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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犯罪的本质在于对法益的侵害。准确把握不同犯罪的法益,对于理解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确定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能够解决财产犯罪定罪中的诸多疑难问题。对于财产犯罪的法益,理论上存在本权说、占有说、中间说等多种学说的争议,从维持法秩序的统一和妥善处理民刑关系出发,应坚持缓和的违法一元论的立场,"占有说"的刑法定位是较为合理的,由此可以确定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是公民对财物的占有;而财物的具体内涵应坚持"法律/经济的财产说"。  相似文献   

2.
罪型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就是法无明规定不为罪,法无明规定不处罚。它是以依法治国、保障人权为其价值取向的,其核心是刑法对人权价值的有力保障。在法律运作过程中,具体体现为对国家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制约,即限制滥用刑罚权和司法中裁量权。本考察了罪型法定原则的思维渊源、主要内容,提出了要使这一刑法基本原则得以切实贯彻执行必须着重抓好的四个环节。  相似文献   

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我国刑法中最有争议的犯罪之一,但针对该罪的所有争议,归根到底都源于对其行为本质的争论,其中典型代表的学说有不作为说、持有说等.通过对几种典型学说的介绍,并指出不作为说的缺陷,最终论证持有说的合理性,即主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行为本质在于“持有财产”.  相似文献   

4.
《太原大学学报》2017,(4):38-42
司法实务中,将虚拟财产盗窃认定为侵犯通信自由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显然不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原则。因为虚拟财产盗窃和一般的盗窃本质上并无不同,仅在对象上和行为方式上有些差别。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的财产形式,既具有债权特征,又具有物权特征。同时,虚拟财产盗窃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采用的是控制说,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虚拟财产为既遂标准。虚拟财产盗窃罪可以和侵犯通信自由罪构成想象竞合犯,也可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牵连犯。  相似文献   

5.
虚拟财产是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具有客观性、依附性和虚拟性的新事物,其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应当由法律加以确认。在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认为虚拟财产属于刑法所保护的财产,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不能构成侵犯财产罪。我们应尽量选择保护虚拟财产的非刑法路径,在能够采用其他手段充分抑止侵害虚拟财产的行为时,就不要将该种行为作为犯罪处理。  相似文献   

6.
一般认为的保护法益是他人的财产,但对"他人的财产"如何理解,学术上未有定论。对于刑法中的财产犯罪的法益历来有本权说与占有说之争,本文首先分析比较了刑法上的占有与民法上的占有的联系与区别,指出我国民法上对占有的规定与日本民法对占有的规定的区别,并站在"占有"在刑法上与民法上具有统一性的立场,指出我国在这一问题的选择上占有说的观点更为可取。  相似文献   

7.
《宜宾学院学报》2019,(10):92-100
刑事处罚的早期化必然导致法益日渐模糊、抽象。而法益模糊化又会引发刑法前置所保护的法益是原本法益还是新设法益的争论,以至于最终无法为刑法的提前介入提供正当化依据和处罚范围标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为预防刑法的典型体现之一,保护法益模糊的问题必然更加突出。当前学界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抽象法益和具象法益之争。基于预防刑法内部体系形成自洽的考量,应当将具象法益中的个人信息权确立为本罪的法益。  相似文献   

8.
通过刑法中的财产性犯罪解决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问题,则必须要面对虚拟财产对原有财产犯罪对象的冲击,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公私财产"是否能涵盖网络虚拟财产,我国刑法并无明确规定。在此有必要以刑法规范为视角,审视网络虚拟财产及财产性犯罪对象的定性问题,从而明确虚拟财产应该成为财产性犯罪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核心价值就是限制权力,保障人权。我国刑法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为了保障人权,我国刑法大部分是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也就是说我国是通过刑罚权的行使来达到保障人权这一终极价值,但为了防止刑罚权的滥用,我国刑法将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首要原则,以保障人权。[1-2]  相似文献   

