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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盛唐诗歌最普遍的形式之一是绝句,最积极的主题之一是边塞诗。而王之涣,则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诗人之一。遗憾的是,他的生平事迹,一直湮没不彰。唐芮挺章编《国秀集》收录王之涣诗作时,已经例外地仅署他的姓名。可见天宝、乾元间人对于王之涣已经知之甚少。《旧唐书》和《新唐书》都没有为他写传。《唐诗纪事》、《唐才子传》等书虽提供一些材料,但都“语焉不详”,而且差误颇多。历代治文学史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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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二册《鸿门宴》一课“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王之”,注释曰:“以他为王”。“王”字在此是名词活用为动词当然没有疑问,问题是它到底用如使动词还是用如一般动词,而古代汉语中判断一个动词到底属于何种用法时唯一可靠的根据便是从上下文意中去推求,判断用如动词的名词时亦当如此。从字面上讲,“以他为王”是讲不通的,“为”什么“王”呢?倘若为天下之王的话,怀王将何处?若为一般的诸侯王,则项羽以后封刘邦为汉王可谓不负约。可事实上刘邦以后声讨项羽的第一条罪状便是负约:“始与项羽俱受命于怀王,曰先入定关中者王之,项羽负约,王我于蜀汉。”原来刘邦不是争一个“王位”,而是争虎踞龙盘的秦地。“王”显然是用如一般动词“称王”,“之”自然不是指刘邦(先入咸阳者),而是指秦地汉中了。是“称王于此”而不是“以他为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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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桂奇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00,(5)
高二册《鸿门宴》中 ,樊哙在指斥项羽时有句云 :“怀王与诸将约曰 :‘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此中“王之” ,以前的课本 (人教社 1991年4月第 1版 )注为 :“王 ,为王。之 ,指咸阳。”现在的课本 ( 1995年 6月第 2版)则改作 :“王 ,使他为王。之 ,指咸阳。”笔者以为 ,改注较旧注错之更甚 :将“王”视为使动用法 ,除这个改注外 ,课本中还有两处 :一是《鸿门宴》文后练习第二题第 3小题 ,《教学参考书》提供的参考答案是 :“王 ,动词 ,使动用法 ,封……为王。”一是高三册《单元知识和训练·词的活用》中在解释“使动用法”时云 :“‘王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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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勤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1)
《元史·缅传》中称阿散哥也为缅王之弟,本文根据中外史籍记载,推定阿散哥也为一掸族地方首领,其三兄弟姓名、身份均详见史书,阿散哥也与缅王族属不一,并非兄弟。并进一步研究:阿散哥也曾有一姊妹嫁与缅王之兄,此为二人仅有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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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文安郡文安县尉太原王府君墓誌铭并序》① 宣义郎②行河南府永宁县尉□河靳能③撰 才人者自然冥数④,轩冕⑤者傥来寄物⑥,故有修圣智术,讲仁义行,首四科而早世⑦,怀公辅道,蕴人伦识,官一尉而卑棲⑧,命与时与才与达歟,不可得而偕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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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艾森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10,(8):25-25
乌鸦俗称“老鸹”“老鸦”,因全身或大部分羽毛为乌黑色而得名。乌鸦是杂食性动物,以谷物、浆果、昆虫、腐肉等为食,对人类来说功大于过,属于益鸟。但在传统文化中,乌鸦的形象却是毁誉参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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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洁 《学语文(初中版)》2008,(4):4-4,43
有一个樵夫,每天上山砍柴,日复一日,过着平凡的日子。
一天,樵夫在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银鸟,银鸟全身包裹着闪闪发光的银色羽毛,樵夫欣喜地说:“啊.我一辈子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鸟!”于是把银鸟带回家,专心替银鸟疗伤。银鸟每天唱歌给樵夫听,樵夫过着快乐的日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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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7,(7)
有一天,樵夫跟平常一样上山砍柴,在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银鸟,银鸟全身包裹着闪闪发光的银色羽毛,樵夫欣喜地说:“啊!我一辈子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鸟!”于是把银鸟带回家,专心替银鸟疗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