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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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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企图从立法本身以及司法实践中分析我国刑法关于预备犯处罚方式的不足并且借鉴国外处罚预备犯之模式,探讨一种新的,力求行之有效的预备犯处罚方法。这是一种国际刑法界的基本走向之一,也是我国刑法改革中便于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2.
在宪政之下,刑法应具有"合宪性",刑法的"合宪性"以尊重人权为精神实质。目前,我国的刑法立法和刑法司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宪法审查与裁决制度应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未来方向。而在当下,司法解释的"民主化参与"则是防止刑法司法违宪的一项举措。  相似文献   

3.
1997年的《刑法》颁布以来,已历经数次修正和解释。这些修正和解释,一方面完善了刑事立法和司法,另一方面却也给整个刑法体系的稳定性和司法的平衡适用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困扰,刑法也日益患上了“综合肥大症”。为此,应当找出我国刑法修正和解释过程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同时考虑对历次修正和解释作一次系统的整理,并在适当的时机考虑重启刑法的全面修订工作,以使我国刑法更好地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轻罪化已成为我国当前刑法罪名规制体系及司法适用的一种客观现实,这一现实是对积极刑法观的贯彻。积极刑法观以法益保护原则为前提,其与刑法谦抑性精神存在本质契合,其主张具有实质合理性。轻罪化趋势的出现蕴含着巨大的理论与制度价值,但其价值实现需要我国刑法规制与适用的多维度调试与转型,包括刑法规制体系的健全、前科消灭制度的增设、刑法适用的优化等。  相似文献   

5.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否一律构成犯罪引发的争议,涉及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的司法适用问题。在罪刑法法定原则下,刑法但书不能直接作为出罪的法律依据。我国刑法但书实质上是一种与大陆法系的免责事由相类似的出罪类型。应当在刑法上明确可以刑法但书为基础予以出罪的具体情形并予以定型,从而作为出罪的直接依据。醉酒驾驶机动车在符合事先规定在刑法中的以刑法但书为基础的某种法律定型时,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相似文献   

6.
刑法再法典化是多重因素决定的重大立法活动,既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又是一个政治抉择问题。刑法再法典化必须以服务和引导我国司法实践走向公平正义为目标,并体现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作为新时代犯罪治理转型的产物,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从宽”的体现,这一新型刑事司法政策具有强调犯罪人的前置性社会复归,实行刑罚犹豫制度等刑事法治要义。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价值取向是保持刑法的谦抑性,包括立法的谦虚与司法的谦抑两个维度。我国刑法再法典化必须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刑法的谦抑性为观念基础,这不仅要求修正刑法中的“但书条款”,而且要严格限定轻罪的增设,同时,还要推行前科消灭制度,并对缓刑优先适用。  相似文献   

7.
单位犯罪作为刑法所规制的犯罪行为的一种,在社会生活中发生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国法律关于单位犯罪成立范围的规定逐渐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犯罪问题,《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顺应时代潮流对单位犯罪的规定作出增加和修改,扩大了我国刑法调整的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本文从刑法理论界关于单位犯罪成立范围的不同观点入手,分析国外和我国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并对其在我国现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作出的规定进行评析,以期为我国单位犯罪的研究出一份力.  相似文献   

8.
因果关系通常被认为是在危害结果和危害行为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在分配罪责、归属责任中起着定性定量的作用。我国刑法中因果关系理论的形成,早期学步苏联,打上了“哲学化”的启蒙印记,接着在“哲学化”与“去哲学化”之间来回反复。随着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理论的借鉴,形成了因果关系“刑法化”的主流,逐渐归纳出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的教义学。文章以哲学在刑法因果关系中的“浓度”为主线,对我国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嬗变与沿革进行一次学术史的梳理,将所归纳的经验用来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因果关系判断问题,为在司法实务中的因果关系判断提供具有司法适用性的方案。  相似文献   

