议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提出管辖权异议应遵循"一失一限"规则,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只有原告和被告,其客体应包括裁定管辖和法定管辖,其对象应包括受诉法院、附条件的受移送法院、受指定法院和受转移法院。  相似文献   

9.
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权利本为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然在司法实践中却经常被滥用,究其原因乃是现行的法律对于提起管辖权异议具体条件和其被滥用时的规制的规定过于粗糙,如何在法律上明晰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明确具体审限,设置惩罚措施对管辖权异议的有效运行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在民事执行制度中,我国法律设置执行异议审查制度。执行异议审查制度的类型,在立法上已规定为执行标的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两种,在具体案例之下讨论二者的具体划分,对执行异议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1.
不动产异议登记机关应当明确在审查程序中只承担形式审查的义务,而不应当再承担实质审查义务,但在《物权法》中未明确规定。由于异议登记制度保全了不动产真实权利人的物权请求权,能够对抗第三人的善意取得,从而弥补登记簿上登记的权利和现实权利不相吻合的漏洞,更加全面和迅速的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给予真正权利人以快捷有效的保护,更好地发挥了异议登记制度的作用。同时,可以引进公证制度和保险制度更好的配合异议登记的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2.
有关异议登记的研究在我国法学界随着物权法的制定而日趋热门,也有很多学者认为这一制度是无足轻重的,因此这方面的内容研究尚不深刻。本文将从异议登记设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出发,通过阐述异议登记的内容及其效力,来评述我国有关异议登记的优缺点。  相似文献   

13.
异议表达是言语交际中常见的一种行为,是冲突的一种形式.本文从探讨异议与礼貌原则的关系出发,以现代汉语交际中一些真实的语料为例,结合具体的语境,探讨了在言语交际中,交际者常采用的模糊限制语策略、部分肯定策略、以问句的形式表达异议、给出反对理由间接表达异议等语用策略.来表达这一本质上并不礼貌的言语行为,以达到减轻对对方面子的威胁力度、促进交际曼顺利进行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赋予异议股东以股权回购请求权对于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外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具有完备的诉讼机制作为实施支撑,我国应当合理借鉴国外已经成熟的经验,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规则做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房屋在对面积进行侧绘时,总会在计算上出现异议.本文针对房屋中关于面积的种种异议进行探析,并随之提出对异议做出解除的办法.  相似文献   

16.
《大连大学学报》2017,(5):96-100
近年来,异议话语成为国内外语用学界的研究焦点。本文首先探讨异议话语的界定,然后从会话分析、面子、互动社会语言学和人际语用学四个角度对近年来国外异议话语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和概括,最后指出异议话语研究的未来发展趋势,以期为国内异议话语研究提供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立法存在一定的缺陷,不能全面公正地保护执行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强制即将单独立法的今天,面对这一不足,我们应对这一制度作以下完善:一是建立程序救济之执行异议制度.二是建立实体救济的第三人异议之诉,以期通过这两种制度的建立,能够达到保护权益、提高效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本研究通过分析英语专业学生表达异议的方式以及英语水平对其的影响, 考察对话中协同原则的使用。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学生英语口语语料库48名英语专业二年级学生的对话,笔者对三个不同水,组学生的异议表达方式进行了分类统计。 结果显示对话双方表达异议时, 协同方式多于非协同方式, 从而验证了协同是对话的重要机制。 研究还发现, 口语水平不同的学习者对异议表达方式的选择表现出不同趋势。高水平者的表达方式更具多样性,也更能注意避免冲突发生 。  相似文献   

19.
获得有管辖权法院的审判是诉权的应有之意,确定管辖权的规范是诉权保障的重要制度构成,不容规避和违反.面对实践中当事人"争管辖"、法院"抢管辖"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从级别管辖异议的提起和审理、异议裁定的上诉以及管辖权转移的规制等方面对审理级别管辖异议案件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规定,确立了级别管辖权异议制度.<规定>对于缓解级别管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积极意义,对于诉权保障也具有多方面的制度价值.作为一项司法解释,<规定>也有其局限性.在异议的主体、审查程序、滥用管辖权异议的规制、移送管辖等方面留下了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20.
民事保全异议作为保全程序的重要制度构成,其程序定位与品质取决于保全程序,因此“保障生效判决执行(或避免损失扩大)”应当作为制度的根本,而“平衡当事人权益”则作为制度修正的指针。据此,保全异议程序的主体应当包括着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案外人,审理方式则应采取有限的对审制,我国当下的审查内容也应当有所调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