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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天,上海小学生、初中生收到了一份特别的开学礼物——由政府“埋单”的免费书本。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上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收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至此,上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中小学生已免交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上海已实施三年多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宣告终结,标志着上海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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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较发达的江苏省南通市,许多名牌公办学校办了民办学校,也就是“校中校”。在记者的调查中,一些校长承认,将公办改为民办,真正目的是将义务教育变成高收费教育,使“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合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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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报告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至2003年10月,上海市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总量是32.78万人。其中12.3万人已入学本市公办学校,其余学生就读于外来民工所办学校。对本市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总量是否会大幅增长,以公办学校为主就读可能性如何,以及进一步做好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价值意义如何等问题,我们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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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高教版)》2006,(4):62-62
全国有一些这样的“分校”:办学资金来自当地的公办名校。教师编制、工资都挂在公办校之内。学校校舍、场地等甚至就在公办学校内。招生借助公办学校的品牌、声誉等无形资产——这些全无一点“民间”因子的“分校”.却全部按照民办校的高标准收费.少则上千。多则几万。这样的分校将义务教育变成高收费教育。使“义务教育阶段的高收费合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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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义务教育免费进程中,民办学校在承担着义务教育的责任,却不能享受同等的权利和待遇。为此,民办学校的校长们在困惑,民办学校学生和家长在疾呼,呼吁相关部门能尽快把民办学校纳入到义务教育免费范围内,和公办学校学生一起进入义务教育“全免费”时代,而有一部分人却认为学生有选择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权利,但是国家只能在公办学校实行免费,否则将会出现“凹地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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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十一五”期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标志性成就、中国当代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惠及全国1.6亿中小学生。然而,在河南省项城市,对于义务教育经费的发放,政府部门不是“一碗水端平”,而是制定“双重标准”,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学生区别对待,显然是一种不平等待遇。国家把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政策,这意味着,不论城市还是乡村、不论公办还是民办,对学校一视同仁,学生们一律平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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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助"学校办学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助”学校目前的性质、地位和前途都未有定论。其症结在于改制的不彻底,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助”学校,恢复为公办学校,或者明晰产权后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私立或民办学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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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有关精神,呼和浩特市清理整顿了现有民办学校,坚决取缔公办中小学举办的不符合政策的“一校两制”学校或“校中校”。严禁公办中小学以与民办学校联合的名义举办“校中民办校”或“校内民办班”,严禁民办学校在公办中小学设班招生。各公办中小学不得以改制名义高收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不得将以分校名义招收的小学生与派位学生混合编班。新生分班要均衡,禁止分快慢班和重点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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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春季开学起,我区将免收杂费对象范围由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扩大至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学生,同时,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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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从上海、哈尔滨、北京三地对《意见》的执行情况看,由于“两为主”政策(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是一项“目标明确而没有新资源”的政策,流入地政府在利用既有资源来执行新政策的过程中陷入困境。一、农民工子女有可能全部进入北京、上海的公办中小学读书吗?上海市目前由于“本地小学、初中规模已进入低谷期,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人数总量不太可能较大幅度增长。从人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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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是有史以来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改革力度和决心最大的一次。通过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的历史溯源,不难发现其存在具有一定时期的合理性,然而也诱发了各种矛盾和问题。从多年的改革治理脉络来看,改革的目标和意义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回归公办,是其回归公平普惠的教育初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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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快慢班”问题,国家教委曾发出《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由此可见,义务教育阶段办“快慢班”问题已经定性,本文就不作讨论,而专门针对高中阶段办“快慢班”问题谈谈一家之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