9.
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理论界所称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公民自由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现”[1]。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获得了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的普遍赞誉,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刑事立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而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2]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述运动,在司法活动中起着普遍性的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沟通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了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任意解释刑法;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立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中刑法司法解释的盛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刑法理论界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审视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并探究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以期从二者的冲突中寻求能够协调二者关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0.
“辩诉交易”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有诸多缺陷,我国不能盲目移植。在我国,“辩诉交易”不适用,它违反了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它与“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驰;从刑事司法实践来看,它不利于刑事司法的统一,还可能纵容在刑事司法中的权钱交易,而且在现有的“简易程序”之下,“辩诉交易”无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1.
作为西方法律文化的产物 ,constitutionalcivilrights有其独特的自然法背景。本文通过对西方法律思想史、宪法史和美国最高法院司法实务见解的梳理与综合分析 ,认为将constitutionalcivilrights译为“公民权利”属于误读 ,它混淆了依据人的属性和依据公民资格而获得的权利之间的道德区别。应将其译为“私人权利” ,明确这一权利体系的前国家与超国家特征 ,使其区别于实证法律传统之下个人依赖作为政治社会成员资格所享有的公民权利 ,并区分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差异。在法官的解释下 ,constitutionalcivilrights还呈现出开放特性 ,是一个能够感应时代变化的、发展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2.
环境权范畴研究述评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关于环境权的性质,学界大致有六种观点:一曰环境权是一种基本人权,是人在优良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这是一种宪法权利;二曰环境权是一种精神美感权;三曰环境权是一种物权,包括环境相邻权和环境使用权;四曰环境权是一种产权;五曰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环境公众参与权;六曰环境权是一种环境救济权。本文认为,环境权是一种公权和私权结合的权利,具有私益性与公益性双重属性。环境权是环境法的基础和核心,是一系列法律制度设计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在民法中,债权和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权利都被作为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而予以创设,这些基本的民事权利相互之间的关系怎样呢?本文着重以债权为基础,比较了债权与其他民事权利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相似文献   

14.
传统理论认为,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三者之间按照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再到现实权利这一逻辑顺序进行运转。然而,对应有权利的来源和根据的定位含混,以及过于倚重法定权利在权利运转中的中介作用,使得这一模式固定化,阻碍权利的理论视野。试在确定宪法作为应有权利的来源和根据的前提之下,发掘应有权利与现实权利可直接转化的运转新模式,及其对宪法司法化、宪法保留以及宪法现实性品质的相关启示。  相似文献   

15.
教育权利实现的基点:教育权利的法定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教育权利实现的基点问题,是教育权利实现研究的前提。我们从权利的基本形态入手,认为教育权利的法定化(法定权利),不能等同于教育权利的实现,但它连接着应然权利与实然权利(教育权利的实现),是对应有权利的再加工,是教育权利实现的保障。教育权利的法定化是教育权利实现研究的基点。  相似文献   

1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关涉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然而,我国目前对此尚无立法,学界观点亦不一致。文章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的界定入手,分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含的权利种类,并提出了针对我国社会及立法现实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的立法模式——“物权法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17.
陈独秀是中国女权运动思想史上代表性人物之一,他在新文化运动之前、之中、之后各自表达了一套女权言说,从中可以观察到这些言说与他的更为宏大的叙述——民族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更替有关。女权与国权、人权、阶级权之间本来具有相当距离甚至冲突,却没有影响到陈独秀对它们的兼顾。其基本的原因,在于20世纪早期中国面临的空前危机,需要急切调动全民的力量来应对,而女性在功能、数量上都不容忽视,故引起重视并将女权论说朝推进国权、人权、阶级权的方向开展,注重其“人”的同质性。可见陈独秀的女权论说,与西方女权主义反对的“性歧视”不可同日而语,实际上谈不上所谓“男权释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对人权的态度出发,阐述了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的人权理论与人权发展状况,分析了中国现阶段人权发展的不足与问题,同时指出,人权入宪后中国人权事业必将会进一步地发展起来.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已成为一个寻常现象,其中的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纠纷则更为普遍。然而,在愈演愈烈的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权利冲突纠纷中,有一类偶合性的权利冲突应引起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即案件中权利冲突的原因并不出自原被告双方主体,即原被告双方主观上并没有混淆的故意,而是由于客观上我国商号和商标登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而引发的权利冲突。我国地域辽阔,行政区域众多,商事登记的条块管理制度存在弊端。究竟应如何妥善处理此类偶合性的权利冲突纠纷,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等处理知识产权冲突的基本原则能否适用于此类纠纷,这些问题都是值得研究的。  相似文献   

20.
公民的权利与国家的权力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正确处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十分必要。权力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是权利的集中化表现,法由国家权力予以保障,公民权利在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下得以实现。权力不能完全独立和超越于权利,要由权利来制衡。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决定了国家权力应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权力为目的,切实做到用民主制度制约权力,实现以权利制约权力,达到法治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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