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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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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能动是指司法在法律漏洞存在的情况下形成规则,对法律进行补充。能动司法的核心是法官作出裁决时更多把自己看作社会工程师,反复考虑个人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借助判决保护或扩展与立法或先例不符的权益。因此,法官拥有调整宪法以适应新环境的权力,案件审理所形成的裁判规则具有法定拘束力。①  相似文献   

2.
新闻侵权诉讼中自我保护的十项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强调报道内容基本真实新闻必须真实,新闻媒体和记者对新闻报道内容负有审查核实的责任。但是,新闻报道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在较短时间内对每条新闻的细节都予以核对,使之完全符合客观实际,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法律对新闻报道内容只要求基本真实。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规定:“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这就是说,新闻报道只要内容基本真实,又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即使某些方面与事实有出入,也不认定为新闻侵害…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社会中,新闻是一个庞大的产业,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途径。新闻自由已成为各国法律保护的对象,然而如同其他任何权利一样,新闻的言论自由一旦遭到滥用,就必然构成对他人合法利益的侵害。 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类型,新闻侵权除应具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侵权行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的一些特征。归纳起来有如下三个: 一、新闻侵权主体的复杂性及特定性。新闻侵权是通过新闻报道实施侵害的,而一则新闻的公开发表则必须有新闻制造者和新闻发表者,即作者和新闻出版…  相似文献   

4.
新闻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直接决定诉讼各方的法律风险,因而十分重要.司法实践中对有关司法解释理解的不尽统一也对判决的公正性产生了一定影响.本文借鉴外国学者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新闻侵权的现实情况和现行法律规范,认为"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成为我国新闻侵权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5.
新闻侵权的界限认定与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普遍加强,大家对名誉权等精神权利日益重视,维权观念也大大加强,但与此同时,状告新闻媒体的官司也急剧增多,给新闻媒体和记者工作造成了压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新闻法》尚未出台,相应法规尚不完备盼情况下,新闻单位和记者如何充分理解和利用现有法律武器,避免侵权行为,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个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相似文献   

6.
试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几个抗辩事由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调查性报道在我国逐渐为新闻界所接受和认可,并因其对内幕的揭露而受到公众的欢迎。但是,揭露真相远比掩盖真相要艰难,因为调查性报道而被告上法庭的记者和媒体也越来越多。不少记者由于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中国青年报著名记者卢跃刚因为发表长篇调查性报道《蹊跷的特大毁容案》。引起长达4年的诉讼。2000年,陕西省成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卢跃刚败诉。卢跃刚在  相似文献   

7.
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甲禄 《新闻记者》2004,(12):35-38
据学者统计分析,我国新闻侵权诉讼中媒体败诉率高达70%,而美国近30年来媒体遭名誉侵权诉讼时败诉率约为8%。以美国新闻的无孔不入和我国新闻报道的谨小慎微相比较,我国媒体畸高的败诉率显得很不正常。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媒体在诉讼中总是处于不利地位而败诉呢?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法律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与名誉权两种都是很重要的权利保护不平  相似文献   

8.
黄森榕  杨伟 《新闻前哨》2005,(11):71-72
新闻侵权通常指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侵权法上的抗辩,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责的事实与理由。具体到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成立,新闻不构成侵权;抗辩事由不成立,则构成侵权。研究新闻侵权中的抗辩事由,实质上是为新闻是否侵权划定界线,因而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报道主体违反新闻法规和其他法律规范,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在新闻采访、写作、编辑、发表过程中,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尽管这几年,随着记者和编辑法律意识的增强,记者故意捏造事实的事件鲜有发生,但由于疏忽,...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司法改革的转型时期,司法界提出了"能动司法"的理念,强调了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主动性,而法官释明权就显得尤其重要。本文主要是阐述完善建法官释名权之于能动司法的意义,并对我国释名权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提出一点个人的浅薄之见。  相似文献   

11.
新闻侵权,是因新闻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广义上的新闻侵权,包括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作权等:狭义上的新闻侵权,专指侵犯他人名誉权(含隐私权)的民事违法行为。本采用的是狭义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12.
王斌 《声屏世界》2003,(9):30-31
新闻侵权归责问题的实质,是如何确定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同时,这也是审定新闻侵权的首要任务,更是新闻侵权法所规范和调整的目标之一。 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 如何确定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目前,在法律界和新闻界众说纷纭。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1)起因说。  相似文献   

13.
日前,央视女主持人文清状告重庆商报社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商报社公开道歉两次,并赔偿文清精神损失等10万余元。至此,这个沸沸扬扬的案件暂告一段落,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再次向新闻界同仁提出这些挥之不去的问题:在新闻侵权诉讼中,“过错”的含义和意义是什么?究竟应该由谁对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4.
《新闻世界》2001,(4):29-30
在电视画面上欠经常可以看见拉得很近的被拐妇女面部之类的镜头,这些镜头在“纪实、真实”的大旗下晃来晃去,客观上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但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上讲,这些行为大多享有新闻豁免权,无须负法律责任,可是我们不能因为法律准许某项行为,就认为该行为是可以接受的,是无害的,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一些妇女仅仅因为这短短的几秒钟,使她们本来可以重新开始的新生活又一次被毁灭了,新闻伤害就是针对这样的情况日益浮出水面,并引起我们思考的,其伤害主要表现如下。  相似文献   

15.
新闻名誉侵权中"真实性证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名誉侵权是新闻侵权最常见的形式,而在新闻名誉侵权诉讼中,新闻媒体要想胜诉,往往要求助于对自己所传播信息的"真实性证明",因此"真实性证明"成为许多国家解决新闻名誉侵权诉讼的基本抗辩理由.但对于"真实性证明"问题的认识和司法实践,各国的表现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6.
17.
邱丹 《新闻前哨》2003,(4):42-43
如何掌握监督权与自身名誉权的平衡,避免侵权行为,并学会自我保护?有七种方法可借鉴。(1)运用“三公”免责原则“三公”原则即:报道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报道内容系公众关心的公共事项且有事实根据,以及报道对象系国家公职人员或知名人士。在这三种情况下,只有证明侵权的媒体是出于直接的侵权故意,媒体才应承担责任。司法机关在认定新闻侵权责任时,应充分考虑“三公”原则。(2)注意消息来源的权威性新闻侵权诉讼一般运用过错责任原则,强调新闻报道的核实责任。权威机关消息来源具有确信性,如发生差错,新闻单位是不可…  相似文献   

18.
所谓新闻侵权,是指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包括通讯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公共网站等)向社会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然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项,从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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