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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新闻侵权的定义应从新闻侵权主体、侵权手段、侵权客体三个方面入手。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应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侵权新闻作品的发表,侵权新闻作品的发表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由于新闻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新闻侵权纠纷日渐增多,怎样积极防范与应对新闻侵权纠纷,是当前新闻媒体及新闻作者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或新闻作者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在其新闻作品中故意或过失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人格权的行为。本文通过分析新闻侵权的几种主要类型及各自表现形式,提出新闻侵权纠纷的防范及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3.
非法人团体广泛参与着民事活动,它有着不同于自然人和法人的特征,而且它的法律特征和现状完全符合确立民事主体的相关要件和标准,我国民法应该打破传统的民事主体二元结构,赋予其民事权利能力,使其成为我国第三类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4.
第一篇 总论 一、名词: 国际税收 课税权主体 课税主体 课税客体 跨国自然人 跨国法人 对物税 对人税  相似文献   

5.
第一篇 总论 1 名词解释 国际税收 国际税务 课税主体 跨国自然人 跨国一般经常性收益或所得 跨国超额收益或所得 跨国资本利得 涉外税收制度 课税权主体 课税客体 跨国法人 对物税 对人税 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  相似文献   

6.
配偶权的侵权及其民法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根据侵害配偶权的侵害方主体来源的不同 ,侵害配偶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外部侵权型和内部侵权型。两种类型的侵权行为的民法救济方式各不相同 ,受害方可以根据不同的类型 ,请求给予民事救济。  相似文献   

7.
配偶权的侵权及其民法救济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根据侵害配偶权的侵害方主体来源的不同,侵害配偶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外部侵权型和内部侵权型。两种类型的侵权行为的民法救济方式各不相同,受害方可以根据不同的类型,请求给予民事救济。  相似文献   

8.
论隐私权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隐私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私生活秘密信息进行独立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其在法律许可的限度内,可以能动地为实现或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有所作为,并防止他人对自己权利的侵害。  相似文献   

9.
精神损害就是民事主体侵害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造成的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和自然人、法人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的破坏,最终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精神损害赔偿不具有填补损害之功能,而具有调整与抚慰之功能,除这两种功能之外,精神损害赔偿还具有一定的惩罚性。惩罚功能为精神损害赔偿的辅助功能。  相似文献   

10.
论侵害商誉权及其法律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誉权是商誉主体依法对其创造的商誉享有的专有权和享有商誉不受侵害的权利。侵害商誉权是一种独特的侵权类型,表现在:侵害商誉权的客体是法律保护的商誉;侵害行为表现形式多样;侵权人大多是被侵权人的竞争对手;侵害后果有其特殊性。针对这一特别的侵权类型,笔者建议通过两个途径来救济其损害:确立商誉权的法律地位,用直接保护方式保护商誉权;全方位地依法确认、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我国当前的《侵权责任法》重视了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进行了特殊侵权责任制度设计,但在价值判断和制度机理上依然秉持私权保护理念。这使得当前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存在着诸多内生缺陷和实施困境,其症结可以归结为环境侵权所致损害超越了传统民事侵权的损害结果。环境侵权中"对环境的损害"以及生态利益的损害已经不能在传统侵权结果责任框架下寻求救济,必须引入环境侵权行为责任理念,并相应地进行制度设计。该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行为责任性质界定下环境侵权的认定依据,环境标准制度可以发挥环境侵权认定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2.
论述公司终止后的环境侵权赔偿责任之个别化承担一直受到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理论的限制。分析目前学者们提出的公司法人实体延续理论、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扩大环境责任主体范围等解决思路,提出法人实体延续制度不适宜在我国运行,并在肯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和扩大环境责任主体范围之适用的基础上,探讨应立法明确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环境侵权领域的具体适用,以及将无过错股东和其他责任人纳入环境责任主体范围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仅关注人身与财产等民事权益,而忽视对环境本身所遭受损害的研究,且传统侵权法无法解决环境损害的赔偿问题,因此有必要研究和确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是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从理论上分析,可将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分为三类:环境行政机关、公民个人和环保团体。模式构造可以参照《欧盟环境责任白皮书》的建议,将环境行政机关作为首要赔偿权利人,公民个人或环保团体作为补充在立法中加以确立。  相似文献   

14.
对环境侵权行为的调整是目前各国环境法的一个重要部分,并逐渐形成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中、美两国由于法律传统的不同,在对环境侵权行为的调整上存在很大差异。本文主要对这些差异作一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5.
在环境侵权中,侵害排除是比起损害赔偿更为重要的救济方式。我国学界对于侵害排除应当纳入绝对权请求权还是作为侵权责任的一种形式以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与《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之间的异同存在争议。但是本文认为,环境侵权中侵害排除之法理的研究应该将重点放在其法理根据以及要件(判断框架)的研究上。为此,可以借鉴日本的学说,将侵害法益分为生命健康等核心权利和除此之外的利益,并根据法益的不同而分别设定不同的判断框架。  相似文献   

16.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迅速发展,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环境侵权现象及其救济将成为今后我国的一大社会问题。而环境侵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国内尚未展开深入、系统研究的领域,有关立法也不完善。  相似文献   

17.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应的,环境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即是指行为人的环境污染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除法定的免责情况外,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对损害结果负责。目前我国学界对环境侵权的归责应否采用无过错原则存在较大争议。这里从对环境侵权行为的多角度分析入手,认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实现社会本位的现代社会发展理念;同时,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应加以必要的限制,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实现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8.
独立学院法人治理存在不规范化、形骸化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模糊性和自相矛盾性。虽然现行法律规定独立学院为法人,但在现有的法人分类中找不到独立学院法人归属类型,以至法人治理出现越位、错位、虚位等利益无序博弈状态。面对此种境况,消解法律法规自相矛盾的规定,并找寻独立学院法人的准确定位——营利性法人或非营利性法人,进而针对不同类型的法人构建不同的治理结构,才是破解独立荤院法人治理困境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19.
当今,环境侵害正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而环境侵害的特殊性又使传统的民法侵权理论对之束手之策,针对环境侵害归责原则的演变,确认和适用作了一些理论探讨,以求得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20.
针对环境侵权行为致害机理的间接性、潜伏性,后果的不确定性,社会效应的广泛性以及因果关系的隐蔽性等诸多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性,文章提出了构建以非诉替代争议解决机制为前提、环境侵权诉讼为基础、环境公益诉讼为底线以及环境侵权的社会化赔偿机制为补充的多元化环境侵权纠纷救济渠道,以实现对环境受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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