10.
在商品经济时代,信用权具有财产性和人格性的特点,它不同于道德与经济意义上的信用,法律上的个人信用权是一项含有经济利益内涵的独立的人格权,它的性质更确切地说是经济人格权。在个人信用权的法律保护上,本文对个人信用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进行了探讨,将其损害赔偿分为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赔偿,在当事人的证明责任上,减轻了原告对于可期待交易机会和利益的丧失所承担的举证责任,以期求在一定程度上能对个人信用权的经济利益内涵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1.
未遂教唆是否具有可罚性,一直都是学界争论的焦点。从犯罪的本质出发,确定共犯的处罚根据和共犯的性质,明确教唆故意的内容不仅包括对行为客体的侵害,还包括导致正犯受刑罚处罚的状态;进而分析出未遂教唆侵害正犯的法益,理应受到刑罚处罚,这对本争论的解决具有法学建构意义。  相似文献   

12.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明文规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和当然前提,这一要求和前提强调刑法必须具有明确性,即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内容要明确具体。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之一,是对刑法规定抽象性和模糊性的非难。罪刑法定之明确性原则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已有一定体现。但在现有体现方式的基础上,还更需要通过对法官适用法律解释权认同的回归和刑事法解释专业体系的兴立的确立,从而更好地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  相似文献   

13.
罪刑法定是现代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沈家本将西方的法治思想与原有中学互相融合,确立了具有中国近现代特色的罪刑法定原则,改良了中国几千年的旧刑法体制。他的罪刑法定思想以保护人身权利、废除封建专制为宗旨,以反对比附援引、排斥律外科刑、平等适用为思想核心,以罪刑相适应、废除酷刑、明刑弼教为司法主张。这一思想不仅对中国近现代刑法制度起到了理论推动作用,而且对我国现行刑法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对不能犯未遂的成立范围认定过于宽泛,这既不符合犯罪构成理论的要求,也会导致整个刑法理论的不协调.德日刑法理论关于不能犯的学说虽然不能说是尽善尽美,却有值得借鉴之处.从实现刑法机能及我国新刑法具有的客观主义倾向两个方面来看,不能犯未遂的成立范围应以法益侵害的危险性为其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5.
文章从以马克思刑法理论为主线,集中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刑法哲学中的刑法价值,刑法功能,刑法的两个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和罪行相适应原则,同时介绍孟德斯鸠与贝塔里亚的刑法理论,将它们与马克思主义刑法理论做比较,揭示马克思主义刑法理论在现代生活的所占据的重要指导地位。  相似文献   

16.
对于公私财产权的保护是法学领域的永恒命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保障。我国现行刑法将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单列一章,其犯罪的同类客体或法益系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即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是,由于这一章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五花八门,并非所有的侵犯财产犯罪都侵犯了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笔者结合民法物权理论,在财产所有权的理论价值上重泼笔墨,通过实例论证了所有权理论作为侵犯财产型犯罪所危害法益的理论不足,进而提出以"控制权"来理解"所有权"的主张,以期得到法学界同仁的雅正。  相似文献   

17.
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关于犯罪概念和特征的论述已经蕴涵犯罪本质多元论的思想。在刑事立法领域,犯罪的本质是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前者是犯罪的社会属性,后者是犯罪的制裁属性。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的本质是刑事违法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不是犯罪的本质。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法二次修正草案关于亲属拒证权的规定,意味着我国强制出庭制度条款将不再适用于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亲属拒证权规定不仅是对中华传统法文化的继承,也是对西方相关法律的借鉴,反映了现代刑事诉讼理念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相兼顾的精神,标志着我国证据制度正在接近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标准。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和英美刑法关于教唆罪的理论相差极大,既有渊源、性质的差异,也有处罚、法律形式、系统的不同,本文在比较两者差异的基础上,对现存的争议问题,如教唆的性质、教唆未遂、教唆犯的处罚等展开探讨,力求对我国的刑法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浅谈目的犯     
目的犯是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为构成要件的一类犯罪,但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目的必须限于刑法的明文规定。尽管我国目前刑法理论界的通说是作为目的犯的特定犯罪目的不以刑罚的明文规定为限;但是基于罪刑法定、打击犯罪、司法操作等反面的考虑,绝不能不能从理论上任意扩大目的犯的范围。对于目的犯之目的的本质,犯罪动机说已为我国很多学者所采纳,而且也有不同于犯罪目的说的其他学说兴起。犯罪动机的本质属性在于其是一种纯主观的心理需求,它不能直接观察测量,只能根据刺激或反应去推测,不具有客观性。作为刑法明文规定的目的,其本质只能是可以外化的,可以衡量的具有客观性的犯罪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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