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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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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鹏 《图书馆界》2022,(6):6-11
《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生效应用,意味着其从理论讨论阶段正式进入实践推广阶段,图书馆作为被授权实体应积极落实条约实质性内容,深化阅读障碍群体的阅读服务工作。文章探讨国内外相关《马拉喀什条约》理论研究及实践状况,并分析我国图书馆阅读障碍群体服务现状,提出《马拉喀什条约》框架下我国图书馆阅读障碍群体服务工作思考。  相似文献   

2.
图书馆制作并向视障者传播无障碍格式版需要相应的合理使用权利,而我国立法的不完善对图书馆开展视障者服务构成了制约。从比较法角度考量,我国应坚持将合理使用作为视障者版权限制与例外的主要制度,并采取开放性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3.
[目的/意义] 《马拉喀什条约》的通过和生效,为国际视障者的阅读环境带来巨大改变,然而我国公共图书馆的视障者阅读服务举步维艰,尤其是视障者的数字阅读服务发展缓慢。基于此,旨在为改善我国公共图书馆的视障者阅读服务提供策略和对策。[方法/过程] 运用网络调查法、电话咨询法、实地访谈法,调查我国公共图书馆视障者阅读服务现状、存在问题。[结果/结论] 在调研结果的基础上结合《马拉喀什条约》的主旨内容及相关举措,从图书馆内部构建、馆际无障碍资源共建共享、图书馆与社会合作3个方面提出构建我国公共图书馆视障者阅读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4.
全世界针对阅读障碍者著作权制度的立法通常都具有专门性和宽泛性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赋予图书馆在开展无障碍服务时可享有制作和传播无障碍格式版的权利,以及对无障碍格式版技术措施解密的权利。图书馆在制作和传播无障碍格式版的过程中应遵循精准性、法定性与适度性等著作权规则。  相似文献   

5.
6.
徐轩 《图书情报工作》2013,57(22):60-65
概述《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的缔结进展,论述该《条约》所涉及的印刷品阅读障碍人士版权例外的适用范围和关键内容,阐述其对图书馆无障碍服务的意义,并结合中国实践,对图书馆界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著作权制度应为阅读障碍者出版领域的推进剂,因而著作权制度通过技术保障私权时,也为阅读障碍者制定技术措施规避条款.除却技术规避的破解困境外,我国著作权制度还存在该条款适用的前置条款缺失、受益人和适用主体界定不明、通过规避例外流通的出版物"二次利用"的侵权隐患等问题.以《马拉喀什条约》为基准,立足本土化需求,可指引著作权人进行出版合作,完善相关法律术语的一致性和体系化规定,同时明确技术措施适用主体的义务,对"二次利用"作出再限制规制.  相似文献   

8.
9.
王清  邹卉 《科技与出版》2021,(8):101-107
结合域外国家为实施《马拉喀什条约》之立法情况,对我国最新修正《著作权法》向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格式作品之合理使用制度提出相关建议.立法者应当在未来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时,对该项合理使用的受益人、作品类型、授权主体、商业不可获得性前提、跨境交易与限制的著作权权能范围等各方面做进一步限制与规定.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以及《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的正式批准生效为我国无障碍服务事业的发展带来新契机,但《马拉喀什条约》的国内转化路径尚存在理论上的研究不足和实践中的实施不能。基于域外实践及我国无障碍阅读服务现状,现阶段我国应采取“链接+软法” 的转化模式,对被授权实体的确认采用备案制。在此之下,中国图书馆学会应该主持制定图书馆实施无障碍阅读合理使用的指导意见;图书馆应设置无障碍阅读办公室等专门机构,并借助馆际互借等途径扩充无障碍阅读数字资源,同时寻求外部数据库合作,构建无障碍数字资源聚合平台。参考文献52。  相似文献   

11.
林敏 《图书情报工作》2014,58(10):74-78
《马拉喀什条约》是迄今为止国际版权领域唯一的一部人权条约,其通过加强缔约方的版权限制与例外制度建设、推动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以及构筑无障碍格式版制作、提供、交换的中介机制来保障视障者的权益。《马拉喀什条约》的缔结有利于明确图书馆为视障者服务的主体地位,使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权利更加明晰,并且扩大了图书馆所服务的视障者范围,为图书馆提供了较完备的操作规则。对《马拉喀什条约》的实施,图书馆应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2.
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马拉喀什条约》.文章以《马拉喀什条约》的目标、"被授权的实体"、"无障碍格式"为研究基础,结合国外无障碍阅读的出版实践,分析我国出版业在中国批准《马拉喀什条约》后在强化无障碍出版意识、EPUB3技术的应用、发行渠道建设等方面的挑战,并给出相关建议,为出版社向全球阅读障碍者提供丰富的数字化知识服务,承担国际义务和社会责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2013年6月28日,WIPO通过了"关于盲人、视障者限制与例外"的《马拉喀什条约》,该条约将图书馆明确为服务于盲人、视障者的授权实体,赋予了图书馆授权实体对已发表作品的视障版式转换的权利和视障版式副本跨境交换的权利,但是依照国际惯例,这两项权利必须转化为国内法以后,才能够在某一成员国内实施。具体到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大的修订,则需要明确授权实体,修改《著作权法》第22条第12款,新增"授权实体、盲人、视障者可以进行已发表作品视障版式副本跨境交换"的例外规定。参考文献12。  相似文献   

14.
建设盲人图书馆会涉及一系列版权问题,尽管《著作权法》规定了相关例外,但与2013年6月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的《马拉喀什条约》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国已签署该条约,未来要批准该条约,需对《著作权法》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5.
16.
《马拉喀什条约》通过版权限制或例外丰富了无障碍版本资源获取,能够深化图书馆无障碍阅读服务。国际图联关注各国对条约的施行推广,其发布的多语言多版本《马拉喀什条约入门——图书馆员指南》为各国图书馆提供了可资参考的实践模板。通过对该指南的内容解析及评价,认为其在工作规范建立、条约宣传、馆员能力提升、资源建设、阅读推广形式等方面,能为我国图书馆应用条约提供实务性工作指导,促进条约在我国落地实施。  相似文献   

17.
《马拉喀什条约》的缔结是世界人权事业和版权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将为保障视障者的阅读权利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分析了《马拉喀什条约》的立法动因,介绍了缔约方达成的主要共识,对其意义和立法特点进行了简评。图书馆担负着为视障者服务的法定义务,而我国又是《马拉喀什条约》的首批缔约方,该条约生效后必然对图书馆的版权管理实践产生影响。对此,图书馆界应予以关注、研究,采取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8.
图书馆开展视障者服务需要健全的版权合理使用制度作保障。《马拉喀什条约》关于被授权实体利用版权的规定,可以推动图书馆制作和为视障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服务的发展。相较于《马拉喀什条约》的规定,我国合理使用制度尚有差距,需要从受益人和被授权主体、作品和无障碍格式版、商业供应检验与版权补偿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我国应全方位修订现行《著作权法》有关盲人合理使用的条款,拓展合理使用的受益主体,增加无障碍版式的类别,规定从事合理使用的不同类型主体资格,将改编权、公开表演权纳入合理使用限制的范围,增加为视障人士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例外.  相似文献   

20.
有声书是适宜视障者获取和利用信息的无障碍格式版之一。然而,图书馆制作和传播有声书具有一定的侵权风险。为此,图书馆在为视障者提供无障碍服务中要坚持法定赋权原则,正确行使权利,遵守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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