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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省教育厅近日强调,在今年招生工作中,各高校要稳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禁止多收费、高收费。2002年高校学费和住宿费仍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0年学校招生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提高。民办高校学费、住宿费收费  相似文献   

2.
本刊讯(记者徐光明)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借读费、代收费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择校费以及有住宿生学校的住宿费等所有的教育收费。这些收费的公示,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价格监督投诉电话、收费票据监制单位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同时公示。各类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  相似文献   

3.
《广西教育》2007,(7B):8-8
陕西省最近对高校、职校的收费标准进行确定,要求5年内各类学校不得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确保贫困学生正常就学。陕西省即将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国家政策,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严格收费立项和审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维护广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通知,明确2002年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继续稳定在2000年规定的水平,不得提高;高校收费要推行公示制度,各项收费及资助措施必须在招生简章上标明;强调要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制定“奖、  相似文献   

5.
刊首要闻     
★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我国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 ,决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知规定 ,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 ,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杂费、借读费、有寄宿制学校的住宿费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所有的收费 ,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通知要求 ,学校要在校…  相似文献   

6.
《陕西教育》2007,(1):55-55
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高校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普通公办高等学校的收费政策,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省高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中第一条“学费”一款中第2点“2006年预科生升人本、专科,以及国家统一招收的专升本学生,其学费应与同学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执行相同的学费收费标准”,是针对2006年新生制定的。  相似文献   

7.
2002年以来,为规范教育收费,减轻学生负担,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实行限价政策,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做出明文规定,学生公寓住宿费不得超过1200元/人·学年的收费标准。在当年的情况下,这一收费标准在绝大多数地区是可行的,而且也起到了一定的价格指导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学生公寓的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的不断攀升,住...  相似文献   

8.
省内简讯     
《河北教育》2014,(9):8-9
幼儿园收费需公示 近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其中明确了幼儿园可向家长收取的费用项目,除规定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私自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细则》规定,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各设区市、县(县级市)均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  相似文献   

9.
《青年教师》2007,(7):3-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向各地通报了中央部属高校学费标准,并于6日通过发展改革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明令"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教育收费项目属于全国  相似文献   

10.
教育月览     
《生活教育》2010,(10):94-95
国家发改委启动15项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1日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发展改革委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针对15类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包括民办学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政策落实情况。  相似文献   

11.
●治理“三乱”出重招———《关于坚决遏制中小学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这些学校的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杂费、住宿费和借读费,书本费属代收,其他收费项目均属违规收费。杂费、住宿费、借读费的收取标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教育主管部门无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杂费和住宿费由学校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国贫、区贫旗县农村牧区中小学…  相似文献   

12.
安徽省物价局就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下发文件规定,今后5年,安徽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均“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相似文献   

13.
资讯     
动态陈至立要求尽快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全国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经验交流会议5月12日~1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这项工作,其中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评选出119个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公示评议之中。陈至立指出,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发挥示范县的表率作用,对于推动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逐步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陈至立要求,要认真分析“上学…  相似文献   

14.
近日,安徽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假期学生住宿费和取暖费高校服务性收费项目。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接通知后要立即停止收取上述两项服务性收费。各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高校按规定的项目向学  相似文献   

15.
博览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通知规范今年高校招生收费 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日前就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执行《关于2000 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通知》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2001年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律稳定在2000 年的水平,不得提高。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再审批出台任何新的高等学校收费项目。对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继续实行免收学费制度。经省、自治区、直辖币人民政府批准,2000年已对上述某些专业的学…  相似文献   

16.
本刊讯(记者 刘茜)2月18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调整高中教育收费审批权限,切实规范择校收费行为. 三部门规定,从2009年春季起,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共同制定.高中阶段的代收费由书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两项组成.  相似文献   

17.
今后5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如果有学校违反该规定,提高收费标准,教育部将按照治理乱收费的相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保障这一规范收费管理制度的实施,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  相似文献   

18.
8月5日上午,我省召开了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暨命名表彰第五批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太原市杏花岭区等9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山西省第五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郭立主持。  相似文献   

19.
徐光明 《江西教育》2004,(23):33-33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决定继续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20.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日前就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执行《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通知》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2001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律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得提高。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再审批出台任何新的高等学校收费项目。对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继续实行免收学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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