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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溅泉 《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10,26(3)
在我国,缓刑制度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运用,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缓刑制度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出来。本文认为,完善我国的缓刑制度,唯有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司法经验,从立法和实践上予以完善,真正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2.
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缓刑制度已初步建立,但还远未完善。文章从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察主体及考察内容、缓刑的撤销三个方面入手,结合国外缓刑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我国缓刑制度进行评述,指出尚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缓刑 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周竟成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8(2):37-39
缓刑考察是缓刑制度的关键,缓刑考察制度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了缓刑犯改造的成败,决定了缓刑制度能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我国缓刑考察制度在缓刑考验期的计算、缓刑考察主体及其职能设置、缓刑人义务设置等方面存在着不足,影响了缓刑目的的实现,应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莫社平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4,25(5):118-120
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缓刑制度已初步建立,但还远未完善.文章从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察主体及考察内容、缓刑的撤销三个方面入手,结合国外缓刑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我国缓刑制度进行评述,指出尚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缓刑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立法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但仍存在着一些缺陷,尤其是缓刑的考察制度方面。主要表现在:缓刑考察组织体制欠缺;考察内容欠缺科学性;考察程序设计不明确;缓刑撤销中关于"情节严重的"规定不够明确四个方面。我国缓刑考察制度设计的修改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明确考察机关,成立专门的考察机构,培训专业的考察工作;进一步明确缓刑考察主体的责权利;制定缓刑考察的监督管理制度;从缓刑价值和功能的角度,增加考察内容的科学性;设计高效益和操作性强的考察程序;完善未成年人缓刑考察监管立法。 相似文献
6.
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缓刑制度已初步建立,但还远未完善。章从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察主体及考察内容、缓刑的撤销三个方面入手,结合国外缓刑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我国缓刑制度进行评述,指出尚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缓刑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轻罪提速"是我国目前司法界一个非常明显的司法改革动向,但是该制度本身却不是非常成熟,在理论上存在着先天性的不足。冷静面对诸如"轻罪提速"这类刑事司法改革,从刑事法的基本原理出发,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刑事法治。而"轻罪提速"显然不具有这样的合法性,必须予以停止而应该回到具有合法性的"刑事简易程序"上来。 相似文献
8.
汤海军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8(6):53-57
我国缓刑制度的设计与适用比较科学合理和适合我国国情,但在缓刑立法方面仍存在某些缺陷,司法实践中缓刑制度适用方面也存在一定障碍。从发展的趋势看,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缓刑具体规定,推动我国缓刑制度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9.
周竟成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2):27-29
罚金刑缓刑兼具缓刑制度和罚金刑制度的优势。设立罚金刑缓刑制度可以弥补罚金刑和缓刑制度的不足并增强它们的功能,符合国际趋势和刑罚发展规律。我国应增设罚金刑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10.
缓刑作为一种集社会化、个别化、人道化于一身的刑罚制度,符合刑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刑罚制度。然而,在我国,受司法观念、犯罪形势和刑法有关缓刑适用规定的制约,缓刑适用率一直很低,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已是当务之急。我国应就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考察制度、撤销条件等作出明确、具体而又完备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刑罚的轻缓化是当今世界刑罚的整体发展趋势,但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重刑化倾向严重。重刑易破坏公众的公平正义观念;重刑会导致刑罚功能的贬值;重刑易导致刑罚外的其他预防犯罪的措施难以落实。因此,有必要改革我国现行刑罚体系:消减死刑;完善自由刑;扩大财产刑和资格刑等非监禁刑的适用范围;增设社区服务刑等,使其与刑罚轻缓化的世界发展趋势相一致。 相似文献
12.
单鑫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0(1):87-89
罪疑唯轻原则。又称有利于被告原则。罪疑唯轻原则具有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双重特征。罪疑唯轻原则的适用前提是罪疑,也就是对定罪量刑相关的案件事实存在着合理的怀疑。在犯罪的成立与否存在疑问时,被指控的犯罪将不能成立;当犯罪是一罪与数罪存在疑问时,一般是裁断为一罪;当犯罪是重罪与轾罪存在疑问时,应依照轻罪来裁判。 相似文献
13.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我国刑事司法中刑罚轻缓化的改革尤为迫切和重要。刑法裁量上的非刑罚化、非监禁刑、缓刑的扩大适用和死刑的减少适用,刑罚执行上的减刑、假释的扩大适用和社区矫正的大力推进,刑事程序上的无羁押诉讼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推行,都体现了尽可能适用轻刑和非刑罚处理措施的刑事司法中刑罚轻缓化的改革。以教育改造罪犯,降低刑罚的残酷性和严厉性,有助于促进和平司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4.
张惠芳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41(3):41-46
死缓制度是我国的独创,它的理论基础是辩证的哲学理论和慎杀、少杀甚至不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和刑罚观念.其有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发展和丰富刑事法学理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 相似文献
15.
批判中完善——刑法第八次修正案后的缓刑立法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缓刑作为一种可以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渗透着刑罚个别化、社会化、轻缓化的现代刑罚思想.其以矫正为本质的价值取向,也与国际刑罚的发展趋势相吻合.在第八次刑法修正案中,缓刑立法得到了较大突破.但基于应然追求,缓刑立法仍需在批判中继续完善. 相似文献
16.
17.
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核心价值就是限制权力,保障人权。我国刑法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为了保障人权,我国刑法大部分是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也就是说我国是通过刑罚权的行使来达到保障人权这一终极价值,但为了防止刑罚权的滥用,我国刑法将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首要原则,以保障人权。[1-2] 相似文献
18.
张亚平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8(1):89-92
管制刑是我国独创的刑种,但是在目前的立法中,它又存在一定的缺陷,表现在执行主体单一,惩罚性较弱,缺乏相应的社会政治基础,容易导致刑罚体系不协调,并且与缓刑重叠等。在当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我们应当在保留管制刑的基础上,对其予以必要的完善与重构:增加管制刑的执行主体,设定管制期间的义务,规定不遵守管制的不利后果,以保障管制刑矫正功能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19.
胡莎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0(2):82-86
为了更好地应对风险社会给我国带来的挑战,应对刑法理论进行调整,即刑法体系由罪责刑法向安全刑法转变,刑法机能应以保护社会为主、保障人权为辅,刑罚价值观的侧重点应是秩序而不是自由。 相似文献
20.
张亚平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6(2):38-41
我国刑法中针对未成年犯的缓刑考察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主要是考察主体单一,考察内容抽象,考察方式消极等。这些缺陷的存在使针对未成年犯的缓刑难以产生应有效果,应当针对未成年犯的特点,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我国刑法中未成年犯的缓刑考察制度,实质性地增加缓刑考察主体,具体规定未成年犯在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