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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取得时效制度的经济根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人类社会古代取得时效制度产生的原因来看,取得时效是统治阶级用来鼓励人们充分使用他人的废弃物,以达物尽其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一项法律制度。当前我国农村存在的抛荒土地现象是取得时效赖以产生的经济根源。市场经济的秉性要求合符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取得时效制度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了一个自发配置资源的自动机械,通过这个机械,闲置的财产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配置到需要它的人手中,以达“物尽其用,财尽其效”,这正是市场配置资源规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基础,我国个人财产的取得时效应该在民事立法中率先确立。 相似文献
2.
王伟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1,27(8):74-76
我国现行民事实体法对于民事诉讼时效制度的效力采取的是诉权消灭主义,确切地说是"胜诉权消灭主义"的立法模式。此模式对实现诉讼时效制度的宗旨有着巨大的实践意义,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诉权消灭主义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的需要,加上其理论本身固有的缺陷,因而有必要对我国民事诉讼时效制度的效力进行重新定位。应结合我国实际,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权衡各种立法模式利弊的基础上,确立抗辩权发生主义。如此才更能符合我国的法律实践,充分发挥时效制度的效用。 相似文献
3.
取得时效制度已经被现代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普遍采用,但是我国民事法律中尚未规定取得时效,随着物权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应否在我国确立取得时效制度,受到广大学者关注,本文作者从历史发展角度,探讨了我国现实生活中是否存在适用取得时效制度的情形\,我国学者对是否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的看法以及作者对取得时效制度的设计。 相似文献
4.
孙皓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3,(1):141-144
关于时效制度的立法例,大陆法系存在统一式和分别式两种时效立法模式,两种立法例植根于其深厚的法律文化和传统,各有优缺,我国宜采用第二种时效立法模式。具体制度的安排上,一切以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权利即债权都应适用消灭时效;以占有、登记为公示方法之物权应适用取得时效,由此消灭时效与取得时效宜分别规定在债权编和物权编,另设例外规定将不适用两种时效的权利排除在外,同时两种时效制度独立运行。 相似文献
5.
王喜军 《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6,22(1):33-35
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均根源于罗马法的时效制度。二者虽有相似之处,但却具有完全不同的制度价值。其共性在于均可以解决权利人持续不行使权利而造成的社会经济秩序不稳定的问题;不同之处则在于其分别具有不同的适用对象和制度安排。因此,二者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价值,均应成为我国民事立法的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6.
林旭霞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62-66
从对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中可见:在存在动产善意取得、先占以及对遗失物拾得物的占有取得等诸项制度的情况下,动产时效取得仍有其适用的逻辑空间;以不动产登记为核心的现代财产登记制度亦不能取代取得时效的适用价值;设立取得时效制度符合立法的效率原则.设计取得时效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规范取得时效构成要件.准确界定时效完成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协调取得时效与财产登记制度、取得时效与物上请求权消灭时效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张雁群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6(5):45-48
如何处理遗失物的归属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现有法律及司法实践存在诸多缺陷,且日益暴露出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我国民事立法应在借鉴各国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明确界定遗失物之概念、法院作为遗失物接受管理机关及其法律地位、酬金制度、拾得人取得遗失物所有权、遗失物又遗失时的法律制度等,从而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的遗失物归属法律制度,更好地保护失主的财产权利,规范遗失物归属关系,进而使我国民事立法进一步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8.
桑萍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2):35-37
本文从悬赏广告入手,通过我国与外国两个遗失物案例的法律分析对比,对我国与外国关于遗失物民事立法制度进行探究和评析,指出了前者存在的种种弊端。建议在我国民事立法上确立遗失物拾得制度,对遗失物的归属和返还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9.
高云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29-30
当今世界上各国立法都规定了时效制度。我国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只有诉讼时效而无取得时效的规定,造成现实中诸多财产关系界限不清、发生纠纷难以解决。虽然《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取得时效制度,但仅就取得时效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应存在值得商榷和完善的地方。笔者从主要从取得时效的含义、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取得时效的立法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0.
市场经济既是法律经济,又是权利经济。它不仅要求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得到切实保护,而且也要求其人身权利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护。但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中的人身权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主体日益强烈的保护人身权的需要。因此,应确立人身权法在民事立法中的独立地位,转变立法观念,改革法律形式,充实人身权保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1.
娄仲俊 《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9,20(2):15-17
取得时效制度是古罗马法确定的一项所有权取得制度,200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对取得时效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草案在取得时效制度设计方面有创新,但总体上条文过于简化,难具可操作性。本文在对民法草案相关规定评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我国取得时效制度的立法条文,以期对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黄莉娟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4):41-43
取得时效是传统民法中重要制度之一,我国法律应确认地上权的取得时效已是民法理论界的共识,但对其具体适用仍存在分歧。从取得时效的法律功能入手,立足我国国情,结合国外立法例,对地上权的取得时效是否应以未登记的不动产为限,是否应以善意为要件,地上权取得时效是否具有溯及力,取得后期限如何等几个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3.
郭长星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2006,(4):35-40
取得时效是民法立法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对设置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然后探讨了取得时效的使用范围,最后在对大陆法系取得时效制度立法体例比较基础上,提出未来民法典取得时效制度的设置应采用统一主义立法体例。 相似文献
14.
15.
论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立法中已经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但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文章在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与赔偿涵义界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立法与实际,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同时考虑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同法律部门的协调和域外立法的借鉴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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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保护投资者的法律与资本市场以及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中国证券法律缺陷主要表现在法制理念和立法技术两方面。前者是因为对证券市场的认识与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存在时滞、证券立法不可能与证券市场的需要完全一致,后者是因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设计导致法律的惩戒机制与吓阻功能失灵。国有资产保全与法律惩戒机制存在冲突是我国证券法律一直未能规定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因,也是国家在证券法律制定中不得不做出的逆向选择。 相似文献
18.
赵敏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01,17(3):87-92
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我国合同转让制度中新的规定 ,已为统一的《合同法》所确立。参考国外民事立法的有益经验 ,吸收国内专家学者相关的理论 ,由此来分析合同债权转让的特征和要件 ,对于完善这一法律制度 ,准确地理解这一法律制度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王德利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2(6):24-27
遗失物归属是遗失物拾得制度的核心内容。关于遗失物归属有不同的立法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采取拾得人不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要求我国民事立法在遗失物归属制度上,应确立拾得人可以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履行了法定义务;非为不法行为;法定期间届满;失主不主张权利。 相似文献
20.
任才峰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11,9(2)
私人侦探作为取证主体进行调查取证在现实中已是不争的事实,但现行立法中并未赋予私人侦探明确的法律地位。对于应否以及能否在立法上确立私人侦探制度,应区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来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尚不具备引入私人侦探制度的现实土壤,私人侦探制度应当民事先行。对于私人侦探,应从外部规制和内部行业自律两个方面对其进行规范,以保障其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