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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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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獭祭鱼”之“祭”,《辞源》及故训皆释为祭祀,供祀,“祭”在甲骨文中无“示”作意符,其字形显示的本文与祭祀无关,而指杀戮,“祭”由杀戮引申而特指杀猎物或牲畜而祭,即血祭,后词义扩大而泛指祭祀,“獭祭鱼”等语例中“祭”表示杀戮,正是该字本义是杀戮的有力证明。  相似文献   

2.
刘禹赐的《有獭吟》是一首战斗性很强的政治讽喻诗。它的锋芒直指孔孟之道的天命论。 这首诗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似乎很懂得“非礼勿动”的儒家教义,笃信天命,“意图生存,而太卑怯,结果就得死亡” (鲁迅:《北京通讯》) 的可怜虫形象。诗中针对大小戴《礼记》(《夏小正》、《月令》)、《逸周书》(《时训》)、《吕氏春秋》(《孟春纪》)和《淮南子》(《时则》、《主术》)等儒家典籍中关于“獭祭鱼”(獭用鱼祭天)的荒谬论调,生动而幽默地描写了一只水獭的丑态。这只水獭在得到肥美的鱼后,自认为是上天赏赐的,赶忙对天致祭,不敢擅自动用,在祭天的时候,渔翁趁机把獭砸死,  相似文献   

3.
獭祭鱼 獭祭鱼,原本是个自然界的自然现象,属七十二候中的一个候应。历法上称:每五天为一个“候应”。《礼记·月令》上说:“(孟春之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大意是东风送暖,大地开始解冻,立春五日后,蛰居的虫类慢慢在洞中苏醒;再过五日,河里的冰开始融化,鱼开始到水面上游动;  相似文献   

4.
刎颈之交:指同生死、共患难的朋友。语出《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忘形之交:指不拘身份、形迹的知心朋友。语出《新唐书·孟郊传》:“少隐嵩山,性介,少偕合。韩愈一见,为忘形交。”忘年之交:指年岁差别大或辈分悬殊,而结为情深意厚的朋友。语出《南史·何逊传》:“弱冠,三十举秀才。南乡范云见其对策,大相称赞,因待忘年交。”竹马之交:指自幼相交的朋友。语出李白《长干行》:“郎骑竹马来,倚床弄青梅。”有时也指小儿女天真无邪、亲昵嬉戏。莫逆之交:指心意相通、无所违逆、友谊深厚。现指相互情投意合的朋友。语…  相似文献   

5.
《楚辞·九歌·国殇》“凌余阵兮躐余行,主骖殪兮右刃伤”二句,今《楚辞章句》、《楚辞补注》各本王逸注云:“言敌家来,侵凌我屯阵,践躐我行伍也。”此注“敌家”一词,钱钟书先生《管锥编》第2册谓乃汉、唐古语,今语则分言“敌方”、“冤家”,并引《三国志·蜀书·法正传》“敌家则数道并进”(‘则’字各本无,钱先生误衍)一语为证。今案:《楚辞》王注“敌家”本作“敌众”。《国殇》前云  相似文献   

6.
《屈原列传》 :“上官大夫与之同列 ,争宠而心害其能。”注 :“[害其能 ]嫉妒屈原的贤能。害 ,作‘患’讲 ,这里是嫉妒的意思。”“害”本有嫉妒义。其后起专用字作“女害”。《说文·女部》 :“女介 ,妒也。”介声与害声古音同在祭部 ,声母同为喉牙音 ,故字也可作女害,见《集韵·秦韵》。《龙龛手镜》卷二女部“女介”字下云 :“胡计反。心不了也。又音害。《字林》云 :‘疾 ,女介,妒也。’”女介 有害者 ,故害亦有女介义。《楚辞·离骚》“各兴心而嫉妒” ,王逸注 :“害贤为嫉 ,害色为妒。”也说明“害”有嫉妒义。《文选·潘岳〈马湃督诔…  相似文献   

