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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舜是我国上古时期的一位圣君。孟子说:“舜生于诸冯”。“诸冯”这个古地名,如今在哪里?2005年9月全国虞舜文化研讨会在运城召开后,《山西日报》曾对会议的报道中说:“诸冯为舜帝出生之地,位于今运城市辖区的县级市——永济市张营乡境内。诸冯村又名姚墟村,现已改名为舜帝村。”笔者对这一定论,持有异议。并以孟子所说:“舜之居深山之中”等历史文献、典籍记载,和现存的舜生活、生产过的区域内众多的遗迹遗址、考古证据,实事求是地论证了舜的出生地“诸冯”,是今之垣曲县的“诸冯山”。而不是永济市距黄河岸边仅几公里处的平原上的“诸冯村”。垣曲诸冯山是帝舜故里。  相似文献   

2.
《尚书、召诰》云:“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诗经·小雅·宾之初筵》云;“百礼既至,有壬有林。”对于这些出现在上古典籍中的“有”字,人们已经提出过多种解释,例如: 1、宋邢(日丙)疏《论语·泰伯》篇云:“外传称禹氏曰有夏,则如舜氏曰有虞,颛顼以来,地为国号,而舜有天下,号曰有虞氏,是地名也。王肃云:‘虞,地也’。皇甫谧云:‘尧以二女妻舜,封之子虞’。”刘琪《助字辨略》据此而释“有”为“抚有”之义。 2、王引之《经传释词》云:“有,语助也,一字不成词,则加‘有’字以配之,若虞、夏、殷、周皆国名,而曰有虞、有夏、有殷、有周是也。”马建忠《马氏文通》沿用此说。 3、王力先生《汉语史稿》中册云:“上古名词的前面往往  相似文献   

3.
释“兮”及《九歌》句结构的分析廖序东一《文心雕龙·章句》:“又诗人以‘兮’字入于句限;楚辞用之,字出句外。寻‘兮’字成句,乃语助余声。舜咏南风,用之久矣,而魏武弗好,岂不以无益文义那?”这几句话概括出了“兮”字的性质、作用、使用方式以及使用的历史变化...  相似文献   

4.
我国原始社会末期的尧、舜、禹时代,黄河流域的一些部落联盟,已经有了一种教育机构,名叫“庠”,《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三礼义宗》:“虞氏之学日庠。”所谓“庠”,就是我国古代最早学校的萌芽,由生产经验丰富的年老男子担任教师,向青少年传授狩猎、捕鱼、饲养牲畜、种植庄稼、制造陶器、建筑房屋等生产...  相似文献   

5.
一 东安舜皇山,乃天下名山,是永州闻名的生态旅游区。 相传上古时代,距今四千多年前,我国氏族公社晚期,南方的缙云氏后代,在长沙建立三苗国,北方有虞氏舜灭三苗,受禅即帝位,后来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东安舜皇山当属苍梧之野,亦为江南之山陵。唯独此山以舜皇名之,我以为舜帝南巡登临此山无疑。明隆庆年间修纂的《永州府志》载有一个肯定的说法:“永之东安有舜山,——因舜巡狩所经也。”相传舜帝南巡至此,听流水潺潺,鸟语花香;见群峰踵踵,古木苍苍,以为进入了仙境,便流连忘返,驻跸此山,他深入民间,考察民情,解民于倒悬之苦,…  相似文献   

6.
虞本作吴,其地域是斗宿对应之地。即当今江苏、安徽南部、湖南东南、江西至浙江上海一带。有虞氏的祖国在吴地,舜生于湘南之桥地.亦日姚墟。封于昊地.多次迁徙,后迁至负夏、妫汭、寿丘,即帝位于今天的长沙一带。北方虞迹应当是舜之后代和周章弟虞仲带去的。  相似文献   

7.
《孟子》记载“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舜之居深山之中”。《史记》认为,“舜,冀州之人也。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就时于负夏。”这两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结合现实的遗迹遗址、民间传说、考古证据和史籍记载,我们得出了“垣曲诸冯山是帝舜故里”这个观点。其实,这种观点早在三百多年前,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中已经提出,也已载入国家典籍《古今图书集成》。  相似文献   

8.
越人养狗     
越人道上遇狗,狗俯首摇尾而人言,曰:“吾善猎。得兽,与尔中分。”越人喜,引而俱归,食以膏粱,待之以人礼。狗得盛礼,日益倨(ju),猎得兽,必尽啖乃已。或嗤越人曰:“尔饮食之,得兽,其辄尽啖,奚以为?”越人悟,因与分肉,多自与。狗怒,啮其首,断其领,乃去。(改写自宋末元初邓牧《伯牙琴·越人遇狗》)  相似文献   

9.
近日翻阅旧刊物,偶见《语文教学通讯》八○年第六期发表的《对<论积贮疏>几点注释的质疑》一文,细读之后,认为文中所提几点“质疑”是值得商榷的。一、关于“畜”字文章认为,课本把“畜”注释为通“蓄”是错误的,是“绝非通假字”。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认为课本的注释是正确的。查《说文》:“畜,田畜也。”《玉篇》:“畜,从兹。兹,益也。”《韵会》将“畜”作“稸”。“畜”字古文为“兽”。《说文》:“兽,(?)也,象耳头足,厹地之形。古文兽,下从厹,凡兽之属,皆从兽,许救反。”《经典释  相似文献   

10.
《天问》:“一蛇吞象,厥大何如?”注家多引《山海经·海内南经》“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以释之,意真有其硕大无朋之长蛇矣,盖误。象,古书言为舜第。《孟子·万章》:“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朱熹《集注》:“庳,音鼻。”鼻正为动物象的特征,故《路史·发挥五·辨帝舜冢·往》引《幽明录》云:“始兴有鼻天子冢、鼻天子城,……乃象冢也。”舜,即帝俊,即帝喾,原意为太阳。而太阳内之“踆乌”(三足乌)即其化身。舜、象皆为氏族图腾。即鸟图腾族  相似文献   

