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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建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方跃平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7,21(3):96-99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公开其政务运行过程的相关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查询、复制、下载、收听、观看等多种形式,依法利用行政机关所掌握和控制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基础是公众知情权。在宪法中确立知情权的基本人权地位,借鉴其他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来构建我国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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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了政府信息的含义、来源与性质,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服务机构的职责,提出了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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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大学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信息公开制度既是世界潮流,又是我国民主制度建设中信息法制的热点问题.在归纳总结国外大学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的分析,提出大学应是承担信息公开责任的社会公共机构,应尽快明确大学信息公开制度构建的法律定位,并积极构建完整的大学信息公开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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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玻璃门",打造"阳光政府"——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与观念障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仪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6(2)
各地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众多信息公开申请在申请事项"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等借口前铩羽而归.这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开的例外事项规定得过于原则和不确定,也源于行政机关在践行信息公开制度方面的观念障碍和缺乏有力的司法监督.因此,必须从立法上对政府信息的例外事项予以更明晰的界定,同时加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观念转变,并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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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川龙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1):26-30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所含申请信息公开的范围,学界已有研究,但却无法回应现实需要。从第13条逻辑出发,无论是在文本或是理论上,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既包括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又包含狭义的申请信息公开范围。两者在本质上具有区别,狭义信息公开申请者需要提供密切利害关系与正当性用途的说明,而申请主动公开信息则无此要求。在个案中考察第13条的应用,既印证了第13条的文本及理论逻辑,又充实了狭义申请信息公开的判断要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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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一直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条例》是在国内外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出台的,是实现十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目标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相似文献
7.
我国政府上网的若干问题简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政府电子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建立透明政府的热点和趋势,我国自l999年推进“政府上网”工程以来,各地政府电子化已有所推进,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程度较低,为社会提供信息的方式和渠道过少,程序方面缺乏保障和救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政府电子化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电子化政府的涵义、特征及发展现状的分析,借鉴西方国家法制和历史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行政效率,确保电子安全等措施,以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 相似文献
8.
郑宁波 《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26(1):30-34
“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这是中国政府的庄严承诺。毫无疑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是实现上述承诺的有效路径。具体来讲,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反腐倡廉、推动经济建设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受制于观念、利益、范围界定等因素的制约,应当从文化、制度、法规实施等方面着手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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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6,(4)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将政府所掌握的信息通过一定的途径向社会公布,使其他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可以无偿获取这些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作用就是将政府公开信息以制度的方式确定下来,从而产生对政府的约束力,使政府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但是,当前我国现行政策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了信息公开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为此,我们需要从内容、途径及保障措施多个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线式层层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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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蕊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3,(4):90-92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和发展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之一。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服务型政府的民主化进程,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有利于提升政府社会形象,巩固政府合法性基础。但是,目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存在一些立法问题,影响着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对此,提高《公开条例》的效力等级、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监督,能使其更好地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 相似文献
11.
周纳新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6):149-150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信息时代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的一个查阅场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调查分析了档案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的一些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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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8,(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立法宗旨在于依法保障公民行使政府信息知情权。但在《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的现象也伴随而生。这种并不以获取政府信息为目的的申请行为给行政机关带来了不合理的负担,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规制。首先亟待解决的便是以什么标准认定滥用以及谁来认定滥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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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各国的政府改革都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各种复杂事件及突发事件经常发生,要求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反应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也因此成为我国政府改革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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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机构信息公开的未来塑造——以信息公开的必然性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代中国,政府机构的信息公开具有责任性、义务性和时代必然性.文章从信息公开的必然性出发,并基于政府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现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政府机构信息公开的措施,即立法、意识信念、基础建设和监督机制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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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指政务公开,它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方便公民行使监督权,有效防止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就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来看,存在着拖沓、信息模糊等诸多问题,要实施好政府信息公开,就必须将这些问题彻底消除.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措施,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行了简明的阐述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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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在我国实现的可能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民主与法治的观念日趋深入人心,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也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在我国却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当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阻力。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之于我国是有利有弊,但利大于弊。它是实现社会主义宪政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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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小忱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3,(5):139-140
现代社会的几个重要标志——市场化的经济、民主化的政治、多元化的文化以及世界日益增长的全球化发展趋势都在要求政府展开多手段、多模式的信息公开。尤其是在网络时代,信息的快速流动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新的平台和工作模式,也对相关政府职能人员提出了应用网络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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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剑涛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9,(Z2):77-78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但《条例》仅仅是个起点,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