7.
<正> 《诗经·卫风·氓》中有“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一句。郑玄笺云:“我自是往之女家,女家乏谷食,已三岁贫矣。明已之悔,不以女今贫故也。”孔颖达疏曰: “自我往尔男子之家,三岁之后贫于衣食而见困苦。” (见《十三经注疏》第三二五页)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注“食贫”为“吃‘的东西缺乏”。(见该书修订本第二册第四七八页)笔者认为这种把“食贫”讲作是“谷食贫乏”的说法,无论从句法结构来分析,还是从词义方面来考察,都是值得商榷的;现在,不揣浅陋,陈以管见数条,以就正于各位专家和读者。  相似文献   

8.
(一)“食货志”名称的由来及其编撰体裁“食贷志”之名,始自《汉书》。但“食货”这一名词,却是从《书经·周书·洪范》篇中而来。《汉书·食货志》云:“《洪范》八政:一日食,二日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简言之,“食”指的是生产范围内的事情,“货”则属于流通范围里的事情。在二十五史中,关于中国古代“食”与“货”的情况,都有不同程度的记载,但在二十  相似文献   

9.
说“乌鬼”     
杜甫夔州诗有一首《戏作俳谐体遣闷二首》,其一曰;“异俗吁可怪,斯人难并居。家家养乌鬼,顿顿吃黄鱼。” “乌鬼”一物向无的解。《仇注》引《蔡宽夫诗话》;“元微之《江陵》诗‘病赛乌称鬼,巫卜瓦代龟。’自注云:‘南人染病,竞赛乌鬼;巫卜列肆,悉卖龟甲’,乌鬼之名见于此。巴楚间,常有杀人祭鬼者,曰乌野七神头,则乌鬼乃所事神名尔。或云‘养’字,‘赛’字之误,理或然也。” 今人郭沫若认为:“‘乌鬼’有种种解释;有人解为鸬鹚(四川人呼为“渔老鸦”),我以为比较可靠。《埤雅》引《夔州图经》称‘峡中人谓鸬鹚为乌鬼,养使捕鱼’。沈存中《梦溪笔谈》中也有此说。  相似文献   

10.
江海清 《语文知识》2004,(10):34-34
高中《语文》第三册为韩愈《祭十二郎文》中的“不省所怙”作了这样的注释:“不知道父亲(的模样)。省,知道。所怙,指所依靠的父亲(其实也包括母亲)。怙,依靠。语出《诗经·小雅·蓼莪》:‘无父何怙?无母何恃?’”据此推理,“不省所怙”运用了藏词的修辞手法。  相似文献   

11.
朱光潜先生《谈白居易和辛弃疾的词四首》(见高中语文第五册)在评析辛弃疾《鹧鸪天》《西江月》两首词时,采用“上半阕”和“下半阕”来指称上下词段,是否妥当?阕,本谓祭事已毕而闭门。《说文》云:“阕,事已闭门也。”引申  相似文献   

12.
祭祀享奠这组词都有用物品供奉鬼神的意思。“祭”从甲骨文看,象手拿着一块血淋淋的肉。本义是杀牲供奉鬼神。供奉鬼神和“示”有关,《说文》“示,神事也。”故又加“示”成“祭”。《说文》“祭,祭祀也”。古人崇尚鬼神,相信人世的事是由上天、鬼神主宰的。认为鬼神能赏善罚恶,赐福降灾,所以古人特别重视供奉鬼神的活动。向鬼神敬献各种物品,祈求保佑,其中最主要的是用杀牲来供奉。《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说文》在解释“血”字时说“祭所荐牲血也”。可见敬神是要杀牲的。另《谷梁传·垣公八年》注“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史记·淮阴候列传》“于汉家,勋可以比周、召、太公之徒,后世血食矣。”“血食”,指得到享祭,享祭鬼神要杀牲,所以说“血食”,由杀牲敬神引申为杀,这时,它的宾语既是供奉的对象,又是杀的对象。如:《礼记·月令》“鹰乃祭鸟”,孔颖  相似文献   