11.
舜,亦称虞舜,有虞氏,姓姚,名重华,冀州人。《尚书·舜典》赞之曰:“德自舜明”;《史记·五帝本记》中称颂道:“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始”。他是中国道德文化的始祖。如果说,黄帝文化是政体文化,炎帝文化是农耕文化,那么,舜帝文化则是道德文化。他们共同构成了蛮荒的远古文化三道亮丽的风景线,共同奠基了苍凉的远古文化三座巍峨的里程碑。(一)*任何文化的产生,总是与一定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历史背景、历史条件、历史环境密不可分。大舜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历史背景、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下呢?我们认为:大舜生活在人类经过漫长…  相似文献   

12.
《辞源》对“殛”字训释: “纪力切,入,职韵,见。杀。《书·尧典》:殛鲧于羽山。”(商务印书版2011年4月修订)如是说,“殛鲧于羽山”是舜在羽山把鲧给杀死了。对此,笔者颇有质疑。我们先来看看《尚书·尧典》中的有关记载:  相似文献   

13.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写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试验修订本·必修)语文第一册教师教学用书》(2000年3月第2版)中,《勾践灭吴》一文的第四段里“乃致其父兄昆弟而誓之”,是这样翻译的:“又招集他的父辈兄弟发誓”。第五段里“乃致其众而誓之”,是这样翻译的:“于是招来大家宣誓”。两个“誓”字,一个解释为“发誓”,一个解释为“宣誓”。笔者认为,这两处解释是错误的。《勾践灭吴》中的“乃致其父兄昆弟而誓之”一句,上文是越王勾践听从大夫文种的计策,向吴国求和;下文勾践说:“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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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补白     
玉门花海所出汉代七棱觚断句之误叶爱国《敦煌研究》2001年第1期刊有张小锋先生《玉门花海所出汉代七棱觚新探》一文,文中将觚文130字全文移录①。据附注,知其断句一仍嘉峪关市文物保管所《玉门花海汉代烽燧遗址出土的简牍》及吴竍骧、李永良、马建华《敦煌汉简释文》,无更动。案觚文“苍苍之天不可得久视,堂堂之地不可得履道,此绝矣!”张文将“道”字属下,殆因不识“道”字所致也。道、蹈二字古通用,《释名·释道》:“道—达曰道路。道,蹈也。路,露也。言人所践蹈而露见也。”又《释姿容》:“蹈,道也。以足践之如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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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有好猎者,旷日持久而不得兽,入则羞对其家室,出则愧对其知友,其所以不得之故,乃狗劣也。欲得良狗,人曰:“君宜致力于耕作。”猎者曰:“何为?”人不对。猎者自思,得无欲吾致力于耕作有获而后市良犬乎?于是退而疾耕。疾耕则家富,家富则市得良犬,于是猎兽之获,常过人矣。非独猎也,百事也尽然。  相似文献   

16.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写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试验修订本·必修)语文第一册教师教学用书》(2000年3月第2版)中,《勾践灭吴》一文的第四段里“乃致其父兄昆弟而誓之”,是这样翻译的:“又招集他的父辈兄弟发誓”。第五段里“乃致其众而誓之”,是这样翻译的:“于是招来大家宣誓”,两个“誓”字,一个解释为“发誓”,一个解释为“宣誓”。笔者认为,这两处解释是错误的。《说文解字》对“誓”解释如下:“誓,约束也,从言折声”。《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认为,“誓”的本义是古代告诫将士的言辞。如《汤誓》,就是汤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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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认为“独体为文,合体为字”。《说文解字·序》云:“仓颉之作书,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甲骨文作?(铁一·一八·四),金文作?(鼎),有人以为象有孕之妇形,有生育义,但未为定论。“字”,金文作?(字父己),有人释上为妇女之下身,下为“子”,有生育义。《说文》:“字,乳也。”“段玉裁注:“人及鸟生子曰乳。”《易·屯》:“女贞不字,十年乃字。”看来,“字”理解为生育、繁殖是有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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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鸠之鸣逝兮,余犹恶其佻巧(《离骚》) 雄鸠,朱熹释为鹘鸠,今人有指为即《诗·关睢》之“睢鸠”,按《方言》:“其大者谓之鳻鸠(即今之班鸠)…其小者或谓之鹘鸠”;而《尔雅·舍人注》则以为“鶌鸠,一名鹘鸠,今之班鸠”,无论其为大为小,均不见比兴之义。说为“睢鸠”者,意谓“睢”为“且”字之讹,即雄鸠。但就《诗》言之如此,则“关关”两字无着;且“古以鸠为匹鸟”,屈原亦不应“恶”之,故亦难通。按《释文》“雄”作“鸠”,《集注》又云:“黄云:‘呼故反’,然则‘鸬’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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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流放热河人物略谈周轩关于流放刑罚,当代史学家来新夏先生有这样简洁明了的论述:上古有墨、宫、大辟五刑,后又增流刑作为宽宥五刑的补充措施。《尚书·舜典》中所说:“流宥五刑”,即指舜因五刑残及身体乃用流放方式以代替五刑,并且还规定“五流有宅,五宅三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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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勾践灭吴》一课的注释将“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的“中原”讲作“这里指原野”。而《辞源》《辞海》也有把类似情况的“中原”解释为“原野”的。这种解释值得商榷:一是未释构成成分;二是未释语法结构。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原”讲作“原野”,而“中”是方位名词。方位名词“中”放在名词之前,这是古汉语中一种特殊的语法现象。故“中原”应该讲作“原中”,即“原野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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