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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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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确立生态环境资源价值属性的要求,是权利和义务对等性原则的体现,也是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利益的必然选择.针对我国目前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立法缺陷以及理论技术上和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应从生态补偿的政策、生态补偿的原则和构建合理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等方面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为生态补偿实践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
生态补偿在我国有一定的历史,但一直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制。建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首先应准确界定概念,还应遵循一定的原则,注意相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缓解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生态补偿制度是一种为改善、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调整利益相关者保护或破坏生态环境活动产生的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环境利益均衡,促进环境公平、正义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制度。构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时应坚持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相结合原则,在此基础上还应合理界定补偿主体,实行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补偿制度,完善生态补偿税费制度,从而达到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面对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所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对煤矿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研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能够以低的资源消耗,在维持生态平衡前提下获取较快经济发展的途径.建立并完善煤矿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是一种能够很好地保证煤区生态修复高效顺利进行的方式.文章对目前我国煤矿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思考,提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和补偿内容,并提出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4.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旨在通过法律制度的途径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确保在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下,来落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本文通过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金的筹集以及补偿金的管理几个方面来探讨生态补偿制度的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以法律法规为主体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减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厘清生态补偿的法理基础对于深入研究生态补偿理论与推进生态补偿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生态补偿法律关系是研究法理基础及推进立法实践的基础,分析和界定完整的生态补偿法律关系框架是重要的理论准备。结合已有立法实践和实际情况,我国应以地方立法为主、重视地方立法实践经验,建立统一的生态补偿综合性法规与不同类型、领域单行法规或规章并行的多层次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6.
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使得海洋生态补偿成为必要,这不仅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秩序的需要。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需要具备理论学说、国内法律政策、国际合作基础。具体而言,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应包括基本原则、海洋环境监测制度、生态补偿市场化机制、生态补偿基金制度这几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土地管理主要采用国家行政强制或法律管制来限制土地利用的传统方式。而域外发达国家生态补偿则采用激励性机制,主要表现为生态补偿标准市场化、明晰自然资源产权、公众实质性参与、补偿资金来源政府与市场双重驱动。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对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设计具有重要启示。应建立生态补偿专门机构、实行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加强社区实质性参与、健全财政金融法律,构建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激励性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8.
通过梳理国家层面和新疆地方层面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指出现有法律制度缺乏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价值补偿相关内容的规定。分析了新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补偿主体不明确、补偿标准难确定、补偿资金来源较单一、补偿监管主体多重化等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通过制定地方法规,以完善新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公益征收补偿原则是公益征收制度的最为核心的问题,行政补偿应以民法赔偿范围为基础,以充分填补当事人损失为原则。我国的法律制度公民财产权的补偿原则和标准方面存在着诸多缺陷,基于公益征收之特殊性及现实条件限制,现实的补偿只能是不断接近理想补偿的公正性补偿。  相似文献   

10.
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建构既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理念落后,致使构建中出现立法匮乏、执法不力、司法保护不周全等问题,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路径选择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健全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完善管理体制;重视环境经济手段,拓宽资金渠道;海洋生态补偿变"输血型"为"造血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加强司法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生态补偿立法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灾难.对这些事件进行生态补偿是对生态环境恢复、维护社会稳定及和谐的必要手段,但我国法律对该类事件的生态补偿规定并不明确.本文分析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特点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生态补偿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生态补偿机制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2.
生态补偿机制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区域生态补偿蕴含了公平、效益和俱乐部效应的法律理念,制度上能够保障生态建设地区的生存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中,应认真界定区域生态补偿主体,处理好资金转移支付和协调好区域关系。  相似文献   

13.
财产征收补偿行为本质上是解决物权关系变动问题,属于私法(民法)主要调控的领域。财产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公平、适当、全额、按法定程序补偿的法律原则。财产补偿标准是补偿原则的具体化,是补偿原则的实现形式。在确定被征收财产的补偿标准时,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当尽量规定得明确、具体、公平和合理,依法理及我国财产征收的多年实践经验,以市场评估价加适当上浮比例予以补偿是一个刚性标准;而不因征收而致被征收人财产利益受损、丧失或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下降、致贫则应是柔性标准。对财产征收补偿标准进行法律调控,必须置于整个财产法体系内予以观照,审慎地寻求有效的法律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虽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由于其补偿主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及补偿对象等在法律制度上的缺失,最终影响了生态保护者的积极性,影响了生态补偿机制功能的有效发挥。建议以生态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作为基础,在可持续发展观的引导下,建立和完善保护区利益协调机制,促进保护区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5.
构建一个系统、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缓和淮河流域恶劣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实现环境公平和社会正义,意义重大;从法学的角度界定生态补偿的涵义,是生态补偿制度和政策研究和构建的起点;我国生态补偿立法稳步推进,淮河流域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急需在国家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指导下制定自己的细则,并从生态环境管理去行政集权化、公私企业加入以及社会参与这三个途径来推进生态环境改善的效率和效力。  相似文献   

16.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是保障洞庭湖区域生态安全的迫切要求。要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优化以经济、行政、法律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补偿制度,推动《生态补偿办法》出台。完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政策模式。积极探索形成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加强生态补偿的江湖河区域合作,以提高生态补偿的综合绩效。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森林法上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制度是建立在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环境经济学与循环经济理论、生态学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合理的制度模式。1992年以来.国际社会已广泛开展相关的制度研究。而我国目前关于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还停留在政策和行政法规零星规定的层面。《森林法》对此仅仅点到即止。未来立法的修改,应确立“绿色GDP”核算机制的法律地位,将生态资源利、偿的资金来源、补偿途径、实施方案等具体化.以实现我国《森林法》的制度革新。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从充分利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制度创新的契机、巢湖提供的生态经济价值、保障"长三角"水生态安全这三个角度,分析建立巢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并依据流域的生态资源特点和经济基础,结合流域现有的政策制度,通过借鉴各地生态补偿政策的相关经验,在构建生态补偿法律体系和完善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等方面提出建立巢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行政主体因其违法行政行为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可以通过行政赔偿制度予以救济;而其合法行使权力的行为如果侵犯相对人的权益则可以通过行政补偿予以解决,这已成为一种共识。对于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已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但对于补偿制度却缺乏统一的规定,甚至行政补偿还只是法律术语。在理论和实务上,长期以来都未对行政补偿制度给予足够的重视,对行政补偿基本原则的研究也极少,本文将通过对域外各国行政补偿基本原则的介绍来反思我国的行政补偿制度,以期推动行政补偿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城市群政府间生态补偿是困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鉴于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府际生态补偿受到相关法律制度、传统闭合行政模式以及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但是经济一体化、生态协同治理、惠民效应等因素又继续形成动力,客观上要求引入府际合作理论以破解跨区域生态补偿难题。结合中国政治行政体制特点,提出府际生态利益结构再造,政务信息共享,探索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投融资体制并引入社会制约力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实现府际生态经济的共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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