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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永佃权是从封建租佃关系中发展出来的,以对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永佃权就是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是农民的人身地位提高以后,通过斗争获得的。江西农村的永佃制租佃关系,始见于宋代,盛行于明清,民国时期依然存在。永佃制的租佃关系有利于生产发展,也会在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中产生“二地主”。在封建制度下,永佃制引发出经营土地者,却不能减轻佃农的负担。  相似文献   

2.
20世纪20年代,皖西地区金寨县闻家店(原属霍山县西镇所辖)佃农在早期共产党人刘仁辅等的带领下,反对地主豪绅转庄夺佃之阴谋,迫使封建统治阶级让步,取得永佃权斗争胜利而立下永佃权石碑,体现出革命知识分子与佃农团结协作的巨大力量。永佃权斗争的胜利,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皖西暴动奠定了群众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皖西地区的早期成功实践。  相似文献   

3.
在讨论我国农村的永佃制的问题时,有一种意见认为,在永佃权制度下,佃权已不再是“给地主‘保证’劳动人手”的工具了,它能独立于“租权”之外,“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在这里不见形影”。(林祥瑞:《试论永佃权的性质》,载《福建师大学报》1981年第一期)。我们认为,林祥瑞同志的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4.
从明朝中后期到鸦片战争前夕,中国的资本主义一直处于萌芽状态,而农业资本主义更是如此。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固然很多,但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前中期永佃权的盛行不能不是造成中国农业资本主义一直处于萌芽状态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仅就永佃权与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关系谈谈自己不成熟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关于创设我国永佃权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的农地法律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和诸多缺陷,无法有效地保证农民的利益。形成这些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是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质有关。农地法律制度立法,如果完全脱离现行的土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或单纯建立农地使用权制度,都不能很好地解决目前土地制度立法面临的困扰。而在现行农地制度的基础上,创设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永佃权制度,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永佃权制度有机地进行整合。具有极大的可行性,必将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为本世纪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因此,有必要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创设适合中国国情的永佃权制度。  相似文献   

6.
清代前期,江西地主阶级追逐地租的欲望有增无减。围绕着分配问题,阶级与广大佃农之间的斗争进一步激烈,斗争的原因大致是佃农反对地主的夺佃、佃农急取永佃权、佃农要求减租、佃农反对交纳押租、预租以及反对地主的残酷镇压等几类型,其中,由地主阶级残酷镇压引起的佃农抗租起义,将清朝前期佃农抗租斗争推向了新的阶段,使清朝的封建统治处于风雨遥之中。  相似文献   

7.
晋察冀边区是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最早、最成功的根据地之一,但也出现过一些"左"的偏差。彭真在对出现偏差的政治原因和具体表现进行准确判断的基础上,对典当地、永佃权等问题拨乱反正,为减租减息运动的顺利开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8.
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土地出租中永佃权是普遍存在的,出租土地者主要是蒙古族。出租的土地在契约中称作户口地。地契反映出归化城土默特蒙古族户口地的实际运作与官方史料记载是不同的。地契中土地出租价格的变动反映了蒙古族地权观念的变化。  相似文献   

9.
永佃权     
永佃权是指佃户对所租佃的土地,有永远耕种的权力,也就是说有永远使用的权力。如果土地所有权变更了,但使用权不能变。这种一田二主的土地制度,在明清徽州地区非常流行。  相似文献   

10.
永佃权     
永佃权是指佃户对所租佃的土地,有永远耕种的权力,也就是说有永远使用的权力。如果土地所有权变更了,但使用权不能变。这种一田二主的土地制度,在明清徽州地区非常流行。  相似文献   

11.
江南地区是明代财赋重地。明初以后江南赋重情况一直存在,由此对明朝政治及财政状况,尤其是对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人民生产及生活造成了一系列消极影响。江西人周忱被任命督抚江南,他针对江南赋重问题及宫廷现实状况,以“不损上而又益于下”为原则,在江南地区进行了地区性的以赋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减负活动。  相似文献   

12.
“永佃权”无疑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特有的租佃制度。租,指的是对土地拥有的所有权;佃,指的是对土地拥有的耕作权,即使用权。在封建社会里,“租”与“佃”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身依附,劳役与被劳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封建地主及其政府,为了对农民进行随心所欲的剥削,总是想方设法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他们授予农民的佃权、官有地产、贷给农民的粮食、种籽以及耕牛,都不说明农民社会地位的提高,人身依附关系的解放,而  相似文献   

13.
明清江南与江西地区的经济联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西地邻江南地区,因其地利之便,明清时期江南与江西的经济联系是非常密切的,两地在经济上存在着很大的互补性。大庾岭商路作为清代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的外贸大通道,从经济学角度讲,是非经济的,它是政府海外贸易尤其是清代实行一口通商的结果。明清江西与江南地区密切的市场联系也并非江西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真正体现。清代江西地区过境贸易的繁荣更多地是政府经济政策的结果。  相似文献   

14.
陈宝箴     
陈宝箴,字右铭,江西义宁州(今江西修水)竹塅里人。祖籍福建上杭,后迁居于江西义宁。父名伟琳,陈宝箴是其第三子,生于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陈宝箴是戊戌变法时支持变法运动的清朝官吏  相似文献   

15.
清代江南地区的粮食市场及其商品粮流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代,江南地区粮食市场中的商品粮流通,是江南地区商品市场流通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意在分析清代江南地区粮食市场主要功能、商品粮的基本流向(包括江南地区内部的调剂及跨区域流通)和其对江南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粮食是清代江南地区商品市场流通的一大宗,大量市镇的涌现,非生产性城居人口的增多及日益广泛的经济作物的种植,使粮食需求量大增。明后期特别是清代以后,饶有“鱼米之乡”美誉的江南地区,粮食危机日趋严重,出现了众多的缺粮区:如太仓州“岁资外条以给二运”(1);嘉定县,“县不产米,仰食四…  相似文献   

16.
仅从来源方面分析永佃制的形成原因,过于简单化,还须进一步从社会结构、社会变迁的角度来探讨。皖南永佃制的形成及其发展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移民群体与原住民群体相互制约的底层社会结构的形成;二是皖南绅权力量制约官府的上层社会结构;三是民国时期佃农的永佃权得到了政府确认。  相似文献   

17.
江苏、浙江两省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江宁、杭州、嘉兴、湖州等八府和太仓州,具有大致相同的自然环境,形成一个经济区,即通常所说的江南地区。  相似文献   

18.
一等奖崔含章(天津)黄雅卿(江西)张乱玮(天津)尚陆星(甘肃)韩煦(天津)何思为(江西)二等奖余剑娇(辽宁)李明钊(吉林)张帆(宁夏)王己龙(辽宁)周海伦(吉林)毋雪尾(蛊州、路弯弯(北京)郑阳(吉林)薛博洋f宁夏)三等奖杨榆程(云南)刘佳闽(云南)侯晓丹(北京)张依伦(北京)马知遥(北京)苏  相似文献   

19.
新编定的初中语文第六册选入了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它无疑是苏词中的最佳代表作之一。面对各种赏析资料,教学中如果不考虑学生的阅读面和层次,只从宋词发展的角度,把该词与温(庭筠)、柳(永)词风作比较,从而突出苏词的贡献或风格,这未必是教学的最佳角度。  相似文献   

20.
新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使农民对土地享有了"长期而有保障"的承包经营权,这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对于这种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人们的认识尚不一致.文章认为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按其承包的对象不同,可分为永佃权和地上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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