13.
《尚书、召诰》云:“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诗经·小雅·宾之初筵》云;“百礼既至,有壬有林。”对于这些出现在上古典籍中的“有”字,人们已经提出过多种解释,例如: 1、宋邢(日丙)疏《论语·泰伯》篇云:“外传称禹氏曰有夏,则如舜氏曰有虞,颛顼以来,地为国号,而舜有天下,号曰有虞氏,是地名也。王肃云:‘虞,地也’。皇甫谧云:‘尧以二女妻舜,封之子虞’。”刘琪《助字辨略》据此而释“有”为“抚有”之义。 2、王引之《经传释词》云:“有,语助也,一字不成词,则加‘有’字以配之,若虞、夏、殷、周皆国名,而曰有虞、有夏、有殷、有周是也。”马建忠《马氏文通》沿用此说。 3、王力先生《汉语史稿》中册云:“上古名词的前面往往  相似文献   

14.
“缩酒”一词始见于《左传·僖公四年》:“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缩酒”又名“缩酌”。《礼记·郊特牲》:“缩酌用茅,明酌也。”关于“缩酒”,旧时有两解。 1.沃酒说。郑兴《周礼·天官·甸师注》:“束茅立之祭前,沃酒其上,酒渗下去,若神饮之,故谓之缩。”杜预《注》也赞成此说:“束茅而灌之以酒为缩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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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第三册第338页“点读练习”二的引文开头一句:(刘)秀舍中儿犯法,军市令颍川祭遵格杀之。文后练习4问:“‘军市令颍川祭遵格杀之’一句中,有几个专名?”《教参》的答案是:“颍川:地名;祭遵:人名。”笔者认为,“军市令”也是专名。几部著名的大型工具书,如新《辞海》、新《辞源》以及《汉语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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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落索”     
《颜氏家训·治家》引谚语云:“落索阿姑餐。”因谚文简晦,其“落索”一词甚为费解。旧说有二,似皆未允:卢文弨曰:“落索,当时语,大约冷落萧索之意。”郝懿行云:“落索盖绵联不断之意。”(《尔雅·释诂》“貉缩”条下疏文)王利器先生认为“家训此文,并无绵联不断之意。把‘落索’一谚放在全文中去理解,仍以卢说为长。”(见《颜氏家训集解》)  相似文献   

17.
《老子》二十一章论“道”有云:“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儿所谓的“精”,指精气,犹《管子·内业》所谓“精,气之极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而《庄子·大宗师》云:“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此言“有情有信”,语本《老子》;“无为无形”,则进一步推衍为不可知“道”。“有情”即“有精”,“精”、“情”二字古本  相似文献   

18.
宋玉《九辨》云:“欲寂漠而绝端兮,窃不敢忘初之厚德,”其中“绝端”一语,历代楚辞注家多歧解。王逸《楚辞章句》注云:“宁武佯愚而不言也。”“尝受禄惠识旧德也。”从王逸注“不言”来看,王氏盖读“端”“为喘”(详后)。而朱熹《楚辞集注》则云:“绝端,谓灭其端绪,不使人知也。”王夫之《楚辞通释》又云:“绝端,谓一意隐遁,不思复进,念不萌而事无望也。”近世楚辞注家,大抵从朱熹、王夫之之说,皆就“端”之字义作解,实有悖宋玉本意。今谓:“绝端”犹言“绝喘”,王逸以“不言”释之,当矣。“端”为“喘”之借字,荀子有此用法。《荀子·劝学》有云:“端而言,蠕而动,  相似文献   

19.
《齐桓晋文之事》有句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部编高中语文课本第五册注曰:“寡妻,寡德之妻,谦辞。”这显然是望文生义,生搬硬套“寡人”、“寡君”的意思。此句语出《诗经·大雅·思齐》,这是一首歌颂文王善于修身、齐家、治国的  相似文献   

20.
王晓维 《学语文》2006,(4):48-48
苏洵《六国论》中有“: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句,教材注为:“语见《史记·魏世家》和《战国策·魏策》。”课文注释并未对这句话作具体的解释《,教师教学用书》将这句话译为:“古人说‘:用土地侍奉秦国,好像抱着柴去救火,柴不烧完,火不会熄灭。”很显然,它是把“抱薪救火”之“抱”理解为“抱着”。这是不恰当的。有些工具书对“抱薪救火”的解释也是不恰当的。《中国成语大辞典》释为:“薪:柴草。抱着柴草救火。比喻以错误的做法消除患害,结果反而使患害扩大。《”辞海》释为“:亦作‘负薪救火’。比喻想消灭灾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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