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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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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12月和2013年1月话题征稿:11月:中小学各学科老师布置课外作业,怎样才能做到既有效,又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请结合您的教学实际谈一谈。12月:您对极少数中小学在师资等条件完全具备的情况下,音体美等学科仍不能开好的现象作何评价?2013年1月:有的中小学教师喜欢在中午或傍晚放学后,把一些作业拖拉或作业出错多的学生留下来。您对这种"留堂"的做法作何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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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发文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禁令仿佛没有效果,“有偿家教”依然火爆。学术界也对“有偿家教”进行了批判与反思,然而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应当采取何种有效、合理的策略应对“有偿家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为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西安市教育局决定利用暑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在暑期师德专题教育活动中,西安市教育局将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相似文献   

5.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风口浪尖。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假期补课严厉声讨,甚至动用国家部委的行政力量进行纠错,可补课行为得到纠正了吗?得到纠正是暂时的,暗中补课行为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因为假期补课和有偿家教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补课市场的供不应求。有偿家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普遍存在,存在自然有其合理性。所以我认为家教存在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6.
杨旭 《山东教育科研》2010,(8):11-12,18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国务院办公厅[2008]13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但现实中,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在一定范围存在从事有偿家教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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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一些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在正常的课堂教育之外,纷纷花钱聘请家教给孩子补课。本来作为正常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这无可厚非,然而由于利益的驱使等,一些在职老师陷入了补课“怪圈”,有偿家教逐渐“变味”。对于此类现象,近几年一些地方和学校虽明令禁止,但收效甚微,甚至愈演愈烈。社会怨声四起,家长、学生苦不堪言。[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不满者甚多,赞同者不乏其人。教育部曾明确表示:坚决反对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甚至各校也频频出台禁止有偿家教的狠话狠招,但最后效果都不甚理想。禁止有偿家教,笔者认为应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教师的各项待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文规定:依法保证  相似文献   

10.
邓玉文 《考试周刊》2010,(21):210-210
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本文旨在分析“有偿家教”产生的原因,倡导理性对待“有偿家教”问题,建议从立法层面规范“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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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一律不准做家教,也不允许在外面授课。”(XX学校教学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宣布的校纪之一)“家教”是当今社会非常熟悉的一个词,不少学生以及他们的父母都有过请家教的经历。特别是现在,学习成绩差的要请家教,学习成绩好的也同样有可能请家教。可见,在重视子女教育的今天,家教是社会需求量非常大的一个市场。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当然基层学校也不乏有此规定者。对此,有的一线教师认为,既然有需求市场,我们就可以投入其中,至于收费那是市场经济使然。也有的一线教师认为,做有偿家教有损教师的“德高为范”的师德形象。作为一线教师,你怎么看待有偿家教这一现象呢?  相似文献   

12.
教师有偿家教的价值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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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许多地方出台了禁止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的政策。“有偿家教”究究竟“该禁”还是“该放”.莫衷一是。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有其合理性。但必须加强管理。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与其职业特殊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劳动的“全时空性”和“因时空性”,劳动主体与工具的同一性和劳动作用对象的极大差异性。“有偿家教”是教师在业余时间从事的劳动,我们不能把“业余”和“有偿”对立起来。特别是教师并非“圣人”,公众以观光客心态要求教师是不正常的,也是对教师的不公。  相似文献   

14.
“在极少数教师身上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2009年10月2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在例行发布会上向记者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  相似文献   

15.
武兴华 《生活教育》2010,(11):26-27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现象由来已久。一方面,许多学生家长有着很强烈的为孩子“培优”而寻找、甚至重金“悬赏”优秀教师的需求:另一方面,对于在职教师而言,有偿家教能够为他们带来一笔可观的经济收入。  相似文献   

16.
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颁布实施,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浙江省宁波市、金华市等举行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签名仪式,东阳市教育工会、金华市教育工会、桐乡市第三届十佳师德标兵等向教师提出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的倡议,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抵制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7.
从表面上看,有偿家教满足了一些学生补缺补差需求,也让囊中羞涩的教师增加一点“外快”,你情我愿,合情合理。但透过现象看其背后存在的问题,就不能等闲视之了。  相似文献   

18.
陈英凤 《湖北教育》2009,(12):51-52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西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近年来.有偿家教在很多人的反对下,成了“过街老鼠”,甚至被提到违法的高度!可这对教师公平吗?在我看来,禁止有偿家教治标不治本,不仅无助于有偿家教的治理,而且涉嫌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然而,现实中仍有极少数教师把它当成耳旁风,经不住诱惑,见钱眼开,竞把“副业”当“主业”。  相似文献   

20.
昆曲 《甘肃教育》2011,(17):16-16
教师业余时间从事家教是个老话题,众说纷纭。大部分人持“鄙视”态度,认为有违师德,有辱师名,应严加禁止。但笔者认为,对教师“非工作日期间”从事有偿业务活动的行为,应认真分析,理性看待。若一味指责,大施语言暴力,则于事无补,只增烦恼罢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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