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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斌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0(9):68-73
传统中国自秦汉以降所通行的君主专制政体,通常被冠以"儒表法里"之定位。以新制度主义观之,所谓法里,即是指法家设计的郡县制、官僚制、成文法制、户籍制等制度,构成了君主专制的正式制度框架;所谓儒表,则是指君主专制以儒家思想作为意识形态基础。法家设计的正式制度框架与儒家意识形态相耦合,便构成了君主专制"儒表法里"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在中国传统时期表现出极强的"路径依赖"特征,只是到了近代才为其他模式的政治制度体系所取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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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银红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29-31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的总体特征是"儒表法里"。儒和法虽互相矛盾、甚至对立,但殊途同归,维护专制官僚统治的共同使命则使二者能够共存。在这一特征的总体支配下,中国古代的政治生态呈现出矛盾、失衡、循环往复的特征。儒家追求的正义并未完全实现,法家追求的安全也仅是有限的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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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20,(4):14-20
美国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经历了从零容忍教育惩戒向恢复性教育惩戒的转变:零容忍教育惩戒凸显了犯罪—惩罚的教育惩戒理念,通过惩罚的威慑力来降低失范行为的发生;而恢复性教育惩戒则关注失范行为所造成的伤害,强调多方主体间共同协商来修复伤害,最终培养学生为他人负责的责任意识和道德品格。两种教育惩戒的理念思维迥异,但具有目的价值上的一致性,均为教育惩戒权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当前教育惩戒权立法的启示:应将零容忍与恢复性教育惩戒相融合,妥善地把握零容忍教育惩戒的边界,在恢复性教育惩戒中重视育人功能。 相似文献
7.
教育惩戒的分析与探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从界定教育惩戒的概念入手,从历史和理论两个层面,论证了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对我国目前在实施教育惩戒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提出了探索性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论教育惩戒法制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宇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0-43
教育惩戒长期处于在法律上没有明示,在社会习俗中予以默许的尴尬地位;惩戒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明确地赋予它合法的地位;教育惩戒法制化至少应该包括:法律定义、法规制定和程序控制这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教育惩戒,在我国古已有之。教育的“教”字有这样一解:左边是孩子在学习,右边的反文是一个人拿鞭子的模样。可能最初的教育就是离不开训诫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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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教育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它在性质、表现形式、目的等方面与体罚有着本质区别。惩戒教育是赏识教育的有效补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是班级管理的有效手段。实施惩戒教育必须遵循合法性、教育性、适度性、科学性等基本原则。实施惩戒教育还必须加强惩戒教育立法,制定惩戒教育细则;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使社会对惩戒教育的认识趋于公正;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师德建设;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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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识教育应当成为我们现代教育的主体,但纯粹的赏识教育不是万能的,它必须与惩戒教育结合起来。本文从惩戒教育与体罚、变相体罚的区别,实施惩戒教育的必要性,合理实施惩戒教育的基本原则以及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的关系等方面进行论述,提出惩戒教育是不可或缺的,合理地实施惩戒教育是教师的责任。 相似文献
12.
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教育者提出了反对教育惩戒的意见。其实,诸如生物学、哲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德育学等学科都有相关理论可以作为实施教育惩戒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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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必要的形式,因为它是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但是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将“惩戒教育”与体罚学生区别开来。“惩戒教育”与“体罚学生”,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惩戒教育”具备的两个前提是:第一,它的出发点是尊重学生的人格;第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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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4):142-153
"教育惩戒"的上位概念是"行政惩戒",研究行政惩戒是研究教育惩戒概念的必要前提。文献研究发现,"教育惩戒"的概念构成主要包含八个要素,未来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规定应当从这些方面对"教育惩戒"进行合理界定。教育惩戒与管教、体罚(变相体罚)、训诫、申诫具有显著区别,立法上应详加区分。未来教育立法应当规定教育惩戒的概念、类型、设定,以及适用原则、适用程序、救济途径、"失范行为"构成要件等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惩戒制度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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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原因分析案例中最大的矛盾点:数学老师的做法是教育惩戒还是体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教育惩戒的定义明确告诉我们,教育惩戒不是体罚,而是一种教育方式。《规则》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指明了教育惩戒权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18.
教育惩戒是教育理论与实践领域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教育惩戒具有促进学生社会化,引航“问题学生”,强化教师职责职权的“成人”价值;助力维护正常校园秩序和学校正义空间的“成事”价值。教育惩戒的实践向度主要体现为:理念向度:从“规训”到“教化”;主体向度:从“一元”到“多元”;情感向度:从“惩恶”到“扬善”;道德向度:从“合理”到“正当”;法律向度:从“规约”到“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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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对学生越轨行为的规治手段,“教育惩戒”源于学界对体罚、惩罚现象的批判。伴随教育惩戒的权力失落与呼吁回归,其发展经历了戒尺文化阶段、人道主义阶段、全面抵制阶段,到目前的立德树人阶段。这一历程不仅受制于社会进步和先进教育思潮的作用,历史发展和社会结构变迁也成为教育惩戒权失落与回归的浓厚底色。如今,教育部已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纲要并正式施行,学界也从心理学、伦理学等多学科视角对教育惩戒的价值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但教育惩戒仍缺乏实践土壤,面临惩戒手段失当、惩戒程度失准、惩戒对象失变和惩戒干预失重等多重困境。而要促使“惩戒”向“教育惩戒”转变,真正实现为教育而惩戒,使惩戒遵守教育目的和教育规律,需要促进教育惩戒的合法化、加强教育惩戒的合目的性、规制教育惩戒的合伦理性、追求教育惩戒的艺术性。这些或将成为教育惩戒落地生根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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